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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弼1081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一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公讳希亮字公弼姓陈氏,眉之青神人
其先京兆人也,唐广明中始迁于眉。
曾祖延禄,祖琼,父显忠,皆不仕。
公幼孤,好学。
年十六,将从师。
其兄难之,使治息钱三十馀万。
公悉召取钱者,焚其券而去。
学成,乃召其兄之子庸、谕使学,遂与俱中天圣八年进士第
里人表其闾曰三隽坊。
始为长沙县
浮屠有海印国师者,交通权贵人,肆为奸利,人莫敢正视
公捕寘诸法,一县大耸。
去为雩都
老吏曾腆侮法粥狱,以公少年易之。
公视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头出血,愿自新。
公戒而舍之。
会公筑县学,腆以家财助官,悉遣子弟入学,卒为善吏,而子弟有登进士第者。
巫觋岁敛民财祭鬼,谓之春斋,否则有火灾。
民讹言有绯衣三老人行火,公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
毁淫祠数百区,勒巫为农者七十馀家。
及罢去,父老送之出境,遣去不可,皆泣曰:「公舍我去,绯衣老人复出矣」。
以母老,乞归
剑州临津
以母忧去官。
服除,为开封府司录
福胜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钱三万万。
公言陕西方用兵,愿以此馈军,诏罢之。
赵元昊未反,青州赵禹上书论事,且言元昊必反。
宰相为狂言,徙建州,而元昊果反。
建州逃还京师,上书自理。
宰相怒,下禹开封府狱。
公言可赏,不可罪,与宰相争不已。
上卒用公言,以徐州推官,且欲以公为御史
会外戚沈氏子以奸盗杀人事下狱,未服。
公一问得其情,惊仆立死,沈氏诉之。
御史劾公及诸掾史
公曰:「杀此贼者,独我耳」。
遂自引罪坐废。
期年,盗起京西,杀守令,富丞相荐公可用。
起知房州
州素无兵备,民凛凛欲亡去。
公以牢城卒杂山河户得数百人,日夜部勒,声振山南。
民恃以安,盗不敢入境。
殿侍雷甲以兵百馀人,逐盗至竹山,甲不能戢士,所至为暴。
或告有大盗入境且及门,公自勒兵阻水拒之。
身居前行,命士持满无得发。
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动,乃下马拜,请死,曰:「初不知公官军也」。
吏士请斩甲以徇。
公不可,独治为暴者十馀人,劳其馀而遣之,使甲以捕盗自赎。
时剧贼党军子方张,转运使使供奉官崔德赟捕之。
德赟既失党军子,则以兵围竹山民,贼所尝舍者曰向氏,杀其父子三人,枭首南阳市,曰:「此党军子也」。
公察其冤,下德赟狱。
未服,而党军子获于商州
诏赐向氏帛,复其家,流德赟通州
或言华阴人张元走夏州,为元昊谋臣,诏徙其族百馀口于房,讥察出入,饥寒且死。
公曰:「元事虚实不可知。
使诚有之,为国者终不顾家,徒坚其为贼耳。
此又皆其疏属,无罪」。
乃密以闻,诏释之。
老幼哭庭下,曰:「今当还故乡,然柰何去父母乎」?
至今,张氏画像祠焉。
代还,执政欲以为大理少卿
公曰:「法吏守文非所愿,愿得一郡以自效」。
乃以为宿州
州跨汴为桥,水与桥争,率常坏舟。
公始作飞桥,无柱,至今沿皆飞桥。
滑州
奏事殿上,仁宗皇帝劳之曰:「知卿疾恶,无惩沈氏子事」。
未行,诏提举河北便籴。
都转运使魏瓘劾奏公擅增损物价。
已而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公乞廷辩。
既对,上直公,夺职,知越州
且欲用公。
公言臣与转运使不和,不得为无罪。
力请还滑。
会河溢鱼池埽且决。
公发禁兵捍之,庐于所当决。
吏民涕泣更谏,公坚卧不动,水亦渐去。
人比之王尊。
是岁盗起宛句,执濮州通判井渊。
上以为忧,问执政谁可用者?
