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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僧正持正大师行业记 北宋 · 释元照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五、《芝园集》卷上
大观元年九月十五日午未间,永嘉僧正持正律师归寂于城西之寿圣院。
前三日,命众僧讽《十六观》、《弥陀》等经,师亦合掌虔恭,随声而和。
将终,乃指西向云:「此吾所归处也」。
良久奄然息绝。
至十月二十三日,茶毗于西郊,发棺投炬,肤体如生,唇颊如红莲
火灭,得舍利不胜数。
至明年某月某日,葬遗骨于西岑驻旌亭之南郊,立塔以识之。
亲度上首曰知孟,具状先师平生行业,求文为记。
予尊僧正实为先达,僧正视予不以晚辈,抑与师有旧,故不敢辞。
师讳灵玩,字占叔,本郡宋氏子。
童年厌世,礼开元寺妙明僧正昙可为师,二十三试经业,得剃度。
当年纳具戒,即有志于学。
闻天台真悟律师辟绛纱于钱唐,遂与同友仲卿而就学焉。
敏锐剋勤,寸阴不废,儒老百氏,馀力旁求。
当时卿、玩之名,藉藉称于教肆。
既而还乡,卿乃导诱亲族,重建戒坛
坛成未几,不幸早世。
其先,坛上不立佛像,师欲立之,而众议纷挐,是否未决。
师于众中袖出《戒坛经》證之,众遂默伏。
自是坛场制度一禀于师,仍立南山祖堂于坛院之左。
既而学业内充,名闻外溢,于是众命住本寺教院。
法明忠老当代之名匠,一日过门,正当讲次,因而就听讲罢,执师手曰:「吾乡善讲,唯师一人而已」。
自后凡有登门,指令从师先学戒律,然后可习经论。
次住永安常宁律院,又迁东安教院,复迁杭州普宁寺,寻归本寂禅院,后居大云律省。
师以不倦诲人,来学辐凑,舍宇为之不容。
众信倾财,鼎新盖造,不数载而成。
因命演法处为毗尼讲堂,塑律宗祖像列祀于阁,置律乘教藏缄于丈室。
自此人皆号为毗尼师焉
郡倅唐公彀举师为僧判,次迁副僧正
郡守张公济性严少交游,待师独厚,又迁都僧正,给帖令揭额为十方律院。
郡守杨公蟠知师公正,凡僧门事尽委处断,仍为亲书额字,赠《毗尼讲堂诗》,见于《永嘉百咏》。
大夫吴公君平赞师画像,盛称其美。
自僧判至都正,掌握教门二十馀年,略无遗缺。
数以病辞,后方获免。
师昔尝临坛度戒,位在第三。
知郡石公景立以为度戒事重,宜选德人,馀皆黜退,独留师一人,仍推为坛长,万口皆谓纲纪坛场得其人矣。
师少居学地,不惮劳苦,至于祖师三大部、本讲十记,诸馀卷帙,皆亲手书之。
逮本寺遭爇,悉为煨烬,复出钱唐传写,以备检阅
师讲学外,于西方净业信愿甚笃,尝命工绘弥陀、观音、势至三圣像,随身奉事,至老愈勤。
凡有少善,悉严净域,故随处坐卧,面不背西。
日诵《弥陀经》四十八遍,酷爱飞山《往生传》,镂板印施,为众销释。
讲《行事钞》十五过,《羯磨疏》七过,《戒本疏》八过,诸小部帙不可悉数。
自馀《法华》、《光明》、《十六观》、《普贤行愿》诸小经咒,日别看诵,以为常业。
凡所施物,随得随散,衣盂之外,唯教乘数百轴耳。
登门受道,前后往来二千馀人,散布诸方,分灯传化。
俗寿七十六,僧腊五十三。
评曰:弃俗为道,其要在三:一曰行己,二曰利他,三曰护法。
窃惟僧正自入道至终,禀律奉戒,不亏其节,不辱其身,礼诵焚修,日无虚度,则其行己不为不勤矣。
尝患乡闾律学不振,远涉江山,寻师受业,晨夕讲演,训诱来蒙,故使南山宗部遐迩获闻,流演无穷,由师为始,则其利它不为不博矣。
四十馀年弘阐律藏,播迁南北,一志流通,魁镇教门,肃清海众,主持坛席,纠正轨仪,法轻生,死而后已,则其护法不为不笃矣。
晚年谢事,退养幽居,建志存诚,专期西迈,临终正念,奄尔迁神。
逮至荼毗,道俗奔赴,众睹异相,追慕哀号。
斯可谓始卒两全,美善俱尽。
存诚法,孰能至于此哉?
于戏!
人有片善,犹足可绝,况备斯众德,而无述乎?
故直笔编其始末,以俟异日作传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