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库 集部
陈母沈孺人墓志铭(庚戌)
余友陈同亮改葬其生母为之税服三年夫税服者过时
而服其日月亦近耳顾二十馀年之远则与生不及者同
例同亮不行改葬之缌而服巳绝之服率意违礼无乃蹈
子路当除不除之过伯鱼既除犹哭之失欤巳而陈子介
眉状其事乞铭于余而后知其不忍哀怆之情始出于此
也孺人姓沈氏杭州人年十八归于侍御平若陈公公故
鄞人未有子嗣遂买屋武林以处孺人明年同亮生又四
年嫡母周恭人归同亮而子之孺人仍处武林思子不置
踰年而卒年二十四侍御为文哭之权厝湖上当是时同
亮压于嫡母于孺人之丧不能亲焉又二十馀年侍御恭
人相继谢世同亮始迎丧武林归葬于鄞诗云欲报之德
昊天罔极此凡为人子者之言也孺人亡以思子为之子
者又独何心宜乎同亮之哀于凡为人子者加一等矣 梁
沈崇傃 以母死丧礼不备复于葬后更行服三年武帝据
礼敕断 (第 10a 页)
崇傃 终不得行其志檀弓两卷皆言物始三年税
服自同亮而始何必有例乎同亮方与诸子修讲经之会
肄业及三礼诸子之论 (第 10a 页)
余友陈同亮改葬其生母为之税服三年夫税服者过时
而服其日月亦近耳顾二十馀年之远则与生不及者同
例同亮不行改葬之缌而服巳绝之服率意违礼无乃蹈
子路当除不除之过伯鱼既除犹哭之失欤巳而陈子介
眉状其事乞铭于余而后知其不忍哀怆之情始出于此
也孺人姓沈氏杭州人年十八归于侍御平若陈公公故
鄞人未有子嗣遂买屋武林以处孺人明年同亮生又四
年嫡母周恭人归同亮而子之孺人仍处武林思子不置
踰年而卒年二十四侍御为文哭之权厝湖上当是时同
亮压于嫡母于孺人之丧不能亲焉又二十馀年侍御恭
人相继谢世同亮始迎丧武林归葬于鄞诗云欲报之德
昊天罔极此凡为人子者之言也孺人亡以思子为之子
者又独何心宜乎同亮之哀于凡为人子者加一等矣 梁
沈崇傃 以母死丧礼不备复于葬后更行服三年武帝据
礼敕断 (第 10a 页)
崇傃 终不得行其志檀弓两卷皆言物始三年税
服自同亮而始何必有例乎同亮方与诸子修讲经之会
肄业及三礼诸子之论 (第 10a 页)
,牧守腾闻,义同亲览,可旌表室闾,加以爵位。(《梁书·孝行甄恬传》,州将始兴王憺表其行状。)
旌 沈崇亻 素诏
前 军沈崇 亻素,少有志行,居丧逾礼,斋制不终,未得大葬,自以行乞淹年,哀典多阙,方欲以永慕之晨,更为再基之始,虽即情可矜,礼有明断,可便令除释,擢补太子洗马,旌彼门闾,敦兹风教。(《梁 书·沈 崇亻素传》)
赠丘仲孚诏
豫章内史丘仲孚,重试大邦,责以后效,非直悔吝云亡,实亦政绩克举
旌 沈崇亻 素诏
前 军沈崇 亻素,少有志行,居丧逾礼,斋制不终,未得大葬,自以行乞淹年,哀典多阙,方欲以永慕之晨,更为再基之始,虽即情可矜,礼有明断,可便令除释,擢补太子洗马,旌彼门闾,敦兹风教。(《梁 书·沈 崇亻素传》)
赠丘仲孚诏
豫章内史丘仲孚,重试大邦,责以后效,非直悔吝云亡,实亦政绩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