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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河西下无上复召相吕公六字又无自坐吕公贬
 已下至置群议而用之一段以此观之诸本乃当时
 定本罗本尧夫改本也
 朱子曰 吕当
用事时举措不合众心者多又恶忠贤
 之异已必力排之范欧二公以讽议谏诤为职则论
 之岂为过哉逮其晚节知公 (第 14a 页)
小不可不理会熹
周此风俗如何可变曰如何可变只且自立(可学)
又论文正公气貌如何云苗刘之事今人多责之朱
时他也是自做未得古人定大难者不知是如何不
知范文正寇莱公人物生得如何气貌是如何平日饮
食言语是如何样 (第 18a 页)
 
郑云五声。宫商角徵羽也。八音。钟鼓笙磬埙篪祝敔琴也。七始。黄钟太簇大吕南吕姑洗应钟蕤宾也。歌声不应此则去之。素有始也。 蔟犹聚也。乐音众多。聚之以为八也。 五。谓埙在北方。鼓在东方之属。( 天统)天所以理阴阳也。〇评曰七始不知何物。即撰书之人。亦所不知。郑乃以汉儒。以律为音之谬法。为七始。即又曰天以是理阴阳。诬罔甚矣。五音者。乐声之清浊也。六律者。乐器之度数也。(见周礼)五正二变。以四律三 吕当
之。名之曰七始。荒哉。
执事还归二年。䜎然作大唐之歌。(虞夏传)
 郑云䜎犹灼也。大唐之歌。歌美尧之 (第 269L 页)
 仲氏曰。窃想三分损益之法。十颠九仆。七藤八葛。今为不可究诘之物。然必其法。自古流传。习于耳目。故秦汉近古之人。莫不靡

然。不可以其讹谬之故。而并斥其本法也。今拟六吕之数。各视其配。三分损一。作图如上。如是然后乐道大成也。律每三分。而吕居其二。则自成阴阳也。律减以三。而吕减以二。则自成阴阳也。律大吕小。律浊吕清。则自成阴阳也。一大一小。秩然相间。则曰吕曰同曰间之义。无不沕合。而律之视吕。每加三分之一。则六律六吕。各成同理之比例也。〇镛案此图。即仲氏之所作也。余始求律吕之差。平执十二律。各差以三。起于黄钟八十一。终于应钟四十八。(草本三纪之间。各差十二。六平之间。各差以六。又插六吕。各差以三。)以寄仲氏。仲氏以为六律。六 吕当
别为二层。大小截然。若平列如此。不必有律吕二名。遂作六律。生吕图以寄之。余唯此图。深合乎参天两地之义 (第 580L 页)
而作。以启隋氏之失。而宝常之律亦只是径三分之法。等是不得其中者也。余见何塘乐律管见云西山谓大吕夹钟仲 吕当
用倍数。盖黄钟九寸之后。大吕不可辄短至四寸奇。大簇八寸之后。夹钟不可辄短至三寸六分奇。姑洗七寸之后。 (第 492H 页)
浸淫于世习者。不胜救也。噫。余谓欲不惑于异学。须是尊性。欲不陷于流俗。须是尚义。
一二同志。俗儒以张 吕当
之。余每笑其亿度。及见宋儒学案。李闳祖传云。朱子置之西塾。为编中庸章句,或问辑略。此必有据之言。然非 (第 398H 页)
及。虽在齐梁可得君。
周勃
吕当
年虽失对。安刘他日竟输忠。功能补过犹多议。况是憧憧误始终。
堂前丛竹。骈生篱外。
此君何不畏天禁。冒 (第 147H 页)
  第九篇
六十调图。 十二律横具五音者。一曲各具五章也。竖具七律者。一章各具七声也。然五章亦有二馀音。前篇图中变宫变徵是也。今以黄钟一宫言之。则变宫大 吕当
在三章夷则。变徵蕤宾当在五章夹钟矣。至于竖看七声之序。则以五声生出之序。配十二律生出之序。而以音律之 (第 360H 页)
君人者(止)有天民者。 按天民之德。已成于达行之前。而天民之业。可见于达行之时。则小注陈氏所谓非以伊 吕当
大任而言者。似未然。
君子有三乐(止)父母俱存。 按言三乐而首言父母兄弟者。是盖孝悌而已。仁义而已之 (第 456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