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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谨按
玉牒末附载
太祖高皇帝第五子莽古尔泰第十子德格类俱原封多
罗贝勒以本身罪发觉夺爵削籍又第十六子 费
扬果 因获大罪黜去宗室康熙五十二年五月奉
恩旨恐伊等子孙湮没赐与红带为记附入
牒末今谨遵此例于本系下不书 (第 5b 页)
玉牒末附载
太祖高皇帝第五子莽古尔泰第十子德格类俱原封多
罗贝勒以本身罪发觉夺爵削籍又第十六子 费
扬果 因获大罪黜去宗室康熙五十二年五月奉
恩旨恐伊等子孙湮没赐与红带为记附入
牒末今谨遵此例于本系下不书 (第 5b 页)
费扬果,
太祖第十六子。太宗时,获罪正法,子孙降为红带子。
,上念克岳州功,命但削爵。
二十四年,授奉天将军。
二十七年,卒,赐祭葬视辅国公,谥恪僖。 费扬果
费扬果, 太祖第十六子。太宗时,坐罪赐死,削宗籍。
康熙五十二年,圣祖命莽古尔德格类子孙复宗籍。 费扬果 曾孙三等侍卫尼雅罕呈宗人府,请复宗籍。宗人府以闻,圣祖曰:「此事朕知之,但不详耳。 费扬果, 太祖子,太宗时因获大罪诛死者。」命复宗籍,赐红带。
二十四年,授奉天将军。
二十七年,卒,赐祭葬视辅国公,谥恪僖。 费扬果
费扬果, 太祖第十六子。太宗时,坐罪赐死,削宗籍。
康熙五十二年,圣祖命莽古尔德格类子孙复宗籍。 费扬果 曾孙三等侍卫尼雅罕呈宗人府,请复宗籍。宗人府以闻,圣祖曰:「此事朕知之,但不详耳。 费扬果, 太祖子,太宗时因获大罪诛死者。」命复宗籍,赐红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