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子标题
西汉杂论一 其四 辟阳侯助建丧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一
朱建母死,贫未有以发丧,方假贷服具。
陆贾素与善,乃见辟阳侯,贺曰:「平原君母死」。
辟阳侯曰:「平原君母死,何以贺我」?
陆生曰:「前日君侯欲知平原君平原君义不知君,以其母故。
今其母死,君诚厚送丧,则彼为君死矣」。
辟阳侯乃奉百金裞(云云。)
或毁辟阳侯惠帝欲诛之(云云。)
乃求见孝惠臣闳籍孺闳籍孺从其计,言帝,果出辟阳侯
孝文时淮南厉王辟阳侯,以党诸王
孝文为其策,使吏捕欲治,遂自刭。
右《朱建传第十三》。
陆贾自喜画策,而朱建又尚气节,两人为此,皆其性所不能已也。
善建,故哀母死不葬,乃以计动辟阳侯,使助丧。
以母死不葬,故德之惠,乃以谋恐闳籍孺,使免辟阳侯死。
此其情也。
辟阳侯闳籍孺两人皆行不正,与通计议,甚污可鄙者。
若曰为人丧,为母死,傥可以免。
然君子之与人交,惟无以利为哉,将无所不至也。
西汉杂论一 其八 厉王辟阳侯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一
厉王力扛鼎,乃往请辟阳侯
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椎椎之,命从者刑之。
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时事,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
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
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
臣谨为天下除贼,报母之仇」。
其志为亲,故不治,赦之。
右《淮南王传第十四》。
辟阳罪应大戮,不止于三。
诸王擅杀列侯,罪亦无赦。
文帝辟阳之足以得死,而伤厉王之为母报仇,又以兄弟恩,故屈法赦,可谓宽矣。
内假手于人以去元恶,而外不害亲亲之仁,宽之可施,术莫尚此。
然而竟以是骄淮南,使速败,故《传》曰「宽难」。
史断三 其二 朱建辟阳侯裞论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七、《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朱建以刻廉刚直自许,虽辟阳侯太后之势,欲交而不得,顾不贤哉!
及其母死,贫未有以发丧,陆贾说食其与之裞,卒与食其合,非特脱命垂死之中,又能使免诸吕之祸,其为力多矣。
何建之贤而自叛其志如此?
盖坐贫无以发丧也。
吾故知士非豪杰不回,易为贫富生死所夺,固不可以无养生丧死之具。
一为贫所移,遂不能完节于万世之下。
伤哉,贫也!
田叔既死,鲁人祠以百金,其子不受,曰:「义不伤先人」。
嗟乎!
使田叔之子,辟阳之金亦安得而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