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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江浙等路提点铸钱公职方员外郎何若谷祠部郎中 北宋 · 沈遘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二二、《西溪文集》卷五
敕某:国家置官东南,采山铸钱,以给县官之用,通百姓之利。
盖非精能强力之吏,不能任事。
朕既选于众,用尔若谷,又迁尔尚书左曹之正,以示恩数之异。
其往思所以称职之效,无怠。
可。
通直郎河东转运司勾当公事萧君子长墓志铭崇宁二年十一月1103年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八、《山谷全书·别集》卷一○ 创作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治平四年庭坚初仕得叶县,与同年生湖口主簿何君表、郊社斋郎萧子长同归江南,登高临远,把酒赋诗,忘道涂之劳也。
此时子长年尚少,器宇堪事矣。
后十年,见于清江,则老成重慎,无少年气矣。
又十年,见于京师,宦游虽不偶,而气不挫也。
又十年,庭坚谪在僰道,会新天子即位,恩许东归,而闻子长没于河东矣。
子长新淦萧氏也,讳景修
曾大父汉卿、大父中师、父访,皆隐于田间。
长举进士有声,而用妻父提点江西刑狱何若谷奏补官,调临贺
以母忧去。
再调吉州司户参军,以父忧去。
平南,改宣义郎、知符离县,从辟为河东转运司勾当公事,泛恩迁通直郎
元符三年七月卒于官次,享年五十有六。
子长居丧毁瘠,丧祭尽力,既免丧,弟兄欲析生,而悉推与之。
为吏不苟简,必令中法律,得民情。
以算捕盗,或踰年,盗不发,狱屡空;
淮泗多蝗,而独不害其稼。
决狱求生之,盖尝再活死者。
其遇不便民事,虽触忌讳不苟止,必直乃已,不惮大吏也。
故其进官陵迟也。
如子长者,才未试,志不伸,屈在下位,死于中年,是可哀也已,故论撰而铭之。
夫人何氏,先子长五年卒。
子之彦、之方,皆举进士
之纯、之邵,蚤卒;
其二尚幼。
三女,既嫁陈峤、徐哲,其一在室。
之彦奉君及何夫人之丧,合葬于其县之鸡冠山祖茔之次,实崇宁之癸未其仲冬丙寅也。
铭曰:
平居秩秩,晬乎其不忤物;
遇事愤发,矫乎其不可屈。
视其能也将有上,观其文也将有述。
忽乎其颠作土室,后千万年见白日,吾以斯文吐其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