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正文
令王韶籍杀伤河州降人者以名闻诏(熙宁六年十月庚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七
知熙州王韶籍杀伤河州降人者以名闻,如委难究推,即勘会王君万等捕斩人元管使臣及同作过人,条具来上。
熙河路分兵置将诏(熙宁八年三月癸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六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一
分熙河路正兵三万三千,参以弓箭手、寨户、蕃兵,为四将。以都钤辖王君万为第一将,都监王崇拯副之;钤辖韩存宝为第二将,李浩副之;桑湜为第三将,都巡检王湛副之;钤辖刘惟吉为第四将,都监马忠副之。仍诏湛权发遣本路都监,其下蕃军马随地远近分隶诸将,令本将选官训练,经略司度无边事,即令正副将每季互往下蕃州军提举教阅。
熙州籴场欠入中斛斗等事奏(熙宁九年四月) 北宋 · 孙迥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四
熙州籴场,自去年十一月至今年正月欠入中斛斗,商人刘义等四百二十户钱钞共四万一千三百六十馀缗。又本路总管王君万等三十二人拖欠熙、河两州结籴十四万三百六十馀缗,银三百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