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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弊景祐四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欧阳文忠公集》卷五九、《圣宋文公选》卷一、《文选通考》卷一五二、《文章辨体汇选》卷四一四、《渊鉴类函》卷二八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孟子曰:养生送死,王道之本。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
故农者,天下之本也,而王政所由起也,古之为国者未尝敢忽。
而今之为吏者不然,簿书听断而已矣,闻有道农之事,则相与笑之曰鄙。
夫知赋歛移用之为急,不知务农为先者,是未原为政之本末也。
知务农而不知节用以爱农,是未尽务农之方也。
古之为政者,上下相移用以济,下之用力者甚勤,上之用物者有节,民无遗力,国不过费,上爱其下,下给其上,使不相困。
三代之法皆如此,而最备于周。
周之法曰:井牧其田,十而一之。
一夫之力,督之必尽其所任;
一日之用,节之必量其所入;
一岁之耕,供公与民食皆出其间,而常有馀,故三年而馀一年之备。
今乃不然,耕者不复督其力,用者不复计其出入,一岁之耕,供公仅足,而民食不过数月。
甚者,场功甫毕,簸糠麸而食秕稗,或采橡实、畜菜根以延冬春。
夫糠覈橡实,孟子所谓狗彘之食也,而卒岁之民不免食之,不幸一水旱,则相枕为饿殍。
此甚可叹也!
夫三代之为国,公卿士庶之禄廪,兵甲车牛之材用,山川宗庙鬼神之供给,未尝阙也。
是皆出于农,而民之所耕,不过今九州之地也。
岁之凶荒,亦时时而有,与今无以异。
今固尽有向时之地,而制度无过于三代者。
昔者用常有馀,而今常不足,何也?
其为术相反而然也。
昔者知务农又知节用,今以不勤之农赡无节之用故也。
非徒不勤农,又为众弊以耗之;
非徒不量民力以为节,又直不量天力之所任也。
何为众弊?
有诱民之弊,有兼并之弊,有力役之弊,请详言之。
今坐华屋享美食而无事者,曰浮图之民;
仰衣而食养妻子者,曰兵戎之民。
此在三代时,南亩之民也。
今之议者,以浮图并之事曰三教,不可以去;
兵戎曰国备,不可以去。
浮图不可并,不言而易知,请试言之。
国家自景德罢兵,三十三岁矣,兵尝经用者老死今尽,而后来者未尝闻金鼓、识战阵也。
生于无事而饱于衣食也,其势不得骄惰。
今卫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
禁兵给粮,不自而雇人之。
其骄如此,况肯冒辛苦以战斗乎!
前日西边之吏,如高化军齐宗举,两用兵而辄败,此其效也。
夫就使兵耐辛苦而能斗战,惟耗农民为之可也。
柰何有为兵之虚名,而其实骄惰无用之人也?
古之凡民长大壮健者,皆在南亩,农隙则教之以战。
今乃大异。
一遇凶岁,则州郡吏以尺度量民之长大而试其壮健者,招之去为禁兵,其次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为厢兵。
吏招人多者有赏,而民方穷时争投之,故一经凶荒,则所留南亩者,惟老弱也。
而吏方曰:「不收为兵,则恐为盗」。
噫!
茍知一时之不为盗,而不知其终身骄惰而窃食也。
古之长大壮健者任耕,而老弱者游惰;
今之长大壮健者游惰,而老弱者留耕也。
何相反之甚邪!
