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古籍库
  陈 经(南昌人)万 祥(南昌人)罗 䖕(南昌人教谕)申 宏(新建
人)
王 安(丰城人)任 善(丰城人礼之子教谕)袁 轼(丰城人顺天中式教

谕)
范 谟(丰城人应天中式学录)周 鉴(奉新人郁林知州)余 泰(靖安
人教谕)
孟 充(高安人)赵 衢(鄱阳人训导)詹 顼(乐平人训导)
程时悦(乐平人顺天中式兴国知州)黄 銮(浮梁人教谕)刘 溥(安仁人教
授)
于 准(安仁人)叶 瑾(星子人)刘思政(建昌人)余 祯(上饶
人学正)
程 伦(贵溪人) 吴 昕(永丰人教谕)
谢 辅(乐安人)
李 毅(临川人)郑 永(南城人教谕)邓 禄(南城人教谕)周 冕
(新城人教谕)李  (第 64a 页)
  孙妙仲名发丰城人崇宁初尉于抚之崇仁才一月凶
民陈平为族人陈遇执以为盗后二十日而平之父宗
应老且瞽平乃以诬陈遇之子洵直以为执已为盗时
其父为洵直以铁挺击伤其首发与覆验官吴某按之
绝无迹状谓平雅与遇有衅欲必诬遇之子以死俟其
尸胖胀溃烂不可别白后发与吴所验时又二十日然

后醉其弟訹之使断一手以诉于州州大惊不复察其
事情唯以断手为决有冤于是帖宜黄簿李泾再复泾
外人专以迎合为事遂指阅二十日胖胀溃烂之尸为
有迹状以附会之既而狱具发辩之不已州稍悟然业
已不可尽变乃变其情得不杀而发与吴犹以轻罪罢
官盖崇仁之民前此有避刑名塞逋负而辄残其支体
者平之奸谋既逞而效之者益众始惟山谷无赖之民
至其后市人舒奇吏人 吴昕
辈亦相继而作凡此非因 (第 12a 页)
  贞祐三年恩榜  贞祐三年经义状元刘汝翼

   榜
 师希甫(京兆/人)     杜甲(京兆/人)
  吴昕(录事司人/第三甲)
  兴定二年张仲安榜  兴定二年恩榜
 杨天德(高陵人/第三甲)    张徽(武亭人/第三甲)
  (第 50b 页)
 而𤼵与吴犹以轻罪罢官盖崇仁之民前此有避刑
 名塞逋负而辄残其肢体者平之奸谋既逞而效之
 者益众始惟山谷无赖之民为之至其后市人舒琦
 吏人 吴昕
辈亦相继而作凡此非因州县沮抑或予
 夺不中有激而后为祇欲取必于官司以济其奸耳 (第 15a 页)
  剑门南脩造禅师 莫将尚书少虚居士
  龙图王萧居士(巳上九人见录) 能仁净禅师
  黄梅明禅师 妙高则禅师
  钓台诠禅师 提刑 吴昕居士(巳上五人无录)

(第 0028a 页)
见录)
* 能仁净禅师
* 黄梅明禅师
* 妙高则禅师
* 钓台诠禅师
* 提刑 吴昕居士(已上五人无录)
五祖自禅师法嗣一人

* 龙华高禅师(见录)
续传灯录卷第三十目录(终) (第 0673a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