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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改正京东河北盐法奏元祐元年二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五
伏见朝廷以福建江西、湖南等路盐法之敝流毒生灵,遂遣使按视,具得其实,谴黜聚歛之吏,以慰困穷之民,天下皆知公议之不可废也。
然事治其终而不治其始,罪加于小而不加于大,岂所谓「无偏无党」之道哉!
熙宁中章惇察访湖南日,尝牒本路提点刑狱朱初平措置盐事,直成般运广盐添额出卖之法。
当时元未施行,及参知政事秘书丞郏亶者,邪险急进,素为所善,迎合意,推仿湖南之法,率尔论奏乞般广盐于江西出卖,朝廷信之,遂以所奏,付蹇周辅江西相度,乃将所说盐事文字又亲为小简封送周辅,其简云「郏秘丞言盐事甚备,恐欲知利害之详郏亶文字并章惇简见在蹇周辅处,乞取索照会。)」,所以蹇周辅顺承风旨,立成江西之法,添额最重,为害最深。
然则江西之法乃惇主之于内,周辅行之于外,情状表里,灼然可见。
其后惇为门下侍郎周辅知开封府,于元丰六年十二月周辅又奏乞荆湖南路郴、道州邻接韶、连二州,可以通般广盐数百万代淮盐出卖,却攒那旧卖淮盐于潭、衡、永、全、邵等州,并乞依仿江西广东路条法施行。
当月十八日章惇奉圣旨差本路转运判官陈偲提举常平等事张士澄计会,本路提刑司根检。
章惇昨往本路察日访牒朱初平相度盐法一宗文字,看详措置闻奏,并送下郏亶奏请,亦乞郴、道、全州般卖广盐,并委陈偲等相度,是致等立成添额之法。
施行未久,一路骚然,上烦朝廷遣使按察。
臣今伏详按察陈次升奏状内明言元丰六年十二月蹇周辅所奏奉圣旨委陈偲等相度,仍令检章惇朱初平一宗文字看详措置,及送郏亶状亦付陈偲陈次升奏状见在刑部,乞取索照会。),于是又见湖南之法亦出于,其迹甚明,无可疑惑。
始立湖南之法,虽未行于本路,而江西依仿推行,已有厚利,遂讽蹇周辅郏亶各令奏请已,独立而行之。
然则江西、湖南运盐添额之害,皆所倡,周辅辈从而和之也。
备位二府,不以道辅朝廷,而乃首建邪议,与小人相附会,茍利肆毒,贻害生民,其罪甚大。
蹇周辅张士澄、魏伦、朱彦博等皆已黜逐,而独不问,非大公至治之法,无以戒天下。
虽以悖慢罢免,而运盐之过未治,意朝廷未知也。
臣愚伏愿陛下付有司根治其罪,惩以典刑,使贼民罔上之臣少知畏惧。
臣又闻熙宁八年三司使日,起请乞京东河北榷盐,奏具状乃曰「河北陕西并为边防,今陕西榷盐而河北独不榷,此祖宗一时误恩也」。
彼朝旨依惇之请,召京东提举盐事周革入见,委陈朴王子渊相度,将欲施行,为文彦博论奏,遂罢其事。
然文案条目具在逐路运司,以致李察英、吴居厚吕孝廉等检行旧法,使一道之民,罹此刻剥,其谋本出于
伏望圣慈一就根究施行,仍乞改正京东河北盐法。
蒋之奇刘淑元祐元年三月乙亥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二、《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六之三二(第四册第三八八四页)
江西、湖南盐法之害,行于朱彦博陈偲,两路之民,残害涂炭,甚于兵火。
如知吉州魏纶虚增盐数,独吉州被害最苦。
既以丁忧去官,而发运使蒋之奇乃荐悉心职事,乞候服阕,再令知吉州
附会欺罔,至于如此。
提举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乃能上书极言利害。
夺官勒停,而江南西路转运使刘淑再任本路,首尾五年,坐视毒虐其民,曾无一言,今乃除祠部郎中
伏望特正蒋之奇刘淑之罪,复刘谊之职。
乞追寝李琮朱彦博相州虔州元祐四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四
臣窃以《春秋》之义,必诛首恶;
而朝廷之罚,要在惩奸。
恭惟熙宁之政,务欲兴废补弊,出于仁民爱物。
而小人侥倖,一时贪功冒赏,竞为苛刻,肆行己见。
故罔上坏法为市易者,吕嘉问吴安持为之倡;
锻鍊傅会为大理者,崔台符杨汲为之首。
以至吴居厚吕孝廉肆剽剥于京东
贾青王子京极椎埋于福建
蹇周辅朱彦博配百万之盐于江西,则父子不保;
李琮增无名之税于江东、淮、浙,则老稚流离。
吕公雅霍翔促保马之期限,沈希颜范峋裒岁课之羡溢。
四方之人,侵削肌骨,破散室家,愁怨之声盈满内外,伤天地至和之气,累仁圣好生之德,言之可为痛心。
此数人者,天资残忍,视民如草芥,实为首恶。
陛下临御以来,相继黜削,轻重不同,然不足以谢天下。
其间虽有革面以自文饰其过,稍冀哀怜,譬如蛇虺方在蛰伏,假息窃视,幸其有间,复肆毒螫矣。
今数路被害之民,疮痍未瘳,而李琮朱彦博一除相州,一除虔州,皆大藩名郡。
如此,何以惩奸窒恶,成圣朝仁厚之化乎!