然民尽力乎南亩者,或不免乎狗彘之食,而一去为僧、兵,则终身安佚而享丰腴,则南亩之民不得不日减也。
故曰有诱民之弊者,谓此也。
其耗之一端也。
古者计口而受田,家给而人足。
井田既坏,而兼并乃兴。
今大率一户之田及百顷者,养客数十家。
其间用主牛而出己力者、用己牛而事主田以分利者,不过十馀户。
其馀皆出产租而侨居者曰浮客,而有畬田。
夫此数十家者,素非富而畜积之家也,其春秋神社、婚姻死葬之具,又不幸遇凶荒与公家之事,当其乏时,尝举责于主人,而后偿之,息不两倍则三倍。
及其成也,出种与税而后分之,偿三倍之息,尽其所得或不能足。
其场功朝毕而暮乏食,则又举之。
故冬春举食,则指而偿,偿尽矣,夏秋则指禾于而偿也。
似此数十家者,常食三倍之物,而一户常尽取百顷之利也。
夫主百顷而出税赋者一户,尽力而输一户者数十家也。
就使国家有宽征薄赋之恩,是徒益一家之幸,而数十家者困苦常自如也。
故曰有兼并之弊者,谓此也。
此亦耗之一端也。
民有幸而不役于人,能有田而自耕者,下自二顷至一顷,皆以等书于籍。
而公役之多者为大役,少者为小役,至不胜,则贱卖其田,或逃而去。
故曰有力役之弊者,谓此也。
此亦耗之一端也。
夫此三弊,是其大端。
又有奇邪之民去为浮巧之工,与夫兼并商贾之人为僭侈之费,又有贪吏之诛求、赋歛之无名,其弊不可以尽举也。
既不劝之使勤,又为众弊以耗之。
大抵天下中民之士富且贵者,粗粝为精善,是一人常食五人之食也。
为兵者,养父母妻子,而计其馈运之费,是一兵常食五农之食也。
为僧者,养子弟而自丰食,是一僧常食五农之食也。
贫民举倍息而食者,是一人常食二人三人之食也。
天下几何其不乏也!
何谓不量民力以为节?
方今量国用而取之民,未尝量民力而制国用也。
古者冢宰制国用,量入以为出,一岁之物三分之,一以给公上,一以给民食,一以备凶荒。
今不先制乎国用,而一切临民而取之。
故有支移之赋,有和籴之,有入中之,有和买之绢,有杂料之物,盐山泽之利有榷有征。
制而不足,则有司屡变其法,以争毫末之利。
用心益劳而益不足者,何也?
制不先定,而取之无量也。
何谓不量天力之所任?
此不知水旱之谓也。
夫阴阳在天地间腾降而相推,不能无愆伏,如人身之有血气,不能无疾病也。
故善医者不能使人无疾病,疗之而已;
善为政者不能使岁无凶荒,备之而已。
尧、汤大圣,不能使无水旱,而能备之者也。
古者丰年补救之术,三年耕必留一年之蓄,是凡三岁,期一岁以必灾也。
此古之善知天者也。
今有司之调度,用足一岁而已,是期天岁岁不水旱也。
故曰不量天力之所任。
是以前二三岁,连遭旱蝗而公私乏食,是期天之无水旱,卒而遇之,无备故也。
夫井田什一之法,不可复用于今。
为计者莫若就民而为之制,要在下者尽力而无耗弊,上者量民而用有节,则民与国庶几乎俱富矣!
今士大夫方共修太平之基,颇推务本以兴农,故辄原其弊而列之,以俟兴利除害者采于有司也。
坛经赞(称经者,自后人尊其法,而非六祖之意也。今从其旧,不敢改易,亦可谓经,则论在其本经下卷之末。)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镡津文集》卷三
赞者,告也,发经而溥告也。
《坛经》者,至人之所以宣其心也。
何心邪?
佛所传之妙心也。
大哉心乎!
资始变化而清净常若,凡然圣然,幽然显然,无所处而不自得之。
圣言乎明,凡言乎昧。
昧也者变也,明也者复也。
变复虽殊,而妙心一也。
始,释迦文佛以是而传之大龟氏,大龟氏相传之三十三世者传诸大鉴六祖谥号大鉴禅师。),大鉴传之而益传也。
说之者抑亦多端,固有名同而实异者也,固有义多而心一者也。
曰血肉心者,曰缘虑心者,曰集起心者,曰坚实心者,若心所之心益多也,是所谓名同而实异者也。
曰真如心者,曰生灭心者,曰烦恼心者,曰菩提心者,修多罗其类此者殆不可胜数,是所谓义多而心一者也。
义有觉义,有不觉义,心有真心,有妄心,皆所以别其正心也,方《坛经》之所谓心者,亦义之觉义、心之实心也。
昔者圣人之将隐也,乃命乎龟氏教外以传法之要,意其人滞迹而忘返,因欲后世者提本而正末也。
故《涅槃》曰:「我有无上正法,悉已付嘱摩诃迦叶矣」。
天之道存乎易,地之道存乎简,圣人之道存乎要。
要也者,至妙之谓也。
圣人之道,以要则为法界门之枢机,为无量义之所会,为大乘之椎轮。
《法华》岂不曰:「当知是妙法,诸佛之秘要」。
《华严》岂不曰:「以少方便,疾成菩提」。
要乎其于圣人之道利而大矣哉!
