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總集類
別集類
   和嵩阳客月夜忆上清人
   庐山瀑布
   再归松溪旧居宿西林
  欧阳詹
   题延平剑潭
  刘商
   题 道济上人
(第 41a 页)
   景文同往赏枇杷
绿暗初迎夏红残不及春魏花非老伴卢橘是乡人井
落依山尽岩崖发兴新岁寒君记取松雪看苍鳞
(欧阳公花释名牡丹中魏花者千叶内红出于 魏仁浦/
故相家白乐天醉赠叔诗老伴如君少史记司马相如) (第 25b 页)
   是益重儒者
宰相之职所以佐天子釐耿命而昭人文者也古之命
相必用儒者岂徒取其记问之该洽词藻之敏赡而已
哉盖以其知天地变化之道明皇王制作之源通乎古
今事变之详察乎兴衰理乱之故究乎礼乐刑政之本
可以经邦而弘化可以亮采而惠畴可以亮天工可以

翊皇极如虞之皋益商之伊傅周之周召是已然时君
世主顾谓儒者迂阔不足用而其择相也或以刀笔之
小吏或以蹶张之武夫或以目不知书之使典谓宰相
不必读书也不必有文也能奉行文书斯可矣呜呼迂
阔不可用者章句之儒耳彼明体适用之儒若皋益伊
傅周召者又何迂阔之有柰何舍此而使不学无术者
污我台司也宋太祖承五代衰乱之后赵普 魏仁浦

以俗吏致位宰相是以目前僭国年号且不能知而袭 (第 12a 页)
  韦太后 杨皇后

  皇后总论 魏悼王
  楚荣宪王 赵子崧
  不德 诸王总论
  公主 范质 王溥  魏仁浦
  石守信 侯益 赵赞
  王全斌 赵普
  卢多逊 张齐贤
 卷之六(纪行)
  巳未会试杂记 壬 (第 3a 页)
  公主
论曰自釐降之典废而肃雍之风泯宋兴沿习降等之

制倒行坐立之礼太宗之命鲁国独私于柴禹锡耳至
神祖始下诏劝使率循妇道徽宗定盥馈之礼其意美
矣然乘势骄恣其处位固然盖文至而实不行也予采
宋史得其尤贤者三人其他如叩城夜诉玉管希恩又
何足数哉靖康之祸帝姫之北迁者盖二十人
  范质王溥 魏仁浦
论曰范质早为桑维翰所器至令周祖雪夜解衣明于
机务有宰相之材宋兴稍稍建白缘饰固陋盖有助焉 (第 6b 页)
王溥解河中之疑赞泽潞之策汲引人材惟恐不及
仁浦
以黄缣之激起为小吏而能口说手疏算无遗策
其才技皆见 (第 7a 页)
于周太祖之世然质以文学自媚于禅代
之间而 仁浦
倒印激怒何其危哉所谓江湖之人习风
涛而不惴者奈何其责以死也
  石守信
论曰自唐末至于五季方镇之祸纠 (第 7a 页)
则知饵大者鱼大。道肥者禄肥。获大则喜。
虽晚何悲。鱼之与人。殊途而同归。

