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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赐林彖处士之号奏乾道四年九月 宋 · 周葵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二、《宋会要辑稿》选举三四之四五(第五册第四七九七页)
行义修洁,凡六经百氏之书无所不读,杜门自守,不谋婚娶,不应科举。
所居之乡,鄙恶之民往往化为良善。
顷加君命,固辞不起。
乞检会故事,赐以先生处士之号。
钟离 其二 南宋 · 林光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五二、《艾轩先生文集》卷六
蒙示下林处士《省劄录》白本,此为明时甚盛之举,非史君贪贤嗜德,即希代之宝,何从发露,然于今为三聘矣。
古人贤者未尝以不仕为高,夫子所谓「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
夫子此语,实无渗漏,自古隐者知此说为未尽,欲洁其身而乱大伦,此道之所以不明也。
萍斋二千石为旧交,在某分亦不薄,州郡致羔雁,敦迫上道,某亦欲以一纸趣李拾遗行矣。
林萍斋商卿 南宋 · 林光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五八、《艾轩先生文集》卷七、《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五
年月日,同郡林某以盘飧卮酒,敬祭于教授萍斋商卿九兄之灵。
呜呼!
死而易箦,谓得其正。
吾子之死,可以言命。
学而干禄,一世滔滔。
子于场屋,乃如鸿毛。
自幼而壮,今又老矣。
鹤书屡下,坚卧不起。
豪杰惟子,异喙同辞。
若为夭矫,所待何时。
不闻古者,以是为高。
六合一笼,又将何逃。
解去褐衣,未及三月
所谓大伦,无或玷缺。
我居柴桑,子来彭泽
子一及门,我有重客。
无妄之灾,行道悲伤。
子于崔琳,异时相望。
开元故事,如将目睹。
或下笔札,兹焉悉数。
相逢戚嗟,无书可传。
旦暮之遇,是岂徒然。
生刍一束,其人如玉
亦有卮酒,云何勿哭!
尚飨。
重修王回嘉定中 南宋 · 樊泰之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九、《闽中金石志》卷八、乾隆《仙游县志》卷一三、道光《福建通志》卷二一、民国《福建通志·金石志》石一○
先正御史王公字景深,而嘉祐中有与公同姓名者字深父,亦闽人
深父进士,主卫真县簿,未一岁,弃去。
治平二年,朝廷以南顿县事起之,而深父已没矣。
后八年,御史公始举进士,以端方亮直闻天下,为元祐诸公所知,而绍圣元符用事者深嫉之。
邹道乡以言事谴,公坐党人,遂削官归里。
徽宗即位,复召公入台。
故名在元祐党籍者,御史公也。
恭惟国家自祖宗涵养士气,至于嘉祐之末、元祐之初,号为君子道长,朝廷极盛之时,而吾闽人物益显于世,矧有如二君子相先后、同姓名出于其间,呜呼盛哉!
泰之昔尝敬诵《陈后山文集》,因见御史公挽诗,颇以未及访公出处之详为愧。
及来试邑于此,则公之丘墓在焉,始获拜公之祠于鸡山精舍。
暇日从其家得司谏吴公所述志文,且访其家世遗事,乃知公平生交友皆一时刚正之士,如邹道乡陈了翁田承君,为尤厚善者。
泰陵谋立刘口后,道乡以谏稿属公润色,其间剀切之词皆公发也。
迨公捐馆舍,内相王明叟舍人曾子开偕诸公力请于上,官其一子。
既而崇宁钩党之祸作,则复夺其官,虽绍兴举褒赠之典,录党人之后,而家贫力弱,吏扼不行,士论至今冤之。
泰之于是肃然起敬而言曰:士穷乃见节义,不容然后见君子。
所居议论孰不以名义自任,及一旦迫之以威,诱之以利,鲜不隳所守者。
当绍圣党与气焰薰灼之时,公之乡人方与政,使挠节从之,则富贵立致,公乃挺然如此,盖可立懦夫于百世之下,其关世教,岂不大哉!
祠宇芜陋,不足揭虔妥灵,前人哀挽揭于楹柱间者往往漫灭。
旧有萍斋先生所书祠堂记,岁月寝久,又失其传。
是用即其故祠重加葺治,仍取公墓志与邹道乡墨迹、名公诗文,刻为二碑,寘诸祠侧,具叙其颠末,而刊之碑阴,虽未足发扬潜德之万一,姑使后来有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