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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逐狼 元末明初 · 刘崧
野狼据山作巢穴,连年呼群食人血。
一朝猛虎入山来,虎自凭陵狼迹绝。
山中久厌狼害人,乍得猛虎惊良驯。
岂知残毒乃本性,鼓吻磨牙更雄骋。
一鸟死,百鸟哀,一狼逐,十虎来,山藏泽薮胡为哉。
吾闻周公驱猛兽,不用长戈并劲弩,政教修德施溥。
人民欣欣乐含哺,麒麟来游凤凰舞。
上天甚明民甚苦,更万万古莫生豺与虎。
上京潜户侍说友 南宋 · 陈著
 出处:全宋文卷八○九六
某事师门,如子事父,凡事惟直述。
某既受异知,凛凛弗称,而未尝敢行怪。
今偶忤贵势者之三事适并,亦知先生处烦剧之任,不当屑屑渎听,再四筹之,舍仞墙又无以告,用敢条陈。
一、为邑之哗民相华等,以族之相文四之己业,投献于全察史槐卿,三帖书屡移文,委本县扦钉,及据相文四之陈状,并将官籍契勘,乃知相华本无产业,特因乞觅借贷者,不厌所欲,举而妄献之
某因书历陈其不可,拒绝之者。
历八十日,略不见听。
将相文四次男相开二及其孙等私自擒搏前去,某遂申闻台府,乞移文全府,仍追断妄献人,仍将其按罢,以谢百姓。
蒙宪一判甚严,计使一判继之,使府则判呈字不复行。
今全府虽放相开二等,而又将相文四长男相开一执留苦楚。
某只得追究,而全府怒不已。
此得罪于府第一也。
一、为邑人张太博家干者魏彭凌其子县尉之弱,而盗侵财物,诡其主总干之户,而瞒避赋役,逃乡而背其主家,摈妻而昵其子妇。
某因张尉有词,除坟墓基屋外,籍其田租数十石归县申府。
使府已特判给榜矣,而魏彭又逃寨归投全府,节使允坚帅坐又帖寨放魏彭,且专人追吏索案,某坚执而不发。
某又申台府,蒙宪使一判甚明,使府亦已为收专人及申计台,而承受惧弗敢投。
其魏彭方且与全府干人王直及哗党祝祐等百端经营,必欲成其缪计,诉词纷纷焉,度帅坐亦不得以而行。
全节使亦非其本意,特其干人恣肆依冯。
此某之得罪于府第者二也。
一、本县系孔道,朝夕有差舟之扰,稍子方元四不伏差使,至当厅咆哮,因讯问送中门。
未断治间,忽钱卿可则之子,见任越之帅干,其宅眷自台过邑,方元四之党以其船揽载,挟势擒去县杂职吴潮,缚其船头,箠掠濒死。
某差厅子传语,不听;
县尉徐涘请见,又不听。
既而县卒就市拖一人至,曰:「此船上水手也」。
及诘之,则知是带行人,随使之去,且以一劄一状申帅干,可谓委曲存体,而吴潮竟不放回。
至次日,未免将方元四断示,稍立县家纪纲。
岂谓帅干者,以福邸为主,反诉之府,以为本县打劫,追逮吏卒空一县。
且对移,以本府指使,而鞠勘吏卒方严,意必欲逐去县令而后已。
盖因去载钱卿有一干人董奎者居于县,为十虎头,名百家干,依凭掀舞,流毒涨祸,百里苦之。
前政欲去之而未能,某因事断锁之,又申前帅编置之,自谓稍为百里吐气。
今日之事,乃所以修怨,不极不止。
此某得罪于府第者三也。
今全、钱与福邸合以去令为度,某于一去甚轻,但恐徒为摧抑牵制,而不使之快活赋归。
吏卒既空,纪纲尽废,尚何精采可以兴起视听?
尚何颜面可以亲近士民?
以两年三个月之功夫,豪强奸妄颇为之帖息,纲解颇为之齐整,扫去白撰,截定预借,亦无负于教诲扶持之素。
而一旦理不胜势,䲡鳝舞而狐狸号,非木非石,如何忍受?
何职何事,如何苟且?
惟去为是,而令无自去之理,此所谓莫知为计也。
区区欲乞师慈宛转区处,全其未至败缺之身,开其尚可奔走之路。
此事若得元老有闻,则百怪自定。
某欲冒昧申闻,又无从可达,或蒙九鼎之重,屑一转语,非惟为某一身,为一县、为天下立纪纲也。
县事虽微,关系实大,惟公造是依是归。
干冒峻严,某伏楮战汗,仰丐台察(《本堂集》卷七一。)
搏:疑当作「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