未及对。
上曰:「吾得之矣」。
乃以公为曹州
不逾月,悉禽其党。
淮南饥,安抚、转运使皆言寿春王正民不任职,正民坐免。
公乘传往代之。
转运使调里胥米而蠲其役,凡十三万石,谓之折役米。
米翔贵,民益饥。
公至则除之,且表其事。
旁郡皆得除。
又言正民无罪,职事办治。
诏复以正民鄂州,徙知庐州
虎翼军士屯寿春者以谋反诛,而迁其馀不反者数百人于庐。
士方自疑不安。
一日,有窃入府舍将为不利者。
公笑曰:「此必醉耳」。
贷而流之,尽以其馀给左右使令,且以守仓库。
人为公惧,公益亲信之。
士皆指心,誓为公死。
提点刑狱江东,又移河北,入为开封府判官,改判三司户部勾院,又兼开拆司
荣州煮盐凡十八井,岁久澹竭,而有司责课如初。
民破产籍没者三百一十五家。
公为言,还其所籍,岁蠲三十馀万斤。
三司簿书不治,其滞留者,自天禧以来,朱帐六百有四,明道以来,生事二百一十二万。
公日夜课吏,凡九月而去其三之二。
会接伴契丹使还,自请补外。
乃以为京西转运使
石塘河役兵叛,其首周元,自称周大王,震动汝洛间。
公闻之,即日轻骑出按。
吏请以兵从,公不许。
贼见公轻出,意色闲和,不能测,则相与列诉道周。
公徐问其所苦,命一老兵押之,曰:「以是付叶县,听吾命」。
既至,令曰:「汝已自首,皆无罪。
然必有首谋者」。
众不敢隐,乃斩元以徇,而流军校一人,其馀悉遣赴役如初。
迁京东转运使
潍州参军王康赴官,道博平
博平大猾有号截道虎者,驱及其女几死,吏不敢问。
博平河北
公移捕甚急,卒流之海岛,而劾吏故纵,坐免者数人。
山东群盗,为之屏息。
徐州陈昭素以酷闻,民不堪命,他使者不敢按。
公发其事,徐人至今德之。
移知凤翔
仓粟支十二年,主者以腐败为忧。
岁饥,公发十二万石以贷。
有司忧恐,公以身任之。
是岁大熟,以新易陈,官民皆便之。
于阗使者入朝,过秦州经略使以客礼享之。
使者骄甚,留月馀,坏传舍什物无数,其徒入市掠饮食,人户昼闭。
公闻之,谓其僚曰:「吾尝主契丹使,得其情,虏人初不敢暴横,皆译者教之。
吾痛绳以法,译者惧,则虏不敢动矣,况此小国乎」!
乃使教练使持符告译者曰:「入吾境,有秋毫不如法,吾且斩若。
取军令状以还」。
使者亦素闻公威名,至则罗拜庭下,公命坐两廊饮食之,护出诸境,无一人哗者。
始,州郡以酒相饷,例皆私有之,而法不可。
公以遗游士之贫者,既而曰:「此亦私也」。
以家财偿之。
且上书自劾,求去不已。
坐是分司西京
未几,致仕卒,享年六十四。
仕至太常少卿,赠工部侍郎
娶程氏。
子四人:忱,今为度支郎中
恪,卒于滑州推官
恂,今为大理寺丞
慥,未仕。
公善著书,尤长于《易》,有集十卷,《制器尚象论》十二篇,《辨钩隐图》五十四篇。
为人清劲寡欲。
长不逾中人,面瘦黑。
目光如冰,平生不假人以色,自王公贵人,皆严惮之。
见义勇发,不计祸福,必极其志而后已。
所至奸民猾吏,易心改行,不改者必诛,然实出于仁恕,故严而不残。
以教学养士为急,轻财好施,笃于恩义。
少与蜀人宋游,卒于京师,母老子少,公养其母终身,而以女妻其孤端平,使与诸子游学,卒与忱同登进士第
当荫补子弟,辄先其族人,卒不及其子慥。
公于轼之先君子,为丈人行。
而轼官于凤翔,实从公二年。
方是时,年少气盛,愚不更事,屡与公争议,至形于言色,已而悔之。
窃尝以为古之遗直,而恨其不甚用,无大功名,独当时士大夫能言其所为。
公没十有四年,故人长老日以衰少,恐遂就湮没,欲私记其行事,而恨不能详,得范景仁所为公墓志,又以所闻见补之,为公传。
轼平生不为行状墓碑,而独为此文,后有君子得以考览焉。
赞曰:闻之诸公长者,陈公弼面目严冷,语言确认,好面折人。
士大夫相与燕游,闻公弼至,则语笑寡味,饮酒不乐,坐人稍稍引去。
其天资如此。
然所立有绝人者。
谏大夫郑昌有言:「山有猛兽,藜藿为之不采」。
淮南王谋反,论公孙丞相若发蒙耳,所惮独汲黯
