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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苑续题名记 南宋 · 程珌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九一、《洺水集》卷九、康熙《钱塘县志》卷三四
谨按《中兴翰苑题名记》云:唐宝应中学士官族皆刻石屋壁。
皇朝景德初赵安仁、晁迥、李宗谔始复置壁记,由承旨陶谷而下至直院,率以除授岁月次第之,继者咸得踵列。
中遭变故,今不复存,故绍兴题名特自中兴始,而东都旧记则未有讨论者。
暇日同寮相与言之,未惬焉,乃取洪氏《翰苑群书》所编名氏,其自王安石以后编所来未及者,复根据他书足之。
由建隆至靖康,凡一百九十二人,写之翠珉,刊寘玉堂之侧,以补一代典献之缺。
恭惟天启炎图,挺生真主。
当五季战争之后,复见唐虞揖逊之风,圣子神孙,奕叶相授,而其间元勋重辅,硕望鸿儒,率皆步武禁林,柱石当代。
乃于此独无传焉,则何以增辉映于金坡,起人心于方来乎?
虽然,士欣遇于一日,论常定于百年,考人才之盛衰,等虚名于荣宠,有如欧阳修所云者,吾侪因得以自警焉。
请重行刊修徽宗实录劄子乾道五年十二月 南宋 · 李焘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六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窃见太平兴国三年初修《太祖实录》,命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修沈伦监修五年成书。
咸平元年真宗所修事多漏略,乃诏钱若水、王禹偁、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修,吕端李沆监修,二年成书。
前录文武臣僚止九十一传,整其阙谬,合成一百四传,凡得姓受禅,平僭伪,更法制,皆创行纪述,视前录稍详。
真宗犹谓未备,大中祥符九年,复诏赵安仁、晁迥、陈彭年、竦、崔遵度同修王旦监修明年书成。
盖自兴国祥符,前后凡三修。
太宗实录》初修于至道二年,再修于大中祥符九年
祖宗实录皆不但一修,此故事也。
《神宗实录》初修于元祐,再修于绍圣,又修于元符,至绍兴初凡四修。
《哲宗实录》初修于元祐,再修于绍圣。
神宗、哲宗两朝所以四修、再修,则与太祖太宗异,盖不独于事实有所漏略而已,又辄以私意变乱是非,绍兴初不得不为辩白也
诬谤虽则辩白,而漏略固在,然犹愈乎近所修《徽宗实录》。
盖《徽宗实录》疏舛特甚,非前二录比。
凡臣僚除罢年月,最易知者,其颠倒错乱,往往忘不可晓,况其难知者乎?
史院前已得旨修四朝正史,窃缘修正史当据实录,实录傥荒误不可据,则史官自察,旁采博取,考验增损。
今实录既疏舛若此,最难以准凭下笔。
茍谓开院今已十年有馀,当亟奏篇,则因仍缀缉,亦可粗成卷帙,然臣终不敢也。
徽宗一朝大典,治忽所关最大,若不就今文字未尽沦落,尚可著意收拾,同力整顿,日复一日,必至是非混乱,忠义枉遭埋没,奸谀反得恣睢,史官之罪大矣。
臣窃愿陛下特降指挥,用太祖太宗故事,将《徽宗实录》重加刊修,更不别置司局,只委史院官取前所修实录子细看详,是则存之,非则去之,阙则补之,误则改之。
宜从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月,每事开具何者为是,何者为非,何者为阙,何者为误,今合如何删修,仍进呈取旨。
一年义例既定,则馀年自可仿此编集。
此一无甚难者,但须检勘全备,辨證精审耳。
实录先具,正史便当趣成,今不治其本源而导其末流,臣决知其不可也。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六九。第三册第二七八九页又见《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四七,《续资治通鉴》卷一四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五二。
省官劄子(奉圣旨令都司勘当以闻。) 宋 · 程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三二、《北山小集》卷三五
