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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杂论一 其四 辟阳侯助建丧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一
朱建母死,贫未有以发丧,方假贷服具。陆贾素与建善,乃见辟阳侯,贺曰:「平原君母死」。辟阳侯曰:「平原君母死,何以贺我」?陆生曰:「前日君侯欲知平原君,平原君义不知君,以其母故。今其母死,君诚厚送丧,则彼为君死矣」。辟阳侯乃奉百金裞(云云。)。或毁辟阳侯,惠帝欲诛之(云云。)。建乃求见孝惠幸臣闳籍孺,闳籍孺从其计,言帝,果出辟阳侯。孝文时,淮南厉王杀辟阳侯,以党诸王。孝文闻建为其策,使吏捕欲治,建遂自刭。
右《朱建传第十三》。陆贾自喜画策,而朱建又尚气节,两人为此,皆其性所不能已也。然贾亦善建,故哀建母死不葬,乃以计动辟阳侯,使助建丧。建以母死不葬,故德贾之惠,乃以谋恐闳籍孺,使免辟阳侯死。此其情也。而辟阳侯、闳籍孺两人皆行不正,贾、建与通计议,甚污可鄙者。若曰贾为人丧,建为母死,傥可以免。然君子之与人交,惟无以利为哉,将无所不至也。
西汉杂论一 其八 厉王杀辟阳侯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一
厉王力扛鼎,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椎椎之,命从者刑之。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赵时事,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除贼,报母之仇」。其志为亲,故不治,赦之。
右《淮南王传第十四》。辟阳罪应大戮,不止于三。而诸王擅杀列侯,罪亦无赦。文帝知辟阳之足以得死,而伤厉王之为母报仇,又以兄弟恩,故屈法赦长,可谓宽矣。内假手于人以去元恶,而外不害亲亲之仁,宽之可施,术莫尚此。然而竟以是骄淮南,使速败,故《传》曰「宽难」。
史断三 其二 朱建受辟阳侯裞论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七、《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朱建以刻廉刚直自许,虽辟阳侯挟太后之势,欲交建而不得,顾不贤哉!及其母死,贫未有以发丧,陆贾说食其与之裞,卒与食其合,非特脱命垂死之中,又能使免诸吕之祸,其为力多矣。何建之贤而自叛其志如此?盖坐贫无以发丧也。吾故知士非豪杰不回,易为贫富生死所夺,固不可以无养生丧死之具。建一为贫所移,遂不能完节于万世之下。伤哉,贫也!田叔既死,鲁人祠以百金,其子不受,曰:「义不伤先人」。嗟乎!使建如田叔之子,辟阳之金亦安得而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