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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王琳等首诏太建五年十二月壬辰 陈朝 · 陈顼
 出处:全陈文卷三
古者反噬叛逆,尽族诛夷,所以藏其首级,诫之后世。
比者所戮,止及一身,子胤或存,枭悬自足,不容久归武库,长比月支,恻隐之怀,有仁不忍,维熊昙朗留异陈宝应周迪、邓绪等,及今者王琳首,并还亲属,以弘广宥(《陈书·宣帝纪》,案《北齐书·王琳传》,故吏朱玚致书陈尚书仆射徐陵首,感其志节,明彻亦数梦求首,并为启陈主而许之。)
徐陵王琳首书 北齐 · 朱玚
 出处:全北齐文卷八
窃以朝市迁贸,时传骨鲠之风;
历运推移,间表忠贞之迹。
故典午将灭,徐广为晋家遗老;
当途已谢,马孚称魏室忠臣。
用能播美于前书,垂名于后世。
梁故建宁,洛滨余胄,咱州旧族,立功代邸,效绩中朝,当离乱之辰,总方伯之任。
尔乃轻躬殉主,以身许国,实追踪于往彦,信踵武于前修。
而天厌梁德,尚思匡继,徒蕴包胥之念,终遘苌弘之眚,洎王业光启,鼎祚有归,于是远迹山东,寄命河北
虽轻旅臣之叹,犹怀客卿之礼,感兹知己,忘此捐躯,至使身没九原,头行万里
诚复马革裹尸,遂其平生之志;
原野暴骸,全彼人臣之节。
然身首异处,有足悲者,封树靡卜,良可怆焉。
□早簉末僚,预参下席,降薛君之吐握,魏公之知遇,是用沾巾拭袂,痛可识之颜,回肠疾首,切犹生之面。
伏惟圣恩博厚,明诏爰发,赦王经之哭,许田横之葬,虽刍贱,窃亦有心。
寿阳,颇存遗爱;
曾游江右,非无余德。
比肩东阁之吏,继踵西园之宾,愿归元彼境,还修窀穸。
庶孤坟既筑,或飞衔土之燕;
丰碑式树,时留堕泪之民。
近故旧王绾等已有论牒,仰蒙制议,不遂所陈。
昔廉公告逝,即肥川而建茔或;
孙叔云亡,仍芍陂植楸槚。
由此言之,抑有其例。
不使寿春城下,惟传报之人;
沧洲岛上,独有悲田之客。
昧死陈祈,伏待刑宪(《北齐书·王琳传》,《北史·王琳传》,《文苑英华》六百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