** 吕望钓玉璜赋(以 道济
天下神符告休为韵) (第 19b 页)
不审近日尊体何如。 道济
明时。德彰暗室。固巳神祇荐祉。
寒暑均和。窃料寝兴。常保休祜。下情无任忭慰之诚。近者
上台。出为外相 (第 05b 页)
服则可也。而承重者。加服也。且唯(一作惟)妻从夫三年。原非古制。只为夫方衰麻。妻不绮纨。增之为三年。 (魏仁浦
之议。)晋宋儒者。虽于期年之服。犹且重慎(慎重)。质问送难。今乃于斩衰极服。尤可不致慎乎。孙妇居间者 (第 240L 页)
 《宋史礼志》太祖乾德三年。判大理寺尹拙言。案律及仪礼、开元礼仪纂、五礼(一作服)精义、三礼图等所载。妇为舅姑服周。近代时俗。多为重服。刘岳书仪。有奏请之文。礼图刑统。乃邦家之大典。岂可守书仪小说。而为国家章耶。〇判小卿事薛允中等言。书仪。舅姑之服斩衰三年。亦准敕行。用律敕有差。望加裁定。〇 右仆射魏仁浦
等二十一人。奏议曰。谨案礼内则云。妇事舅姑。如事父母。则舅姑与父母一也。而古礼有期年之说。(说一字带 …… (第 283H 页)
。故舅姑父母皆为期。〇张鼎思曰。为舅姑既祥服青缣。以俟夫之终丧。宋人盖未讲服青缣之制故也。〇镛案窃详 魏仁浦
之议。非毁古经。归之杂说。尊崇伪朝。奉为至理。斯皆识见蒙(一作矇)昧。不明乎善者也。若以服之轻重。为 (第 283H 页)
 《唐礼仪志》为舅母缌。(韦绦奏及诸臣奏详见下条。)
 《黄勉斋仪礼经传续解》云。案本朝乾德三年。左仆射 魏仁浦
等奏云。唐明皇增舅母服缌麻。又堂姨舅服袒免。讫今遵行。遂为定制。及案今服制令。与温公书仪等书。并不见 (第 320H 页)
也。上自仪礼,通典,家礼。以至退翁之说。昭昭可考。无可疑者矣。惟于金氏问解及备要等书。乃引张横渠说暨 魏仁浦
奏。以为妇当从其夫承重。断然立证。然窃观本文则泛论承重孙之妻从服之礼。至于姑在亦服之意。未有及焉。且 …… (第 194H 页)
 
