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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字长玄,祜伯父秘之孙,太傅杨骏以为参军,累转大鸿胪。后奔并州,为刘渊所害。

止盗议

   昔楚江乙
母失布,以为盗繇令尹。公若无欲,盗宜自止,何重法为?(《晋书·羊祜传》。时京兆多盗窃,杨骏欲更重其法
是耽,其违二矣。夫致人于死,未必手刃害之。若政教不均,暴滥无罪,必夭天命,其违三矣。盗者未必躬窃人财 ,江乙
母失布,罪由令尹。今禁令不明,劫盗公行,其违四矣。在上化下,必信为本。昔年下书,敕使尽规,而众议兼集
。皆欲区处有方。而他人为相。惟以殉货色。训于百僚。民愁兵怨。饥馑荐臻。至于臣之一弟。首死于饥荒。若以 江乙母
言论之。则虽谓三公杀臣之弟。可也。宋有腊寇。方向栉林。时有小官。言今无策。只有起刘元城,陈了翁作相。 (第 275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