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陈诜后妻之子为前妻服议 东晋 · 王愆期
 出处:全晋文
案礼不二嫡,故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声子
诸侯犹尔,况庶人乎?
《士丧礼》曰:继母本实继室故称继母,事之如嫡,故曰如母也。
诜不能远虑避难,以亡其妻,非犯七出见绝于诜。
始不见绝,终又见迎,养姑于堂,子为首嫡,列名黄籍,则诜之妻。
为诜也妻,则为晖也母,晖之制服无所疑矣。
礼为继母服而不为前母服者,如李比类,旷世所希。
前母既终,乃有继母,后子不及前母,故无制服之文。
然示勺祠蒸尝,未有不以前母为母者,亡犹母之,况其存乎!
诜有老母,不可以莫之养,妻无归期,纳妾可也。
李虽没贼,尚有生冀,诜寻求之理不尽,而便娶妻,诚诜之短也。
然陇亩之夫,不达礼义,考之传记不胜。
施孝叔之妻失身于郤犨而不弃者,以非其罪也。
诜有两妻,非故犯法。
李鄙野人,而能临危请活姑命,险不忘顺,可谓孝妇矣。
议者欲令在没略之中,必全苦操,有陨无二,是望凡人皆为宋伯姬也。
诜虽不应娶妻,要以严为妻,妻则继室,本非嫡也。
虽云非嫡,义在始终,宁可以诜不应二妻而己涉二庭乎!
若能下之,则赵姬之义。
若云不能,官当有制。
先嫡后继,有自来矣。
众议贬讥太峻,故略序异怀(《晋书·礼志》中,《通典》八十九。)
知制诰第二状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八○、《司马公文集》卷二一、《石林燕语》卷九
右,今今月十四日曾有奏陈,以知制诰之职非臣所堪,乞更择人,未蒙允许。
夙夜惶恐,不知所措。
臣与吕公著同时召试,公著固辞得请,而臣独就职,是公著廉让,而臣无愧耻也。
臣虽甚愚,诚不忍以身居下流,蒙受众恶,为世污泽。
虽获美官,将何荣之有?
公著沉厚渊懿,士林推服,文学行能,非臣之比。
名位宠禄,臣安敢先之?
昔施氏卜宰,皇句须吉。
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与皇句须邑,使为宰,以让鲍国而致邑焉。
施孝叔曰:「子实吉」。
对曰:「能与忠良,吉孰大焉」。
少室周为赵简子之右,闻牛谈有力,请与之戏。
弗胜,致右焉,简子许之。
臣今自知不材,请释美官以授能者,虽不足比迹大贤,庶几得从皇句须、少室周之后,其荣多矣。
伏望朝廷察其区区,特赐矜许。
其除知制诰敕告,臣不敢祗受,乞授公著或别择人,不胜大幸。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