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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州太守任君续墓志铭淳熙六年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七六、《省斋文稿》卷三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君讳续,字似之潼川郪县人,系出广阿懿侯敖。
懿侯十六世为安东将军颙。
颙九世为浔阳太守璧,谪掾阆中以死,子孙因家焉。
璧生颖,颖生业,业生雅,相唐高宗
其曾孙畹、畴皆达官,大和中诏以二龙旌其里。
畹生椿,尝参梓州军,遂徙郪之兴城
椿生韬符,韬符生崇诰,崇诰生琦,琦生仲简
仲简生伯传,登景祐五年乙科,仕至尚书都官郎中,是为君之曾祖。
官生庾,终普州司理
司理生忠原,终朝请大夫、知黎州,君之祖与父也。
文献相承,衣冠不绝,人论氏族者推焉。
君少以父任为将仕郎,父疾革,戒君曰:「兴城之任世以儒科显,尔不可忘」。
命易今名字,君泣拜而志之。
绍兴七年,起家为汉州雒县
十三年,又尉昌之永川夙夜衔父训,惧从事不能卒业。
十九年,求监潭州南岳庙
二十一年遂中进士第,选澧州州学教授
晨策羸马,从一僮谒守丞,退则翻校遗编,尽日与圣贤对,他无所问。
当路交荐,二十八年承直郎左奉议郎,复求开州教授而去。
隆兴元年,就迁夔路转运司主管文字
朝廷岁糜缗钱数百万市马川陕,历梁、洋,下襄、,山行险远,道毙之馀至临安者皆骨立。
有大吏请治舟峡中,乘涨水载马东下,既驶且安。
诏从之。
无何,官吏奉行弗虔,效牵者又加迫促,资粮刍粟、篙师棹夫一切取办于民,急若星火,州县大扰。
乾道二年春,君适还朝,上疏言请调他道禁旅分屯夔、峡,代民驾舟,事已教阅如故,异时荆楚出师北伐,亦可为上流声援。
召对,下其说。
论三事,曰:大臣虽罢政,犹当体国,安得茍且便安?
宜使分守边要。
部刺史察举二千石,今监司专绳小吏
夔盐恶而直倍,漕檄州,州檄县,州县计口抑民,疮痍一道。
上嘉纳之,擢守涪州
未上,易恭州
四年春,蜀大旱,常平义仓素空竭,奸氓姚京绐言官廪有馀,诱致四方流宄,冀以挻乱。
君知其谋,既案京抵罪,即捐俸钱五十万,募民入粟,閤境争劝趋之,饘粥庐舍,规画有序,至者如归,帖帖无事。
璧山有淫祠,民病辄解牛以祭。
君下令禁止。
讹言:「神云守夺吾祀,民与牛皆将疫死」。
郡人大恐。
君知庙巫实导之,系郡狱,巫骇服。
巴县贪虐,君劾去之。
其子飞谤于朝,言者论君前议舟师为迎合,八月罢郡事。
六年夏主管台州崇道观,命至而君以疾卒于左绵,实九月戊子也。
淳熙丙申冬葬仙云山之下,得年五十有七,积官左朝奉大夫
君静重廉介,笃学喜为文,身修家齐,勇于为义,尝倾产以赒嫠嫠,教养孤甥,迄有成立。
仕宦三十年,先畴一无所增,身后妻子假贷以敛。
君凡四娶:二李氏、鲜于氏,皆赠宜人
今夫人王氏,御史利用之女,有贤称。
子男七人:义山兴元府西县
义问、义路、义举、义端、义明、义正。
女三人:一嫁文林郎冯适之,一嫁进士鲜于纠宗,一尚幼。
所著书号《仙云集》者二十卷,又有《任氏春秋》十五卷、《春秋五始五礼论》五卷、《篆隶石刻谱》三十卷。
岁戊寅冬十月,君调盛山教官,过金陵,予分教在焉,以同年进士置酒道旧,见君气貌瑰伟,议论慷慨,意其将为世用,孰谓君止此也!
比岁识其子义问行在所博洽能文,奥篇隐帙,无不知,君可谓有后矣,任氏其兴乎!
义问将还,出石泉太守章森状君之行实乞铭于予,义不可辞。
铭曰:
谓君穷,时既逢;
谓君通,志弗充。
德之洪,报也丰。
劬尔躬,后其隆。
吕惠卿家传 北宋 · 蒋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三
(熙宁)三年五月,兼判司农寺
初,淳化中,始置常平仓,贱籴贵发。
祥符六年,并开封、祥符两县仓为在京常平仓,斛斗经二年即以为军粮,而以新好者封桩而粜籴之,政久废。
公乃请以本寺见管封桩兑换发运司薪米,逐仓寄敖收管,遇物贵贱,即粜籴如本法,以平市价。
九月一日,行惠卿言。
州县差役之法久以为弊,重役之家至有破产,而侥倖者役不一名。
衙前、承符、散从之类,色役非一,其弊尤甚,不可胜言。
于是朝廷置局详定利害,而以文字送制置条例司看详,司农实兼领之。
公以为,今欲除去宿弊,使民乐从。
然所宽优者则乡村朴憃、不能上达之氓,所裁取者则任官并兼、易致人言之豪户。
以至衙司县官皆恐无以施诛求巧舞之奸,新法之行,尤所不便。
官吏既不能明见法意,抑又惑于言者之多,筑室道谋,难以成就。
以是为牒具析所以措置施行之状,极于详尽,檄诸路监司,使之如法推行。
卒罢差役法,令当役人户以等第均出,曰免役钱,而一切募人充役,随本役轻重以钱给之。
其坊郭第户及成丁、单丁、女户、寺观、品官之家旧无色役者,皆以等第均出,曰助役钱。
四年十月一日,乃颁募役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原注引。又见同书卷二一五原注。)
于是御史中丞邓绾言:惠卿昔居忧在两浙,尝托华亭知县张若济,遣押司录事王利用富民朱庠等家借钱四千馀贯田部内,及舅郑膺等因缘凭藉请托为奸事。
有旨令王古根究诣实闻奏。
中书堂吏以章示惠卿,上犹降诏谕惠卿复位,而谓方遣使考言信诞,明卿事枉直,于是非未辨之际,不宜示之不较,以实言者之诬。
惠卿以为义不可留,益请去,且条上所言之妄,乞从中遣使究治。
诏遣徐禧内侍宗道杂治之。
既而御史蔡承禧惠卿罢减司农寺句当官等事,于是罢惠卿政事,以本官知陈州
上犹降诏封示承禧章,惠卿亦条析上之,凡承禧所言二十有一条,无一实者。
宗道等既究治田事,无如承禧言者,穷无自解,则又上言为朋党,公然庇护,乞并案之;
惠卿弟温卿以贾贩庸下,尚居一路按察之任,乞赐责降。
初,之言惠卿借钱买田也,惠卿自辨无之,而弟温卿居忧时,于秀州买田,质贷于富人家,亦既偿矣,惠卿方护丧归葬泉州,初不与知也。
事既辨明,当路者必欲害惠卿,乃言虽已根究,而干连人未丽于法,当置勘。
有旨,温卿先次冲替,而遣蹇周辅置勘于秀州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八原注。又见同书卷二七五原注。
王利用等赴都堂审察诏绍兴五年十二月一日己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九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六
果州团练推官王利用、知阴平县丁则江原县丞冯时行、知苍溪县常明左迪功郎曹彦时召赴都堂审察,如未能远来,令宣抚司与升擢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