何正臣官为侍从,以傅会治狱,一饶州不可得;
李琮朱彦博,纵未欲放弃閒地,即乞且除一小郡,以慰四方被害之民。
伏望圣慈详察,特行追寝,则天下幸甚!
丐者赵生传1086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高安丐者赵生,弊衣蓬发。
未尝沐洗,好饮酒,醉辄殴詈其市人,虽有好事时召与语,生亦慢骂,斥其过恶。
高安之人皆谓之狂人,不敢近也。
然其与人遇,虽未尝识,皆能道其宿疾,与其平生善恶。
以此,或曰:「此非有道者耶」?
元丰三年,予谪居高安
时见之于途,亦畏其狂,不敢问。
是岁岁莫,生来见予,予诘之曰:「生未尝求人,今谒我何也」?
生曰:「吾意欲见君耳」。
既而曰:「吾知君好道而不得要,阳不降,阴不升,故肉多而浮,面赤而疮。
吾将教君挽水以溉百骸,经旬诸疾可去。
经岁不怠,虽度世可也」。
予用其说,信然,惟怠不能久,故不能究其妙。
生尝告予:「吾将与君夜宿于此」。
予许之,既而不至,问其故,曰:「吾将与君游于他所,度君不能无惊,惊或伤神,故不敢」。
予曰:「生游何至」?
曰:「吾常至太山下,所见与世说地狱同。
君若见此,归当不愿仕矣」。
予曰:「何故」?
生曰:「彼多僧与官吏。
僧逾分,吏暴物故耳」。
予曰:「生能至彼,彼人亦知相敬耶」?
生曰:「不然,吾则见彼,彼不吾见也」。
因叹曰:「此亦邪术,非正道也。
君能自养,使气与性俱全,则出入之际将不学而能,然后为正也」。
予曰:「养气请从生说为之,至于养性,奈何」?
生不答。
一日遽问曰:「君亦尝梦乎」?
予曰:「然」。
「亦尝梦先公乎」?
予曰:「然」。
「方其梦也,亦有存没忧乐之知乎」?
予曰:「是不可常也」。
生笑曰:「尝问我养性,今有梦觉之异,则性不全矣」。
予矍然异其言,自此知生非特挟术,亦知道者也。
生两目皆翳,视物不明。
然时能脱翳,见瞳子碧色。
生脐以上,骨如龟壳;
自心以下,骨如锋刃。
两骨相值,其间不合如指。
尝自言生于甲寅,今一百二十七年矣。
家本代州名吉,事五台僧,不能终,弃之游四方。
少年无行,所为多不法。
扬州蒋君俱学,蒋恶之,以药毒其目,遂翳。
然生亦非蒋不循理,槁死无能为也
是时予兄子瞻谪居黄州,求书而往,一见喜子瞻之乐易,留半岁不去。
子瞻北归,从之兴国
知军杨绘见而留之。
生喜禽鸟六畜,常以一物自随,寝食与之同。
兴国畜骏骡,为骡所伤而死,绘具棺葬之。
元祐元年予与子瞻皆召还京师蜀僧法震者来见,曰:「溯江将谒公黄州,至云安逆旅,见一丐者曰:『吾姓赵,顷于黄州识苏公,为我谢之』」。
予惊问其状,良是。
时知兴国军朱彦博之子在坐,归告其父,发其葬,空无所有,惟一杖及两胫在。
予闻有道者恶人知之,多以恶言秽行自晦。
然亦不能尽掩,故德顺时见于外。
今余观赵生鄙拙忿隘,非专自晦者也,而其言时有合于道。
盖于道无见,则术不能神;
术虽已至,而道未全尽。
虽能久生变化,亦未可以语古之真人也。
道书:「尸假之下者,留脚一骨。」生岂假者耶? 《栾城集》卷二五。
朱彦博不可为监司绍圣四年九月 北宋 · 蔡蹈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一
臣伏见近降除命,以朝请大夫朱彦博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事。
臣谨按,彦博天资倾邪,习尚狡诈,喜争好讼,中伤善良,莅官所至,遗害民吏。
元丰年曾任江西监司,苏辙在其部内。
尝以事被朝廷廉按,彦博力为掩护,竟以幸免。
既得志,彦博倚以为助。
故其知虔州日,欲以巧计中伤提刑李阅。
因阅至虔州彦博令属县差水手等牵挽其船,既而奏阅违法差水手,并令弓手勾集耆壮士兵等,及置狱推劾。
众證其妄,三问不承,理当追摄,而彦博拒抗不赴,致干照人枉在刑禁,淹延半年。
狱官具奏,而朝廷指挥亦止取干證人为定,便行断放,终不能屈致彦博
提刑李阅乃按发之官,曾无片言。
未实,而一切罢任。
若非彦博以为助,而务报私恩,则朝廷议法不公未应如此其甚也。
天下士大夫闻之,靡不扼腕。
臣再详彦博承诏守土,尚敢陵蔑监司,今使之自列监司,则所属官吏将不胜其害也。
臣今所论,一事而已,若其在官贪污,奸诈无耻,不可悉数,在廷之臣无不知之。
提点之职,实关诸路,况今坑冶多事,必得向公奉法、洁廉详敏之人,乃能举职,付之彦博,未协众论。
臣愚欲望断自严衷,追寝已行之命,别求吉士,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