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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断三 其二 朱建受辟阳侯裞论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七、《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朱建以刻廉刚直自许,虽辟阳侯挟太后之势,欲交建而不得,顾不贤哉!及其母死,贫未有以发丧,陆贾说食其与之裞,卒与食其合,非特脱命垂死之中,又能使免诸吕之祸,其为力多矣。何建之贤而自叛其志如此?盖坐贫无以发丧也。吾故知士非豪杰不回,易为贫富生死所夺,固不可以无养生丧死之具。建一为贫所移,遂不能完节于万世之下。伤哉,贫也!田叔既死,鲁人祠以百金,其子不受,曰:「义不伤先人」。嗟乎!使建如田叔之子,辟阳之金亦安得而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