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悯忠寺重藏舍利 唐 · 僧南叙
 出处:全唐文卷九百二十
兹舍利者。昔隋文帝潜龙日。
有梵僧自印土至。授舍利一瓶曰。
释迦佛遗形耳。檀越可为主。
洎登宝位。年号开皇。
至廿年改仁寿至仁寿二年壬戌正月
敕天下大州一百处建舍利塔。时幽州节制窦抗
创造五层大木塔。饰以金碧。
扃舍利于其下。至大唐文宗皇帝太和八年甲寅
经二百卅三年。天火焚塔。
后五六年间。武皇乃□释教。
宣宗初登宝位。岁在丙寅
敕修废蓝。将兴畚□得石函于故基下。
时旌麾清河公。晓示人天。
供施。迁藏于悯忠寺多宝塔下。
复经卅三载。中和二年岁在壬寅
又值火灾延悯忠寺。楼台俱烬。
旋遇燕□陶汰空侣。不期年。
陇西令公大王大庇生灵。巨崇像设。
舍已禄俸。造观音阁
横壮妙丽。逾于旧贯。
寺僧复严。陈力化导。
塑观音像。当景福壬子年
佥欲迁舍利于阁内。乃陈辞上渎。
请发封壤。上许之。
是年六月。徒侣云萃。
各竭其诚。尘壒曜灵。
香坌人手。未淹食顷。
俄逢巨函。缝印香泥。
记镌贞石。繇是撤其盖。
发其缄。舍利光芒。
异香郁烈。寻录状捧金函诣子东门上献。
旌幢中权后营。皆澡□沐心。
通宵瞻礼。重沓儭施。
复还本寺。显示城隍道俗。
□黄金瓶如麰麦量。内藏一粒。
仁寿舍利也。二粒在塔□内。
又二粒在小金合子内。又九十粒如银粟状。
在琉璃瓶内。玉环二发七综金铜棺椁异香钗钏等。
今又有二粒舍利。光彩甚莹。
在银结条琉璃瓶内。即故临坛大德明鉴
平昔随身供养。临终授弟子迁忍。
今同收函内。矧夫圣日久殁。
遗形尚留。为福人天。
坚固不坏。幸遇王臣信重。
正法兴隆。同于宝坊。
载礼金骨。而今而后。
何年更逢。匪独人心浇醨。
抑亦时侵末法。重閟于此。
观音象前。谷变陵摧。
犹凭刊石。记曰。
大燕城内。地东南隅
悯忠寺。门临康衢。
中有宝阁。横云嶪虚。
阁有巨象。观音圣躯。
当象之前。缄于舍利。
外石函封。内金函閟。
填以异香。杂以珍器。
用记岁年。景福壬子
三部使淳化五年十二月辛丑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宋大诏令集》卷一六○
铜盐之务,所以笼天下之货财;
度支之司,所以办邦国之经费。
洎民曹之剧任,皆邦计之本源,盖以司金谷之耗登,谨府库之出纳。
爰从近代,以迄我朝,虽琴瑟改张,俾期于易治,而米盐细碎,益致于滋彰。
宜复前规,用为永制。
应两京、十路并复归三部,各置使一员,每部置判官推官共四员,人掌两案公事;
别置都监一人,序于判官之下,都勾部,以备三部专纠簿领之出入焉。
总计陈恕盐铁使枢密院承旨左屯卫将军王延德度支使枢密直学士、屯田郎张鉴左谏议大夫、户部使左计使魏羽右计使董俨并罢。
魏廷式封驳状997年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九一、《咸平集》卷二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今月二十六日受实封敕一道,为魏廷式封驳陈恕等不赴晡临还司敕。
其奏状云:「臣与田锡同共取旨,其田锡妄奏圣君,遂相矛盾。
臣奉圣旨,令独署名衔驳奏」。
奉敕:「宜令田锡详所奏,分析闻奏」。
右,臣昨二十二日于长春殿与魏廷式进呈劄子,臣未读劄子,先奏称魏廷式将断敕,取圣旨。
魏廷式遂将三司盐铁使陈恕等不赴晡临断了还司敕对御披读,又将《刑统》第一策于御前读曰:「礼者,恭之本;
恭者,礼之舆。
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
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恭之心,故曰大不恭」。
于是臣遂奏云:「御史中丞李惟清所奏,元无『大』字,祗称『有此不恭」』。
陛下遂取《刑统》看,并看元敕。
臣又奏「大不恭」有八条。
臣又奏曰:「臣按故事,凡制敕有未允当,即驳正其事,封还诏书,谓之封驳。
今此敕已断遣了」。
臣又奏:「臣昨日与魏廷式商量,此敕缘是断了敕,然不敢坚执。
张鉴是臣亲情,虑魏廷式有所疑,今日须至于陛下当面敷奏」。
臣又奏曰:「臣于法律不熟,魏廷式本是法科成事。
臣乞祗令魏廷式自驳奏」。
寻蒙陛下谓魏廷式曰:「祗卿独自驳奏」。
又再谓魏廷式曰:「卿自驳奏」。
臣又奏曰:「魏廷式法寺定断元条,若陛下宽减其罪,所贵恩归陛下」。
臣之所奏,陛下必一一记得。
魏廷式称臣「妄奏圣君」,所奏安敢辄妄?
魏廷式又称臣「遂相矛盾」。
臣缘所见与魏廷式所见不同,所以不敢与之同驳奏,以此魏廷式奏臣「遂相矛盾」。
臣与魏廷式勾当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岂敢与之矛盾?
魏廷式所见与臣所见同,即臣方敢与之同封驳;
魏廷式所见与臣所见不同,即臣岂敢与之同封驳?
臣谬因文学,偶忝科名,幸以遭逢,骤尘华显。
效官史阁,但阅图书;
供职掖垣曾知制诰
典谟之事,则尝闻之;
刑律之书,未尝学也。
八月八日閤门受敕,差臣与魏廷式同职勾当,敢不尽忠于陛下,敢不共力于同官。
实非妄有奏陈,辄相矛盾。
仰祈圣鉴,俯察愚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