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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库 集部
  谕刑部
设立通政司及登闻鼓衙门原以通达民隐陈告冤抑
果有真正冤枉事情应赴该部院衙门告理近见奸恶
棍徒或以琐细小事捏成重大或以私雠借端陷害善
良或受人雇托代为控告或擅入禁地及行幸之所冲
突仪仗趣近喊告及将此等状词交与部院审理并无

大事及冤枉之处反因被告干证将良民株连受累者
甚多故前此已行禁止今仍多有违禁妄告者以后著
严加禁止如有恶徒仍前渎告者除所告之事不准外
著照律治罪尔部即严加晓谕遵行特谕康熙八年六
月二十九日
  谕吏部
刑部事务殷繁关系人命殊为𦂳要必得才猷练达者
乃能胜任内国史院大学士 对哈纳
谙练刑部事务著 (第 8a 页)
  和硕裕亲王福全、议政大臣苏努、塔达、颇尔盆、噶尔汉、勒贝、大学士巴泰、图

海、索额图、 尚书对哈纳
、勒德洪、色塞黑、吴达礼、侍郎郭四海。 (第 3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