使公弼端委立于朝,其威折冲于千里之外矣(《苏文忠公全集》卷一三。又见《邵氏闻见后录》卷一五,《文章正宗》续集卷一一,《文章类选》卷七,《三续古文奇赏》卷二五,《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二一,同治《郧阳府志》卷五之三。)
「冰」原作「水」,据集甲改。
初论修法之意劄 宋 · 王洋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七一、《东牟集》卷九
某窃见朝廷重修敕令者,其始本欲尽复嘉祐故事,非有意于重修也。
故当日诏书大意,以谓仁祖在位四十馀年,最为久长,故尽复嘉祐法度。
缘阅岁既久,政事更革,详略不同;
又自熙宁以来,便分敕、令、格、式四事,嘉祐法度已不复见。
今之为有司者,当上承朝廷复古之意,先以嘉祐法为主,其有改更政事,前法所不载者,以后来刑名附入,则祖宗之大法复于今日。
既从刑部侍郎商守拙之请,使嘉祐所不载者,并依见行条法。
俗吏因之,习耳目见闻之常,一切以政和为主,岂复有嘉祐哉?
今者虽行重修,左右前后皆政和行法之人,根蒂蟠结,势不可解,区区一二士人,安能胜彼之众乎?
呜呼!
熙宁以来,变更法度,以至于今,踰六十年矣。
十甲十二,今立法者欲一举尽见,使人人晓然咸知,而为百姓之利乎?
欲网罗详悉,繁文碎辞,可以出入,为侮文者之利乎?
今持良法以治天下,使纲目咸举,不务求为百姓之利,而使侮文者得以弄之,愚意立法之意必不然也。
且法度之变,何世而无?
高祖初定关中约法三章
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民歌之曰:「萧何为法,较若画一」。
其洞然易晓之意可见。
其后天下多事,而赵禹、张汤之法出,天下岂胜其弊哉?
昭帝继之,霍光知时务之变,而当时根据之弊,光能绝之,摧燕王,仆上官文学之士咸使尽其辞,弘羊之流不得窜其说,保而持之,以遗宣帝,中兴之功,始粲然耳。
向使昭帝承奢侈师旅之后,守赵禹、张汤之令不变,则始元之诏真虚文也。
嗟乎!
昭帝汉武之世相继,其间馀习往往具在,张汤、赵之党必尚持法相顾,而文学之士得以竭忠尽辞者,丞相大将军与百执事主其议者,为是力耳。
使丞相不从,大将军不力主,在庭百执事畏罪不议,则招徕之士,尚得开其喙乎?
更昭立宣,为日久矣,魏相犹以汉故事奉行为名相,则欲恢复大业者,于祖宗之法,当何如耶?
前朝之臣,蔽蒙圣明,过误国家,残贼百姓,不胜其弊。
天下之人,无问远近,言祖宗之法,则释然昭苏,如病者痊,如痿者起,如久忧者去。
如言蔡京之流凋弊之政,则丧胆失气,魂亡魄绝,如睹臭腐,如视涕唾,如久阴而沈结,如痿痹而不起。
呜呼!
今欲去奸谀,更弊政,大慰民心,名声称号之顺否,亦当如何哉?
此区区之愚所以不量愚贱,而欲极论其弊者也。
杜公谢官表1044年9月 北宋 · 苏舜钦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五、《苏学士文集》卷一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两贡露奏,乞回命书,沓降玉音,不谅血恳,勉尔玺绂,安敢为荣中谢。)
切以宰相之任,臣实知之。
盖以师表外廷,丹青万务,天下之所想望,王者之所仰成。
上则调阴阳之惨舒,外则镇蛮夷之桀猾;
置大器于颠危之外,纳生民于仁寿之中,必惟其人,乃可致此。
是故峻其名数,宠之等威,黄阁黑幡,葱珩赤绂。
或延登受策,或御坐为起,是国之所委者大,则礼之所属也隆,遇任既殊,责望宜厚。
臣立性褊直,有不可移之资;
临事迂疏,必无能成之策。
尘污近辅,贻诮多方,绩效不扬,讥议上彻,居常悚栗,日俟窜投
而陛下收臣于贱朽之中,拔臣于毁谤之内,以谓石庆老而弥谨,赵禹孤而能立,掩阙失而不问,惟忠鲠之是称。
屡于中闱,亲被盛指,退自省阅,但增震惊。
日月之光,下烛于蔀室;
云雷之泽,遽发于枯荄。
虽至糜躯,何报厚渥!
