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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琳墓志铭绍兴二十年正月1150年 宋 · 范浚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八二、《范香溪文集》卷二二
君吴姓讳圭字子琳,婺之金华人
曾祖藻,祖善,父权,世隐约。
君幼谨顺,壮滋有立,父知可倚,俾卜别墅理家生事。
君亦念世业汩振,惕焉遵命,度地得灵岳林泉之胜,结庐以居,为裕蛊计。
常鄙世俗嗜利子,沓贪无艺,以子贷豪取,牟息倍称,我则不为。
第务以信实得人和,赈悯单穷,率本业之,不立券牍;
或负约,将剔田帖屋以偿,则笑谢曰:「以逋负利人田庐,岂吾心哉」?
卒弃责弗取。
凡其意气阔达类此。
越四十年,储义甚富,而日积月衍,资亦高矣。
会睦之剧贼充斥不制,四掠比郡,婺浸为盗区,君徙家集族,壁险自固,距所居十里馀,日营支计费,恃无仇怨,常出归自如。
间逢凶众方屠剔人,皆掷刃敛衽,疾言开慰;
「我不敢暴,其无恐」。
他盗过者,亦相戒无窥吴氏,每望屋引去。
兄子炳家乌孝,尽室前已归君,久之,炳方挺身来自间道,为恶少遮止,问为谁,将安往?
炳对以实,恶少愧谢,炊黍供待,护送归之君。
时姻旧逃乱,相依倚凡数十族,经给资用药物,均惠有终始。
邻曲附贼者,持米肉来饷,君因以祸福镌晓其人:「盍即效顺,无久迷缪,为此不祥,徒以身膏官军锐锋」。
众感悟,释柴械而还民伍者十九。
逮贼平,向藉君全济者多负不知报,人谓自是有以缓急告君,当戒门以绝矣。
成皋挟溃卒攻婺,郊郭草扰,依君者愈众。
君益开纳,厚相劳苦,必于我乎馆,意顾倍蓰于昔,人始咨叹,以为难及。
君性和裕,于昆弟友睦,方议别籍,悉所有均析,不名其私一铢。
于游从,未尝以贵胜寒品生轻重心。
于细人,务为并容,谩欺玩靳,一不之诘;
至或挟豪佩势临之,则毅然不受。
里中人推为长者,皆慕赖,或他适,往往丁老丛集候门,若待哺然。
有斗诤,君一言曲直,各厌悦解去,盖其平居立然诺,故素信喻乎人如此。
绍兴十有八年六月己未以疾卒,年七十有三。
娶郭氏,生男三人:曰昶,曰昴,曰晟。
女五人:长适进士邵汝能,次适进士何溟,次适左奉议郎湖州州学教授唐尧封,次适右迪功郎宜州河池县主簿俞允恭,次适进士何洌。
孙男八人,曰三锡、三益、三畏、三省、三思、三复、三俊、三英。
孙女六人,长许嫁唐仲义,馀在幼。
君雅知慕善,开馆贮书,延良师硕友,使子姓禀学,故昶等皆竞爽尅厉,昴以艺业登名于荐书,士友称之。
君方疾剧,顾昶等与诸孙戒曰:「始吾至灵岳,未有温饱计,今服食两馀,非智得也,有命焉。
若等当益殖学,无务殖货,力行勤、俭、谦、厚四者,如吾平生示训足矣」。
言既,奄然以瞑。
嗟夫,今人爱子男,遗之积著,恨不百钜万,失学无教,或不能记姓名
女嫁之甲门右族,无复择对,多与凡子。
君独能以诗书儒其子孙,将终之言,犹婉勉以义,其得婿又皆郡邑彦士,可谓知所以爱子矣。
二十年正月丙午,葬于县东溪寺山之原。
前期,昶使谒铭于香溪范浚,昴且来属。
顾同乡壤,又得君行实状,稽所闻为信。
或益以状之遗事诿曰:「是宜传载」。
因知君为人称思,没且不忘,铭其可辞?
铭曰:
人当畏涂,身窘不容。
君逢艰危,克亢厥宗。
惠于乡州,长者之风。
恩或我孤,我益有终。
儒其子孙,庆则自躬。
有铭幽墟,刻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