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吴朴” 相关资源

禮類
地理類
政書類
別史類
目錄類
正史類
類書類
別集類
 国朝典汇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葬高皇帝于孝陵

 四十妃嫔祔焉东为懿文太子陵
    乾学谨案明代诸载纪皆言太祖崩七日而
    葬惟 吴朴
龙飞纪略踰七月而葬建文守礼
    之主不应葬太祖若是之速吴氏所纪是也
 嘉靖祀典孝陵葬太祖开天行道 (第 4b 页)
  王朝敬妻刘氏和州人
  王弘策妻邓氏和州人
  王弘先妻鞠氏和州人
  曹尽忠妻成氏和州人
   吴朴
女和州人 (第 43b 页)
 魏校经世策一卷

 校见经类
顾应祥人代纪要三十卷
 应祥字维贤号箬溪长兴人弘治进士官至南京刑
 部尚书 吴朴
龙飞纪略八卷
 朴字华甫诏安人嘉靖时布衣
  (臣/)等谨案是书仿纲目体例纪明太祖事迹初
  名礼乐 (第 20a 页)
 危素(黄/冔)叶子奇 陈桱(杜/敩)赵撝谦
    曾鲁吴讷王燧(王达/王称)徐善述(邹/济)曾棨 吴朴 
曹鼐 (第 86a 页)
 时梁昭明为却步矣略见于赐好古书

  曾棨 吴朴
曾棨字子启江西永礼人也永乐二年进士第一授翰林
院修撰同翰林庶吉士二十八人并进文渊阁尝试天马
歌棨当上 …… (第 18a 页)
大臣礼部无以应棨自举则贡使大酣棨醒如不受酒
者上曰且不以才学即酒量棨已入圣宁不是有明状元
赐酒甚渥 吴朴
(第 18b 页)
华甫
云南诏安人书过目辄能背记自天文地理
山川远近道路夷险无不谙悉所著有龙飞纪录载太祖
太宗创业继统之事又 (第 18b 页)
 (卷继统二十五卷馀氛五卷全书甚多行世者仅此/一类续成大祀大礼征伐等部又三百馀卷未见)

郑郊史统一百四十六卷
  编年类 吴朴
龙飞纪略十卷(字 (第 13b 页)
华甫
诏安人/嘉靖中布衣)
又洪武大记二十卷
蔡于榖开国事略十卷(莆田人嘉靖中岁贡湖广行都/司经历在太学时 (第 13b 页)
纪》三十六卷〈雷礼〉,《昭代典则》二十六卷〈黄光升〉,《皇明政要》二十卷〈娄性〉,《洪武大记》二十卷 〈吴朴〉
,《开国事略》十卷〈蔡于谷〉,《宪章录》四十六卷〈薛应旂〉,《两朝宪章录》二十卷〈吴瑞登〉,《皇明绳
升。
《大政纪》三十六卷。〈注〉雷礼。
《皇明政要》二十卷。〈注〉娄性。
《洪武大记》二十卷。〈注〉 吴朴。
《开国事略》十卷。〈注〉蔡于榖。
《宪章录》四十六卷。〈注〉薛应旂。
《两朝宪章录》二十卷。〈注〉
妻沈氏
  王廷俊妻陈氏       朱之翰妻马氏
  王位中母孟氏       刘延汉妻柴氏
   吴朴
女          黄之祚母鞠氏
  苏友义妻刘氏       王应训妻宋氏
  高一本妻胡氏   ……母。贼至,不辱,闭室自焚。
刘延汉妻柴氏
按《和州志》:柴氏,儒士刘延汉妻。城陷,抱子同堕市河死。 吴朴

