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为三状元 宋 · 乾道民谣
七言绝句 押灰韵
翀峰龟岭与龙屿,三处山川实壮哉。
相去之间不百里,七年三度状元民国王绍沂《永泰县志》卷一二《杂录》pp《永泰县志》:萧国梁居翀峰,郑侨居龟岭,黄定居龙屿,宋乾道中连科首唱,当时有诗云云。)
新及第进士授官诏乾道八年五月一日 南宋 · 宋孝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四三、《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二一(第五册第四二五五页)
新及第进士第一黄定左承事郎签书节度判官事,第二人黄艾、第三人刘卞左文林郎两使职官,第四人王圭、第五人蹈中左从事郎初等职官,第六人以下至第四甲并左迪功郎、诸州司簿尉,第五甲守选。
书夏长沙淳熙二年 南宋 · 张栻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四二、民国《龙游县志》卷三三
长沙王忠卿来为余邑文学掾,予谒之,王公甚称令夏侯之贤。
予问之曰:「侯定科徭如何」?
曰:「长沙为县,虽据湘江下游,厥田惟下,入赋以斛仅计四万三千有馀,豪有力者兼并,且善避役,役多在贫人。
侯察其奸,令民自实田亩,以定田赋,一邑服其平」。
「侯律己如何」?
曰:「清约甚。
长沙水外,一物不烦于民。
每旦徒行入县署,野夫不识,与争道,不问。
廷有斗民,立为疏直枉,皆免冠叩头谢。
长子自沔阳来,越旬即遣归,惟一童给侍朝夕」。
「侯驭吏及隶如何」?
曰:「吏抱案立左右,惟侯言是裁,不敢以意出入之。
隶数不逾九,凡冒隶名巡聚落以病民者悉罢去。
去年藩府以善治闻,天子嘉之,遣使赐帛,邑民盛为侯荣」。
予闻已,顾谓二三子曰:此衢龙夏蹈中大本甫也。
公以明经绍兴三十二年乡试,乾道八年复中黄定进士,既而擢为是邑,甚有惠政。
予昔闻巡司之言若此,今王儒宗又甚称其贤如此,而予又闻藩府之誉与路碑之词同,则侯之贤已。
使牧郡国者皆得如侯,则下民之瘼庶几其有瘳乎!
定斋诗馀序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五○、《攻愧集》卷五二
吾宗自高祖正议先生以儒学起家,仍三世,登科者五人,最后伯祖宗子博士
元符三年锁试以来,雁塔不书者至于五纪。
从兄编修景山始因太学舍选,与教授少虚同上绍兴三十年进士第,又三年而后钥继之。
大率群从中入上庠,蹑世科,登朝行,拥州麾,皆兄为之倡。
兄少有场屋声,一语不苟作,遂以词章闻于时。
太学正宗正寺主簿玉牒所检讨官枢密院编修官江阴,以治最闻。
九江武昌,以疾奉祠,而遂已矣。
门户不竞,可胜叹哉!
遗文散失,未暇会稡。
平日游戏,为长短句甚多,深得唐人风韵。
其得意处,虽杂之《花间》、《香奁集》中,未易辨也。
其婿黄定安道偶得残藁,遽锓之版,而求序引。
呜呼!
吾兄抱负不凡,志尚高远,居家孝谨,临政明恕,读书博而能精,属文丽而有体,长短句特诗之馀,又尚多遗者,此何足以见兄之所存耶?