是故《坛经》之宗,尊其心要也。
心乎,若明若冥,若空若灵,若寂若惺。
有物乎?
无物乎?
谓之一物,固弥于万物;
谓之万物,固统于一物。
一物犹万物也,万物犹一物也,此谓可思议也。
及其不可思也,不可议也,天下谓之玄解,谓之神会,谓之绝待,谓之默体,谓之冥通。
一皆离之遣之,遣之又遣,亦乌能至之微?
其果然独得,与夫至人之相似者,孰能谅乎?
推而广之,则无往不可也;
探而裁之,则无所不当也。
施于證性,则所见至亲;
施于修心,则所诣至正;
施于崇德辩惑,则真妄易显;
施于出世,则佛道速成;
施于救世,则尘劳易歇。
此《坛经》之宗,所以旁行天下而不厌。
彼谓「即心即佛」,浅者何其不知量也!
以折锥探地而浅地,以屋漏窥天而小天,岂天地之然邪?
然百家者,虽茍胜之,弗如也,而至人通而贯之,合乎群经,断可见矣。
至人变而通之,非预名字,不可测也。
故其显说之,有伦有义;
密说之,无首无尾。
天机利者得其深,天机钝者得其浅。
可拟乎?
可议乎?
不得已况之,则圆顿教也,最上乘也,如来之清净禅也,菩萨藏之正宗也。
论者谓之玄学,不亦详乎!
天下谓之宗门,不亦宜乎!
《坛经》曰「定慧为本」者,趣道之始也。
定也者静也,惠也者明也,明以观之,静以安之。
安其心可以体心也,观其道可以语道也。
一行三昧」者,法界一相之谓也,谓万善虽殊,皆正于一行者也。
「无相为体」者,尊大戒也;
「无念为宗」者,尊大定也;
「无住为本」者,尊大慧也。
夫戒定慧者,三乘之达道也;
夫妙心者,戒定慧之大资也。
以一妙心而统乎三法,故曰大也。
「无相戒」者,戒其必正觉也。
「四弘愿」者,愿度,度苦也;
愿断,断集也;
愿学,学道也;
愿成,成寂灭也。
灭无所灭,故无所不断也;
道无所道,故无所不度也。
「无相忏」者,忏非所忏也。
「三归戒」者,归其一也,一也者,三宝之所以出也。
说「摩诃般若」者,谓其心之至中也。
般若也者,圣人之方便也,圣人之大智也,固能寂之、明之、权之、实之。
天下以其寂可以泯众恶也,天下以其明可以集众善也,天下以其权可以大有为也,天下以其实可以大无为也。
至矣哉,般若也!
圣人之道,非夫般若不明也、不成也;
天下之务,非夫般若不宜也、不当也。
至人之为,以般若振,不亦远乎!
「我法为上上根人说」者,宜之也。
轻物重用则不胜,大方小授则过也。
「从来默传分付」者,密说之谓也。
密也者,非不言而闇證也,真而密之也。
「不解此法而辄谤毁,谓百劫千生断佛种性」者,防天下亡其心也。
伟乎《坛经》之作也!