按《和州志》: 吴朴
女,贼至,自刎未绝,复投井死。
黄之祚母鞠氏
按《和州志》:鞠氏,鞠有秋女,黄之祚母也。遇难,赴水死
 吴琏
  吴俨       吴九功
  吴文元      吴廷举
  吴廷弼      吴伟
   吴朴       
吴珫
氏族典第八十卷
吴姓部列传四
明一
吴良
按《名山藏·勋封记》:江阴侯吴良,定远人。要遮江阴为 ……二年,称疾归居金陵秦淮上。武宗即位,复使使召之,未就,道中酒死。而赵甲者,塑神像甚灵异,著名楚中。 吴朴
按《名山藏·本士记》:朴字华甫,诏安人。书过目不忘,天文地理、古今事变、四裔山川、道路远近、险易,无
     叶潼
  王良翰      沈士良〈子时可〉
  刘春元      陶应诏〈子介白〉
   吴朴       
许文运
  薛应期〈子承诲〉 聂玉守
  孟师孔      范浩
  王启圣      王肃圣
   ……应诏〈子介白〉
按《和州志》:应诏,城陷,命妻及媳阖室自焚,仍率子介白,持刀与贼格斗,被贼支解之。 吴朴
按《和州志》:朴,崇德父,乐善好义。城陷,妇女七人,勒令投井。随撞墙裂顶死。
许文运
按《和州志》:
越《嘉隆闻见纪》十二卷

  唐志大《高庙圣政记》二十四卷

  孙宜《国朝事迹》一百二十卷

   吴朴《
洪武大政记》二十卷

  吴瑞登《明绳武编》三十四卷,《嘉隆宪章录》二十卷

  黄翔凤《嘉靖大政编
,垡,琡。胤徽一男晊。请铭者公曾孙范镇也。赵文简公观彬。尝与客语及 仁显逊位时事曰。 吴朴
诸贤之所树立。非不毅然大丈夫也。而成汝张以其党目中人。能挺然独立一言而有扶伦辟邪之功。可与陈欧两生同 (第 316L 页)
夕。疾风㬥雨忽作。禾黍尽偃。人异之。翌年甲戌。 上大悔悟。公所论嗣基,命昌次第抵法。克复 坤位。公与 吴朴
两臣。一体褒崇。特 赠公承政院都承旨。 命旌忠臣门。后屡 赠至吏曹判书两馆大提学。谥忠度。隐卒之典备 (第 481L 页)
制隶槐院。旋被翰荐。为己巳党人金德远所削。无何 坤宫逊私第。公与朴应教泰辅诸人。同参吴判书斗寅疏。及 吴朴
两公死。公耻独生。遂尽室归扶江忠贞公旧庐。若将终焉。逮壬申。伯氏白 (第 565L 页)
义劝善之道。臣以为其子孙随其人物。相当职调用为宜矣。贞翼公李浣特许不祧。己巳死节人赠吏判延最绩。力救 吴朴
两臣而死桁杨之下。一辞不变。其忠节凛然。拔例赠谥。故忠臣罗德宪先为赠谥旌闾恐宜矣。 上皆允从。
二月 (第 105L 页)
下旨求言。公奋然曰是吾可言之时。以事白其父。父曰父教子以忠。古人之言也。尔与 吴朴
同志。死亦何憾。公遂促装西上。将旧稿易纸以上。疏凡六条。曰畏天曰禔身曰昭俭曰建中曰容直曰敦俗。其略曰 …… (第 244L 页)
。疾风㬥雨忽作。禾黍尽偃。人异之。明年甲戌。 上大悔前事。奉还 坤位。公所论嗣基,命昌次第抵法。公与 吴朴
三公同被伸雪。特 赠公承政院都承旨。 命旌忠臣门。后屡 赠至吏曹判书两馆大提学。哀荣之典备矣。公配平 …… (第 246H 页)
安知非公之一言。有以格乎 渊衷耶。然则公之死益有光于世道矣。讵不韪欤。今年秋。筵臣以公立慬一节。无异 吴朴
二公。请 赐谥。 上可之。 圣朝所以崇报者。至是无以加矣。就徵属余以太常易名之状。余喜其托名于公事。 (第 246L 页)
国毋死大义也。然当时死于谏如 吴朴
数公。皆出身显达者耳。若公布衣也。非有言责也。乃父子相勉。奋不顾身。毅然为碎首天陛计。岂不益卓卓矣乎 (第 517H 页)
相公之过也。力言不已。权公即起治疏。力陈 吴朴
之不可以罪之。且李延陵万元。时为薇垣长。于公同志也。劝令请对。至三启。 上遂停刑 命窜配。二人之不致 (第 544H 页)
时禁令申严。窜殛相续。人皆危之而挽止。先生竟诣阙呈疏。 天威震叠。事将不测。赖筵臣救解。谴罢而止。墓 志所
云吴朴诸公。言之于禁令之前。犹可易也。先生言之于禁令之后。尤所难焉者。正谓是也。庚辛两疏所陈格君心正 (第 271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