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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敕赐半塘寿圣院记咸淳六年七月 宋末元初 · 常楙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四七、《吴都法乘》卷一○上之下、民国《吴县志》卷三八
凡物有形,必有终弊。
自古圣贤之传,非皆托于物,固能无穷也。
「为善之坚,坚于金石」,予尝味斯言,善之足以垂后。
如日不灭,如海不竭,岂但好修君子然哉!
佛自汉入中国,历魏、周迄唐,几废兴矣,然教视羽流为盛,前辈所谓以空化执,以福利化欲,以缘业化妄,以地狱化愚,要皆导性之本善,阴助政刑所不及,是故其教能持久,更千变而弗昧,良有以夫。
吴门之西半塘有寺,曰寿圣。
盖自东晋因诵经童子有冢,赐材建塔院。
至我国朝治平赐今额。
固虽中毁于建炎,随复于绍兴,上下千馀载,甲乙相承。
逮僧清一,益能继述兴修,灯灯接燄。
仪曹且申明传帖之旨下之郡,以推此意于石。
人知愈远弥存,寺之寿其传也,不知所以寿其寿也。
其寿也,名以「寿圣」,又将使君国与天同寿也,得非修佛善道,道久化成固尔欤?
吁!
为善最乐,谧彼坚于金石之训,于斯益信。
朝奉大夫集英殿脩撰、知平江军府、兼管内劝农营田事、节制许浦水军常楙撰。
时咸淳六年庚午中元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