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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昭公祠堂祭田记 南宋 · 曾㬇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八三
邑迎旴水,悠悠东流三十里,溁洄为唐源之梅潭。
据潭之上游,修林茂间为吾家别墅。
其下有院曰皈信,建自吴乾正初年。
逮皇宋至道间,我四世祖太师密国公鼎新院宇,严佛事,以资太母周氏夫人寿。
至我曾祖曲阜文昭公尝爱其山水之丽,益加修饰。
大观丁亥文昭公薨,我伯祖越州公绲、通直公纵、提举公绚、我祖修撰公统、叔祖常州公緎、承议公纬、舍人公续、舒州公纁,封茔兆于院左。
政和己丑,建曲阜祠堂于茔之前。
绍兴甲寅,立杨文靖公所作神道碑,以别墅之田十五亩归诸院禅,俾供香火时祀。
顾地利少而品仪不丰,诸子孙拜祭祠墓者日众,饮福受釐或未足,于是八支宗长各捐己赀,复置田二十亩附益之,以充其费,定为祖宗同堂共享之仪,以司空常侍沂国、密国鲁国为五祖而陈于上;
进士茂叔中书安仁湘潭、文肃、文昭诸公为六宗,序昭穆而列于旁;
越州等公凡八位,以次相侍,而从祀于其下。
若夫诸祖太君夫人,则惟分祭于墓,而享胙之情亦洽。
是举也,敬所尊,爱所亲,而得萃涣合离之道矣。
后之子孙入此祠者,既知其祖之所自出,又知其宗支所由分,不惟敦一本之思,而世德作求之志自不能已焉。
所系不亦大哉!
惟时兄炎公新拜江州之命,则委身浙西,屡疏解官未得,不及即事其间,为甚愧。
侄远、迈辈以诸父命来报成事,则甚喜,故直记之如此,以示永久。
他日得致政归省,尚当与诸宗别图之云。
按:同治《南丰县志》卷三七,同治十年刻本。又见《曾文定公年谱》(十五家年谱本)第三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