少工赋篇,骈俪尤高,曾不得一日为文字官。
韩退之云:「乃令吾徒掌帝之制」。
翻阅此篇,为之于邑
兄尝以为能未易言,故自号曰「求定斋」云
臧否守臣奏状 其一 南宋 · 蔡戡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四六、《定斋集》卷二
臣前任本路提举常平茶盐公事,自淳熙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南雄州界首交割职事,入境以来,询究民间利害,与夫守令臧否,迄今二年,粗知一二。
伏准今降指挥,臣犹恐其间所闻未实,不敢轻信。
臣于九月内躬亲巡历,至肇庆、德庆府、封州等处访问士民,参酌向来所闻,具列如后。
所有诸州府见任官请给,臣即行下从实开具已未支数目。
除广、惠、潮、梅、循、韶、南雄等州、肇庆府从来按月支给外,德庆府、封、新、英州已据报到积下钱数不等。
臣亦已将合解本司钱那拨凑数,并已支至六月,自后措置,逐月带支。
其馀诸州续据报到,依此施行。
谨具本路臧否守臣,下项须至奏闻者。
本路一十四州,除广州帅臣,英、连、新、封见阙守臣外,见任知州府九人:
潮州奉议郎黄定,所学不为空言,谙练民情,通达世务,施之政事,皆有可观。
而又劳心抚字,务欲实惠其民。
如减丁产钱,罢竹木税,禁止公人下乡,放免元夕敷钱,岁捐公帑二千缗支揭阳弓兵请给,拨官田五百斛充郡庠养士学粮。
狱无停囚,庭无留讼。
潮阳濒海,盗贼出没不常,民旅被害。
今春水军赴教,明示赏格,训谕激励;
遣统辖黄德、准备将林神烈深入海洋,擒获贼首陈聪、林益等五十八名,斩首四级。
自是盗贼远遁,海道肃清。
其人早中高科,留任馆职,已经朝廷擢用,不待监司荐论。
然循良之政,为一路最,臣不敢避嫌隐善,不以实闻。
惠州承议郎吴褒,性识疏通,吏能详敏,亦有爱民之心。
前任宁国府宣城知县,魏玉保奏治状,遂蒙朝廷擢知惠州
到官以来,究心职事,百废具举。
近者撙节公使等钱一万七千馀贯,为百姓代纳上供银,为永远之利。
臣自入境,询究本路利害,莫不以上供银为扰,而惠、英、韶、连、南雄五州偏重,尤为民害。
乃能节用度,捐公帑,以代其输,只此一事,已居臧最。
其他治迹,不敢缕陈。
右二人臧之最/知肇庆府朝散郎朱自求,禀资疏豁,用心慈祥,接物以诚,倾倒无隐。
臣近巡历至本府,据士民邝沛然等列状称:本府高要县旧造甲簿,分差户长催科,乡民被扰。
自求即行罢去,出榜立限,劝诱输纳。
又拨备宅物充贡院使用,辍公库钱支外县供给,唯恐科扰于民。
兼点检本府仓库簿历,收支分明,财赋仅足,不求赢馀官兵俸料按月支给。
但其人举措稍轻,然亦无过。
右一人臧之次/知韶州朝散大夫吴彦夔,到官年馀,郡无废事,财赋不阙。
去年郴寇侵扰,彦夔保护一方,安静无虞。
但决事多出胸臆,不甚详审。
南恩州奉议郎赵伯逿,居官颇谨,为政不苛,稍罢无名之敛,邦人称之。
秋试,士子喧鬨,伯逿捕治一二,终场帖然。
但到官未久,治效未著。
南雄州朝散大夫韦能千,所至有廉称,郡事亦理;
但赋性狷急,不能容物,以故毁誉不齐。
梅州朝请郎孟镈,素号能吏,所至辄办。
本潮之一邑,户口稀少,民讼简省,财赋自足,镈无施设,以见其才。
循州朝请郎廖过,粗有吏能,但用刑太深,理财稍急。
才虽足以集事,恐无恺悌爱民之心。
右五人,赵伯逿、孟镈、廖过到官未及书考,吴彦夔韦能千为政平平,无卓然治行可书,亦无显然过恶可录,未敢轻加臧否,谨摭其实一二奏闻。
德庆府承议郎陈焘,所为疏谬,郡事不理,内不能教子,外不能戢吏。
纵令子弟通衢跃马,出入无度。
又吏谭颖盗用官钱三千馀贯,财赋亏陷,用度窘急,官兵俸给累月不支,传闻籍籍。
臣不敢尽信,兼无百姓词诉,未敢轻发。
臣遂亲往巡历,采之寮属与夫士民,委有上项疏谬不职事件,难以存留在任。
欲望朝廷特赐详酌施行。
右一人否之最。
文子黄定殴打判 宋 · 王遂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五一、《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
文子既以女择婿,何必逐婿;
余氏既委身事夫,何必背夫。
黄定既为余文子之婿,亦无不礼妇翁之理。
文子黄定殴打一节,据知證店主人以为余文子故入店内寻争,此不必问。
但起讼之端,只因妾童生子,黄定偏于爱,余氏专于妒。
妇人不贤,世多有之,顾何责于此辈。
监定当厅拜告其妇翁,以谢往失,仰余文子当厅遣女亥姐还责领,并监立限改嫁童,别觅乳母,庶息两家纷纷之讼。
馀人放。
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