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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大赵希昔嘉定十三年十月 南宋 · 方猷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七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五四(第五册第四○四三页)
建大得疾之后,语言蹇涩,据案阁笔,一辞莫措。
希昔凤州日,虏犯金牛镇,一筹不画,乃先逃遁。
再辞免状 宋 · 李曾伯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四二、《可斋杂藁》卷一五
人微位卑,误蒙公朝推择;
参以彝典,不当再具控辞。
然切自揆,避事之罪小,误事之罪大。
真命一颁,非比承摄,其有关军国大计,非止区区一身。
岂容不剖露肺肝,为朝廷告?
窃见淮西饷所,往年号为优裕,三数年来,根本匮竭,凛乎不能以朝夕计。
某越俎仅半月,虽未暇深究源流,概观目前事力,以新揆旧,已大不同。
某敢僭陈其略。
谓如建康大军一窠,全仰盐钞,岁额以一千二百万计;
今岁自正月至于十月,钞务发卖不行,亏欠三百八十四万馀贯
浮盐之私贩未已,钞法无流通之时。
前政蔡范,犹蒙朝廷科拨三百万何元寿去年亦蒙科拨二百万,皆已贴助欠目。
今岁虽屡陈请,未蒙回降。
一项科名,已欠三百馀万,此其不可者一也。
又如马司一窠,有诸州铜钱,就截营运,虽非饷臣之所当为,然前政自去年以来,当窘匮中,赖有此项以相通融,虽未果计算,质之旧籍,前政任内其增入共百馀万缗。
今岁运籴之费率仰于此,尤而效之,则未敢舍而不为,则一岁便无百馀万缗,此不可为者二也。
此二者犹是钱券,尚可告朝廷指办。
要之为总计者,当略于钱而详于米。
今通所部江上诸屯、淮边诸郡,一岁经常生券大略会约非岁得百五十万石不可,每岁上半年则仰江东、西纲运,此断断不可易。
今岁前政任内委官吴门运过科拨米共四十七万馀石,则是科拨犹可仰;
总所虽有科拨数隶百万仓,深虑宪司新籴之米未登,而诸路取拨之米不一。
今岁所运,全赖督府差借兵船,今则未可指拟。
此则嗣岁科拨之不及今岁一也。
江东、西纲运常催及十分,止可及五十馀万石,已为极力。
犹是去岁丰稔,纲运尚可仰;
今则两路诸郡多以歉闻,类有检放,谓如鄱阳一郡合解米九万石,已减五分,则总所已暗减四万五千石矣。
以此为率,仅可作一半调度,此则嗣岁纲运之不及今岁一也。
前政去时,尝与某论及饷事,以为前可忧者如此,至新春必败事,所仰者有和籴以贴助。
今粗加检计,则朝廷元科虽及六十万斛,截日实拨本钱才一百一十六万,以籴价计之,十未能一。
此外司存虽亦有那兑增拨之数,然米值倍增,为数无几。
况当吴门开场散本之际,适有宪漕司住籴之令,此则和籴不可指准又一也。
以钱言之,则如前二者之所陈;
以米言之,则如后三者之可虑。
其他节目,如调兵钱米、义士券食、截拨未还、生券合请又不止一端。
于斯时也,使某以衰病孤立之人,冒昧当之,未遑远忧,而目前江上升、池、和、采四屯月粮约近八万石,而四处仓无粒,那贷已穷。
去岁淮边之匮犹在新春,而今岁江上之匮乃在旧冬,则边淮从可知矣。
某半生险阻,须发尽白,平时虽戈戟中,所不敢辞。
今所以不敢祗承者,正以度才量力,自揣风采言论不能动悟人听。
且历数近世总饷之人,除其间一二表表外,馀号为善理才者,皆覆辙相望,而况某乎!
用是不避斧诛,再沥血诚。
朝廷往时以蜀总乏人,尝除赵希昔矣,尝除牛大年矣,皆以陈力不能止。
某敢援此以请。
伏望钧慈特赐敷奏,收回成命,改畀有才望风力之人,俾某退就闲散,少保疲驽,结草衔环,誓图报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