敢不尽疲驽之力,宣宽大之恩,绝纤介之私回,讲长久之利疚,不敢惜死,唯知自公。
茍晚节之或渝,必神明之所殛。
上尘天览,安敢空言。
策问三 其二 用威爱之道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二八
问:德惟善政,政在养民。
王者务养民以德而已。
德不足,有威爱。
然而「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
后世不原于德而务威爱,或失则猛,或失则宽。
盖爱克而罔功者有矣,未有威克而济者也。
始皇方斧,将相方刀,沛公入关,民之望之,犹鲋逢西江也。
文景恭俭,继以休息,天下滋殖,刑用不试,而循吏出焉。
吴公、文翁皆谨身帅先,居以廉平
王、黄、朱、龚、郑、邵之徒,所居民富,所去见思,呜呼盛矣!
而治优柔,网漏吞舟。
民衣食有馀,豪杰少年或相与椎埋饮酒乱齐民。
自瞷氏、两高、定襄、寺门诛,死者跆藉,国中股弁,而吏治亦从而酷矣。
夫数十年间,上所以为治,下所以为俗,未大异也,而吏缘之,宽猛殊势,若战冰炭,其故何也?
岂其上赏罚好恶之偏,亦有以致此耶?
将吏以一切相师成风,遂往不反耶?
抑所谓循吏如龚、黄者,使之在三代时,其治安所比也?
而伉直若郅都,守正若赵禹,又安得名酷吏而已哉?
或曰:奉法循理,亦可以为治,则髋髀之所固已莫胜。
不然,鹰击毛挚,又不可以为治。
将求先王所以用威爱之道,宜必有说也。
策问(三) 南宋 · 王十朋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三二、《梅溪先生文集》卷一五
问:才难久矣,尧舜之时,野无遗贤,所与治天下者止于五臣;
周家济济多士,而用一妇人以足十乱之数。
「不其然乎」之叹,宜其发于吾夫子也。
自兹以降,治不逮古而人才愈难。
必责以五臣、十乱之俦,则千古为无人,就其时而求之,宜莫盛于武、宣之际。
班孟坚尝枚举其人而赞之,以侈一时之盛。
武帝自公孙丞相至金日晖,凡二十有七人;
宣帝萧太傅张敞,凡二十有四人,亦可谓盛矣。
然考之言,犹有可疑者焉。
其称武帝人才也,则曰:「汉之得人,于兹为盛,是以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
至称宣帝人才也,则曰:「皆有功迹,见述于世,参其名臣,亦其次也」。
盖以宣帝二十四人可为武帝名臣之次耳。
今即其人而考之,宣帝之相则有如有声之丙魏,固非公孙弘、石庆辈之所可及;
其将则有忠武如赵营平,又非卫、霍辈之所可及;
廷慰则有如于定国,治民则有如龚、黄,又非赵禹、张汤酷吏比也。
校其人才,若远过之,而乃以彼为莫及,此为次之,何耶?
夫所谓人才者,必其勋业名节之有大过人也,彼阿世如公孙,酷虐如张汤,搉利如桑弘羊,皆治世之罪人也,而以此为得人,又何耶?
有是君,斯有是臣,武帝君德不逮孝、宣远甚。
尝讥武帝改文、景恭俭,美宣帝侔德商周,其于人才当亦如之。
今乃复优彼而劣此,又何戾耶?
生东都之初,去武宣之世为未远,且亲为国史,必知其人才之始末,意其品藻之必当也,况是赞尤脍炙人口而见录于选。
今乃可疑如此,其必有说以辩之。
汪心斋读史杂咏后 宋末元初 · 马廷鸾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八四、《碧梧玩芳集》卷一三
先友林竹溪《咏史》百篇,应葺芷先生袖达安晚丞相丞相大称赏。
即以上闻,遂简帝心。
早典内制,晚位九卿,声华赫然。
圣传百篇,不愧林作。
议论坚正,往往过之。
余欲取林诗相与参订,适为友人赵禹明携去。
虽然,圣传是编,自可孤行于世。
否则,韫椟而藏,以俟知者,虽不必典制,为卿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