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光泽县大寺寨修仓记 南宋 · 李吕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八七、《澹轩集》卷六、《永乐大典》卷七五一六
光泽县治北出四十里所,有寨曰大寺
在熙、丰时以邻寇廖恩、之嘬锋相袭,往来践蹂而县之境北直江东,视三方独为阔远,其地多峻岭长谷,盗得出没其间,民罹其害。
于是部使者以郡县之请,上其事于朝,寨由此建。
既成,郡拨禁卒凡百五十辈充入之,阙则就招,以足其数。
总一岁转饷几千斛,因创仓其侧,以便出纳。
当秋收时,郡拨民租,委僚吏受而储之。
然其规模草创,弗能支还,漂摇于风雨,穿穴于鼠雀,栋挠墙圮,因仍不治,所给之,半为土壤,监临之官,睨而弗视,以为常焉。
吁!
养兵之道如是,其何以责人之死力也哉?
绍熙癸丑巡检李君始就职,见而戚焉,未有以处也。
会县主簿张君来领输务,遂以告之。
张君闻之慨然,辍常所得食钱三万,悉以付李君,俾治其坏。
李君得之,市材鸠工,土木并举。
梁梠榱栋之朽蠹者易以良,盖瓦甓塼之破缺者补以全。
昔者环以粪墙,今则壁以厚版。
蒸湿之气无自而入,虫鼠之耗易以补剔。
缭以高墉,限以深闳,可绝穿窬之警。
用度不足,则李君捐俸以继之。
黝垩丹雘,焕然一新,器用庖湢,莫不备设。
先是一兵月给一斛八斗七升,例捐其七升,敛而藏之别庾,以备不常之需。
吏并缘为奸,莫可稽较。
李君之至,尽以与之,曰:「无污我」!
且撤其藏以剔去本根。
盖不惟兹寨永久之利,抑去其害。
惟保障之设,我国家所以廪给之者,虽厚费不惮。
在官者又为之瘽身经纪,全畀所给,惟恐有不足之忧。
如二君之用心者,果何为乎!
当无事时,尔吏卒得不挽强超距以闲其力,进鼓退金以习其令,一有寇警则捐躯思奋,以图报效,庶为无负,傥群聚怙强,饱食以嬉,则将焉用保障矣?
张君名彦清,建之浦城人,连四荐得第,一行作吏,已为当路者所知,往往数任以事。
张君亦勇于为人,不自校计利害,以能集事,如是仓之为者,殆未可以一二数也。
抑尝闻之前辈宣、政间太学生张公某者,受知时宰,客其家。
一日论及时事,直忤其意,拂衣归,自号草堂翁终焉
兹乃知为张君之曾大父,则张君之气节岂无所自哉!
李君名某,家世为将,居滑台,今为太末人
莅任未几,已能究心乃职,以起废革弊、律己恤下为首务,是不亦可尚也夫?
是役之成,二君属笔于,谢非其人,不可,则为次其颠末,并书二君之出处,俾后有考。
甲寅年冬十有二月东州李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