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朱坤” 相关资源
古籍库 集部
出迎。过普贤,青莲,白华,遁道诸庵。皆不入。直抵表训。洞口桧柏森列。坦路如砥。渡含影桥入寺。咸兴士人 朱坤。
自青川追到。夜宿说 (第 337H 页)
 中庸或问曰盖当极静之时。但有能知觉者。而未有所知觉。以为坤卦纯阴而不为无阳则可。而便以复之一阳已动为譬则未可也。答张钦夫书曰方其存也。思虑未萌而知觉不昧。是静中之动。复之所以见天地之心也。宗伯曰复卦可当未发。而坤卦则以睡著时

当之如何。答曰两说各有所本。而意实相贯。不可是此而非彼也云云。
窃谓朱夫子既有两说。义理可以两通。诚若不可执一而废二也。然义理可以粗通。而犹有所未尽善。则不如取其尽善之为尤美。议论有甲乙。而后出者为论定之说。则又当取其后出者以为定论。今以 朱先生坤
复之说考之。中和书所云思虑未萌。知觉不昧。是则静中之动。复之所以见天地之心者。固为至论。然以中庸或问 …… (第 274H 页)
 
形而上下。云云来谕以发于事物者为当行之理。于鄙意尤有所未安者。当行之理。不待人行。而已有发于事物者。乃人行以后事。则人之所行也。非理之当行也。(止)理与事相为体用。其理妙矣。(止)发于事物一句。当属之当行乎。属之所行乎。
来教累累。诲谕谆复。极感开示之勤。鄙性迷滞。看文字不敏。平日不敢固守己见。况今此所争则又是岩斋之所训。老兄之所谕。㙖岂敢守己残而妒道真哉。虽濯旧平复而新犹不来。可愧其钝滞之甚也。然其所争。只在发于事物一句。分属理事之如何。此处合则许多论说皆在所废。此处不合则多言亦何为哉。大抵此句文义。不须远引外来义理。只于其句内反覆。亦似可见。若使 朱先生
只明理事相为体用之义而已。则只当曰冲漠者为体而事物为用而已。何故 …… (第 276L 页)
 坤复条
为正之云。非必欲主此废彼。然朱子既自说两义。而又有所取舍。故云然耳。区区竞辨。无益于义理。有损于实地。请姑安之。
与南宗伯别纸
明彼晓此之义。前书略贡愚见。而未蒙采纳。不敢不毕其愚。以听斤教之益也。盛辨曰物我虽有彼此而理无彼此。格彼即所以格此。不可言既格彼。又求诸此。又引语类这理是天下公共。人人都一般云云以證之。以为此言正程子之意。夫论万物之一源则人之理不异于己。所以有人人都一般之训也。今但将物我一理一句。證之以人人都一般之训则不患无其说也。然亦须看两先生立言命意所在。今曰语类论此云云。(适无语类。不及考验。)不知朱子正论明彼

晓此而云云耶。抑不知论统体一源而云云耶。窃谓 朱先生
论统体一源处。若此类甚多。如下文所言外而至于人则人之理不异于己。远而至于物则物之理不异于人。皆所以就 (第 278L 页)
云;“满腹经营饱膏血,可知通夜不眠人?”又:“山在邻家树上青。”皆能道人意中事。
  三一
  吴江 朱坤
隐于市廛,有诗,号《琴思集》,中可采者,如《哭弟》诗一绝云:“寻饴索哺泪双流,随少随多与即休。剩有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