其本正,其迹效,其因真,其果不谬。
前圣也,后圣也,如此起之,如此示之,如此复之,浩然沛乎,若大川之注也,若虚空之通也,若日月之明也,若形影之无碍也,若鸿渐之有序也。
妙而得之之谓本,推而用之之谓迹,以其非始者始之之谓因,以其非成者成之之谓果。
果不异乎因,谓之正果也;
因不异乎果,谓之正因也;
迹必顾乎本,谓之大用也;
本必顾乎迹,谓之大乘也。
乘也者,圣人之喻道也;
用也者,圣人之起教也。
夫圣人之道,莫至乎心;
圣人之教,莫至乎修;
调神入道,莫至乎一相止观;
轨善成德,莫至乎一行三昧
资一切戒,莫至乎无相;
正一切定,莫至乎无念;
通一切智,莫至乎无住;
生善灭恶,莫至乎无相戒;
笃道推德,莫至乎四弘愿;
善观过,莫至乎无相忏;
正所趣,莫至乎三归戒;
正大体,裁大用,莫至乎大般若;
发大信,务大道,莫至乎大志;
天下之穷理尽性,莫至乎默传;
欲心无过,莫善乎不谤。
定慧为始,道之基也;
一行三昧之端也;
无念之宗,解脱之谓也;
无住之本,般若之谓也;
无相之体,法身之谓也;
无相戒,戒之最也;
四弘愿,愿之极也;
无相忏,忏之至也;
三归戒,真所归也;
摩诃智慧,圣凡之大范也;
为上上根人说,直说也;
默传,传之至也;
戒谤,戒之当也。
夫妙心者,非修所成也,非證所明也,本成也,本明也。
以迷明者复明,所以證也;
以背成者复成,所以修也。
以非修而修之,故曰正修也;
以非明而明之,故曰正證也。
至人暗然不见其威仪,而成德为行蔼如也;
至人颓然若无所持,而道显于天下也。
盖以正修而修之也,以正證而證之也。
于此乃曰罔修罔證,罔因罔果,穿凿丛脞,竞为其说,缪乎至人之意焉。
噫!
放戒定慧而必趋乎混茫之空,则吾末如之何也。
甚乎,含识溺心而浮识,识与业相乘,循诸向而未始息也。
象之形之,人与物偕生,纷然乎天地之间,可胜数邪?
得其形于人者,固万万之一耳,人而能觉,几其鲜矣。
圣人怀此,虽以多义发之,而天下犹有所不明者也;
圣人救此,虽以多方治之,而天下犹有所不醒者也。
贤者以智乱,不肖者以愚壅,平平之人以无记悯。
及其感物而发,喜之怒之,哀之乐之,益蔽者万端,暧然若夜行而不知所至。
其承于圣人之言,则计之博之,若蒙雾而望远,谓有也,谓无也,谓非有也,谓非无也,谓亦有也,谓亦无也,以不见而却蔽,固终身而不得其审焉。
海所以在水也,鱼龙死生在海而不见乎水;
道所以在心也,其人终日说道而不见乎心,悲夫!
心固微妙幽远,难明难凑,其如此也矣!
圣人既隐,天下百世虽以书传,而莫得其明验。
故《坛经》之宗举,乃直示其心,而天下方知即正乎性命也。
若排云雾而顿见太清,若登泰山而所视廓如也。
王氏以方乎世书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
斯言近之矣。
《涅槃》曰「始从鹿野苑,终至跋提河,中间五十年,未曾说一字」者,示法非文字也,防以文字而求其所谓也。
曰「依法不依人」者,以法真而人假也。
曰「依义不依语」者,以义实而语假也。
曰「依智而不依识」者,以智至而识妄也。
曰「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者,以了义经尽理也。
而菩萨所谓「即是宣说《大涅槃》」者,谓自说与经同也。
圣人所谓「四人出世(即四依也。),护持正法,应当證知」者,应当證知,故至人推本以正其末也。
自说与经同,故至人说经如经也。
依义、依了义经,故至人显说而合义也,合经也。
依法、依智,故至人密说变之通之而不茍滞也。
示法非文字,故至人之宗尚乎默传也。
圣人如春,淘淘而发之也;
至人如秋,濯濯而成之也。
圣人命之,而至人效之也。
至人固圣人之门之奇德殊勋者也。
夫至人者,始起于微,自谓不识世俗文字,及其成至也,方一席之说而显道救世,与乎大圣人之云为者若合符契也。
固其玄德上智,生而知之,将自表其法而示其不识乎。
死殆四百年,法流四海而不息,帝王者、圣贤者更三十世,求其道而益敬,非至乎大圣人之所至,天且厌之久矣,乌能若此也!