按丧服传曰有适子则无适孙。孙妇亦如之。郑氏曰适妇在。亦为庶孙妇也。通典庾蔚之曰舅没则姑老。是授祭祀于子妇。至于祖服。自以姑为适。所谓有适妇无适孙妇也。祖以适统惟故子妇尚在。其孙以下未得为适。古今通行之礼。盖若是明白也。备要特引 魏仁浦
之议。定以承重之妇。不论姑与祖姑之存否。而一从其夫服三年。未知其何所据也。乾德中魏奏议云古礼舅姑有期 (第 199L 页)
祖及为父后之兄弟不降服。归宗之义也。意者与男子出后不同。古礼为舅姑服期。今之服三年。自宋太宗后始。而 魏仁浦
等因媚悦奏为定制也。女为其父母期后。岂无心丧。外亲虽适人不降则女虽适人。疑亦不降外亲矣。姊妹各出还服 (第 536H 页)
子之例。故太宗之后为姑服三年。 魏仁浦
辈阿意为夫妇同服之制。与有嫡孙而次子主丧。均是赵家之谬礼。而后世因之也。岂可因此又增至于期耶。先贤虽 (第 549H 页)
 凡服出继出嫁皆降一等。而独于本生舅姑乃降二等。祖父母以上则不降者抑何也。
凡妇人为夫党服。从夫皆降一等。古者为舅姑不杖期。为本生舅姑大功。皆降一等也。故小记云夫为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大功。何云降二等也。其为舅姑三年。自 宋魏仁浦
始。非周公之制。然既成时制。此则不可违也。其为本生舅姑则虽 (第 570H 页)
魏仁浦
亦无加服之言。金慎斋集云今礼为舅姑三年则为本生舅姑降而期可也。此说似矣而实非也。此从夫降也。非从舅姑 (第 570H 页)
阙。
 妇为本生舅姑服大功。既是经礼。故前丧已服大功。而终有疑焉。近观礼书。妇为舅姑。古礼只期年。至 宋魏仁浦
奏议。从夫服三年。妄意以为为舅姑从夫服。虽出后者似无异同。朱子之撰家礼也。或未及照管而不为改正者耶。 (第 20H 页)
 备要曰承重孙遭祖父母若曾祖父母丧则祖母与母俱存。孙妇犹为庶。传重之服。理当在姑。庾蔚之曰嫡统惟一子妇尚存。孙妇不得为嫡。退溪曰母存则母服重服。妻不得承重。礼经及先儒之说若是其明白。而如之何创出祖母与母与妻并服承重服之说也。所引 魏仁浦
奏及朱子家礼及时王制礼妻从服云者。泛云夫若承重则妻亦承重也。非谓母存而妻犹得承重也。若如备要说则一则 (第 223H 页)
二三其适妇也。二则死其生姑而妇乃承重也。问解坚执夫妇不可异服之说。尤可笑也。礼妇为舅姑不杖期。至 宋魏仁浦
奏请从夫服则从夫之服。元非先王制礼也。承重之服。关于伦纪。不得不辨焉。
备要引退溪说为并服之證。然考 (第 223H 页)
有理。
承重者之妻姑在服祖说
人有长子先亡。长孙代受重。而其妻以姑在难其服。金沙溪备要书中。推宋仆射 魏仁浦
之说。而谓不可不服。或以退溪定说为主。甲可乙否。议多不平。愚按丧服传曰有适 …… (第 255H 页)
。所谓有适妇无适孙妇也。祖以适统惟一。故子妇尚存。其孙妇以下未得为适。此数说明白的实。而沙溪则谓此乃 魏仁浦
以前说话。不可为證。沙溪亦似有执。然魏氏奏议得失未可知。而古礼妇于舅姑。只从服周。则要之圣人之制。亦 …… (第 255L 页)
之在为嫌也。以为妇者言则徒以传家事之故。越姑而为祖之适。不亦有著代之嫌矣乎。庾蔚之所谓适统惟一一句。 魏仁浦
之所未曾打破。而张子又舍此不举。孰谓张子亦有云尔耶。沙溪谓家礼更无姑在则否之说。而小功条所载姑在则否 (第 257H 页)
者。不可谓无證。但未知张子说中果有姑在亦服祖之验耶。然则妇之于舅姑则从 魏仁浦
可以齐斩矣。众族人之于姑在之宗子妻则从张子可以服矣。姑在之孙妇则从虞喜庾蔚之可以只服本服矣。比如国家 …… (第 257H 页)
。屹为后来之一大案。而郑寒冈述之曰著代别嫌。不容不然。郑愚伏述之曰丧不二孤之义也。彼三君子者岂不知有 魏仁浦
之所云。而妄发于此乎。吾不自信而信可信者。三君子是也。沙溪疑礼问解中载退溪书三条。其第三答郑道可书一 (第 257H 页)
北。庆先兄弟行乞以养。一日闻寇兵退。 上已还宫。遂迤向关西。薄甑山。乞粮于功曹。功曹叹曰。吾大夫亦云 道济
洞人。而母妇诸弟辟兵。不知所如。若所云名字。与大夫无异。吾且白大夫。庆先虽甚惊喜。不料其已致身作吏也 (第 514H 页)
 问。左传反首茇舍。虽以丧礼处之。反首二字。未见

其被发之义。去冠而露发。如括发样。而亦谓之反首。未可知也。来教以为圣王有作。如此无害者。不必改。此恐未然。被发终无先王之礼可据。则其为西原蛮俗无疑。此制礼作乐之君。不待终日而去者也。愚尝谓亲丧被发。舅姑三年。嫂叔有服之类。皆违先王之制。自我作法。开元礼与 魏仁浦
诸人。未免为礼法之罪人。未知如何。
答。左传有伊川被发之语。反首若是被发之义。则何必变文言之耶。愚亦 (第 454H 页)
 问。妇人为舅姑三年。非古礼。至宋朝。始定从夫服之礼。而家礼因之也。至若为人后者之妻。为本生舅姑。降服大功。为舅姑则不用从夫降一等之礼。

而独于本生舅姑行之。不太薄耶。既服大功。则服尽后三年内。当服何服耶。
答。古礼妇为舅姑服期。至宋朝。 魏仁浦
奏为妇为舅姑三年齐斩。一从其夫。定为法式。故家礼从时制而不敢违也。然不可以起例。故自期以下。皆依旧从 (第 487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