窃见元丰官制行,在京职事官不尽除足。
至绍圣间六曹郎官犹通轮宿直,此可见。
崇宁已后,当国者好夸喜权,省、曹、寺、监郎官、丞、簿始皆除足,馆职至数千人。
既冗则滥,官益以轻,事不加治。
况今艰难危蹙,主上方当拨乱创业,决策西向,以马上恢复天下之际,尤非崇虚饰、备冗官之时也。
朝廷耗府库、捐爵位于窘匮扰攘之中,进一士必得一士之用,具一官必有一官之实,然后可以有为也。
愚切以谓其职事官之不急者当阙而不除,或令剧易相兼,以赴事功,窃以为便。
谨以管见,参考古今之宜,条件梗槩,以备采择。
僭冒妄言,无所逃罪。
画一如后:
一、秘书省宗正寺国子监,目今最为事简,其见有长官者,不论它日或有迁移出入,止以给舍兼判,似亦不失祖宗故事,及于官制无妨。
李至自前执政以本官兼秘书监赵安仁以从官判宗正寺熙宁时从官、谏官讲筵官判国子监或同判国子监,皆故事也。
一、六曹长贰,如驻跸扬州时,尚书侍郎不皆除足,似亦不闻阙事。
一、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郎官四员,户部左右曹郎官二员,刑部郎官二员不可阙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度支金部仓部,若止除一员,似不阙事。
司封事少,若令兼判官告院为便。
一、若除礼部、祠部各一员,仍分权主客膳部
兵部一员,通管四曹;
刑部比部都官或各除一员,兼管司门
工部一员,通四曹,似不阙事。
一、太常寺若无少卿光禄鸿胪若无卿少,则以礼部长贰判一寺,或以郎官兼某少卿事,或以某少卿兼行礼部郎中事。
兼则止云兼某官事,下兼则云兼行某官事。
汉制行太常事、行太子少傅事,皆是兼权官之称。
本朝官制,官高职卑则称行,它寺仿此。
郎官兼管如止云兼某寺事,于体亦宜。
一、卫尉鸿胪太仆,皆事简。
若见有卿少,则令兼剧曹,如某少卿兼行尚书左选事,如某卿兼行户部右曹事。
若迁移出入,且欲阙员,则以兵部长贰判卫尉寺或太仆寺
郎官有才效,或久次当迁,则以卫尉太仆少卿兼行兵部郎中
卿少迁移,郎官未当迁改,而又长贰止判一寺,则以兵部员外郎兼某寺事。
他曹寺仿此。
一、少府、将作、军器监在今事务亦简,傥如前卫尉太仆寺比,以工部长贰郎官或兼管,或以监兼郎中事。
一、太府司农恐各合除卿或少卿一员,丞各一员,兼主簿
度支金部仓部,其间一员欲除两员郎官,则令兼太府司农寺事,而不除所兼卿少员阙;
或欲除两员少卿,则以一员兼度支或金、仓部
一、大理不可与刑部官相兼,以妨駮案故也。
有卿则以卿断刑,少卿治狱;
无卿以从官兼判大理寺,行卿事,以二少卿治狱断刑。
所有评事素闻员颇猥多,恐当裁省。
大理正司直,若职事虽简,亦或各留一员,以示钦刑之意。
一、诸寺监丞除大府、司农恐不可阙,仍兼主簿外,其见有官处存留未除或不到者,姑阙。
一、太常寺当有博士二员,分兼丞、簿。
所有奉礼太祝,遇有祠事,于馆职博士、寺盐丞内差摄。
一、秘书省若除丞或郎一员管省事,著作、校正通除四员,以养才能,不废故事。
一、太学官若除博士二员,正、录各一员,亦不乏事。
仍于博士内以一员兼权丞,正兼主簿
一、若以六曹长贰兼判所辖寺监,申本部状但押检列衔,而不书名,庶几不紊体统。
翰苑题名序绍兴十八年七月 宋 · 沈该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一五
翰苑自唐宝应迄于大中,学士官族皆刻石龛之屋壁,五季以纷扰久废。
艺祖受命,首建直庐。
太宗亲洒玉堂之翰,以增宠奖。
圣圣稽古,推择尤靳。
景德初赵安仁、晁迥、李宗谔始复置壁记,起国初,自承旨□设以下至直院,用除授次第刊列,后居职者皆得以流芳久远。
中遭变故,今不复存。
睿主中兴,匽武右文,柬求鸿硕,追坦明之制,如二帝三王之盛,以章列圣之休,规模远矣。
而姓名未纪,来者何观?
学士秦公梓再有建请,未几出守宣城,因循迄今。
该猥以浅陋,寓直骫骳之文,岂足以润色丕业?
顾获继诸公之后,托名于不朽,欣幸之极,乃为之序。
绍兴十八年七月既望左中奉大夫权尚书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沈该谨序。
按:《翰院题名》卷首,知不足斋丛书本。又见《宋中兴学士院题名》卷首,《中兴百官题名》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