予固岂尽其道,幸蚊虻饮海,亦预其味,敢稽首布之以遗后学者也。
宋翰林医痊臧公墓志铭庆元四年十月1198年2月16日 南宋 · 杨简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四二、《慈湖先生遗书续集》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某之外曾王父臧公讳中立,本毗陵无锡人
为儒,而通于黄帝岐伯之道。
乐四明山水而徙焉,今六世矣。
无锡承氏,生五男子。
长讳师心,次讳师旦。
次讳师颜,是为翰林医候,累赠从义郎
次讳师文,是为某之外王父。
以文行升上舍,贡礼部。
次讳师皋
某自识事,已不及见外王父母矣,惟省总角侍母孺人归外氏,犹及见外伯祖母从义孺人倪氏。
诸舅环侍,朱紫满前。
今妣舅俱亡,而诸妗又亡,伤今念昔,哀动于中。
比会从妗孺人卢氏葬,从表兄属某志铭从舅医痊墓,并叙二妗。
某属卑德下,惧莫之任,表兄勉谕于再于三。
某不得而逊,乃退考其行实,已而叹曰:正道之不明于天下也,盖自周衰,以迄五代
周六官分职,皆所以为民极,极者天下极致之道。
天官之属有医师焉,有疾医焉,盖上士中士为之。
古之为士,异乎后之为士。
古之士以德行道艺,后之士大抵以文辞。
是故品流之论兴,而是非之实殽乱。
夫天下极致之道,惟其是而已矣。
舍天下公是公非而虚文而侈,是无惑乎后世之风俗日趋于敝,而不反古也。
宋举三代之遗制,建百官,一道德,而习俗之固犹滞于流品之论,岂其人犹或未有公是之实耶?
若吾外氏则有公是之实矣。
从义之戒子曰:「疾者之求于我,当怀恻隐,毋以利为也。
违吾言,为不孝」。
医痊讳宾卿字云叟从义之仲子也。
亦急于救物,不以贫富贵贱二其心。
医有能而无资,公推挽,俾尽所长。
药必己给,报必彼归。
其不啬不忘如此,是非公是之实耶?
善无大小,道无精粗。
公和而不同,不妄言笑,遇事若无所可否;
至大义所在,则介于石。
公以谨厚闻于乡,郡太守多所爱重。
有故旧罹横逆,公悯其无辜,思为一言,其家忽盛金帛以请,公正色却之,曰:「女以物豢我,吾不复为言矣」。
其妻与子罗拜泣曰:「今不敢以累清德」。
卒白其冤。
后踵门来谢,亦不之纳。
斯固士君子常行,而文辞之士间有不能,是又非公是之实耶?
公孝友儒雅,闺门雍穆。
初以侍从参奏试翰林院,补翰林医学,累转至医痊,赐五品服。
隆兴元年六月八日卒,寿五十有五。
明年十有一月丙申葬于鄞县桃源乡西山万岙,合先室卢氏之藏。
卢氏顺事舅姑,睦于姒娣,内外无间言。
绍兴十有一年十有一月二十有九日卒,寿三十有六。
丙寅九月乙酉乃克葬。
戊寅郊赉赠孺人
医痊再娶卢氏女弟,亦封孺人,后赐冠帔。
孝谨之行,如其女兄。
壮年孀居,遂弃铅华,终身德性澹然。
人奉之不喜,忤之不怒,是非荣辱不以动其心。
时时诵「却除蔽惑滋成疾,趣向高明又是邪」之句。
一日梦神人告之曰:「女寿五十二,今以积德延七十六」。
及属纩之夕,安然如寐,实庆元三年十有一月二十有五日,寿七十六,符神人所告云。
明年十月甲申,合葬于万岙。
子男三,皆儒学。
长讳泳,绍兴元年四月二十有三日卒。
次讳济。
季讳沔,淳熙十有五年七月十有二日卒。
女二:长适承直郎、□州学教授卢子即,从妗之从侄也。
次适里士陆檍。
孙男十有三人:植登绍兴四年进士科迪功郎常州晋陵主簿
格登庆元五年进士科迪功郎、新绍兴府诸暨县
杞、楷、枱、、棫、枃、、栻、枋、枝。
孙女五:长适赣教授子。
次适玉牒承信郎通夫,次适太学生史弥巩,次适里士舒涛,次适里士章德甫。
曾孙男十有七:元善、元谨、元吉元庆,馀未名。
女十有五,俱未行。
不胜含哀起敬,而铭曰:
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
道一以贯,孰精而深,孰肤而近?
胡不闻先圣之言曰,「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
庸,常也。
猗与舅妗,德性正顺。
有皇极焉,人毋易之,自起遁离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