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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起
昨以不能具主礼又不获展三载契阔以是歉然足下
大雅故当不置方寸也金吾举体金吾司空满口司空
虽见惯者不能不呕哕乃忍使叔度周旋其间乎仆近
驱儿子出复窜入观中而尚不免竿尺之累二尺蒲团
面生衣矣佳集尚未及尽展俟家弟自松陵归即付之
若糠秕之导必不敢作隔岁逋也次君得一会南阳朱
邸父子皆才人其子子厚尤可念也仰止足下甚亦有
以慰藉之否
又
残岁受役贵客却作 朱修之 面孔不能与足下旗鼓相
当盖至今犹恨之吴中如足下不肯就公车文子騑甫
得佐大郡视若敝屣真桐乡一丝也令长平 (第 25a 页)
昨以不能具主礼又不获展三载契阔以是歉然足下
大雅故当不置方寸也金吾举体金吾司空满口司空
虽见惯者不能不呕哕乃忍使叔度周旋其间乎仆近
驱儿子出复窜入观中而尚不免竿尺之累二尺蒲团
面生衣矣佳集尚未及尽展俟家弟自松陵归即付之
若糠秕之导必不敢作隔岁逋也次君得一会南阳朱
邸父子皆才人其子子厚尤可念也仰止足下甚亦有
以慰藉之否
又
残岁受役贵客却作 朱修之 面孔不能与足下旗鼓相
当盖至今犹恨之吴中如足下不肯就公车文子騑甫
得佐大郡视若敝屣真桐乡一丝也令长平 (第 25a 页)
(亡命为道人见执伏法临刑与妹书祖按慧/景本传慧景回军还广陵司马崔恭 开门)
(纳之尺牍乃以觉此/书为 恭祖 与妹大误)
舍逆旅归其家以为大乐况得从先君游太清乎古人
有力扛周鼎而有立锥之叹以此言死亦复何伤平生 (第 37a 页)
(纳之尺牍乃以觉此/书为 恭祖 与妹大误)
舍逆旅归其家以为大乐况得从先君游太清乎古人
有力扛周鼎而有立锥之叹以此言死亦复何伤平生 (第 37a 页)
(者以妇翁冰/清女婿玉润)
然则昆溪既琢必见山川之精树羽巳悬行嗣云韶之
响是以左龟阴而演化务肃百城辅麟壤以宣风恩覃
千里徽猷克著逾盛德于休徵声绩聿宣轶英规于 恭
祖 佩吕刀而邵美巳赞搴帷之游屈庞骥而未伸将骋 (第 40b 页)
然则昆溪既琢必见山川之精树羽巳悬行嗣云韶之
响是以左龟阴而演化务肃百城辅麟壤以宣风恩覃
千里徽猷克著逾盛德于休徵声绩聿宣轶英规于 恭
祖 佩吕刀而邵美巳赞搴帷之游屈庞骥而未伸将骋 (第 40b 页)
赐臣金兽袍,珍制巧饰。
洪恩覃被,赐臣息伯禽柽屋二间。(《御览》一百八十一。)
与 朱修之 书
义宣反道叛恩,自陷极逆,大义灭亲,古今同准。无将之诛,犹或囚杀,况丑文悖志,宣灼遐迩,锋
洪恩覃被,赐臣息伯禽柽屋二间。(《御览》一百八十一。)
与 朱修之 书
义宣反道叛恩,自陷极逆,大义灭亲,古今同准。无将之诛,犹或囚杀,况丑文悖志,宣灼遐迩,锋
律枕戈,骆驿继迈。司徒睿哲渊谟,赫然震发,征甲八州,电起荆郢。冠军将军臧质忠烈协举,雷动汉阴。冠军将 军朱修
之,诚节亮款,悉力请奋。荆雍百万,稍次近途,蜀、汉之卒,续已出境。又安东将军诞、平西将军遵考、前抚军
以东国之众,经营牢洛。道途既远,独克实难。(《宋书·王玄谟传》。元嘉中,领汝阴太守,时虏攻陷滑台,执 朱修之
以归,玄谟上疏。)
临雍州上言
所统侨郡,无有境土,新旧错乱,租课不时,宜加并合。(《南 ……威,望风奔迸,八载侵地,不战克复。方当长驱朔漠,穷扫遗丑,况乃自送,无假远劳。宜使竺灵秀速进滑台,助 朱修之 固守。节下大军,进拟河北,则牢洛游魂,自然奔退。且昔人有连年攻战,失众乏粮者,犹张胆争前,莫肯轻退。 ……弹王僧达
荫藉高华,人品冗末。(《宋书·刘穆之传》,《南史》十五。)
与颜竣书
朱修之 三世叛兵,一旦居荆州青油幕下,作谢宣明面见,向使斋帅以长刀引吾下席,于吾何有?政恐匈奴轻汉耳。(《宋
临雍州上言
所统侨郡,无有境土,新旧错乱,租课不时,宜加并合。(《南 ……威,望风奔迸,八载侵地,不战克复。方当长驱朔漠,穷扫遗丑,况乃自送,无假远劳。宜使竺灵秀速进滑台,助 朱修之 固守。节下大军,进拟河北,则牢洛游魂,自然奔退。且昔人有连年攻战,失众乏粮者,犹张胆争前,莫肯轻退。 ……弹王僧达
荫藉高华,人品冗末。(《宋书·刘穆之传》,《南史》十五。)
与颜竣书
朱修之 三世叛兵,一旦居荆州青油幕下,作谢宣明面见,向使斋帅以长刀引吾下席,于吾何有?政恐匈奴轻汉耳。(《宋
中贼。卿若杀丁零、胡,无不利。(《宋书·臧质传》)
与宋主书
彼前使间谍,讠玄略奸人,窃 闻朱修 之、申谟,近复得胡崇之,败军之将,国有常刑,乃皆用为方州,虞我之隙,以自慰庆。得我普钟蔡一竖子,何所
与宋主书
彼前使间谍,讠玄略奸人,窃 闻朱修 之、申谟,近复得胡崇之,败军之将,国有常刑,乃皆用为方州,虞我之隙,以自慰庆。得我普钟蔡一竖子,何所
宋阮长之为武昌太守。后迁临海太守。在官常拥败絮。时都(一作郡)田禄。时都(一作郡)谓武昌。 以芒种为断。此日前去官者。一年秩禄。皆入后人。新官。并领正日(一作月)以来俸禄。 长之去武昌。郡代人未至。以芒种前一日辞(一作解)印绶。(后一日解印。则当领受俸禄。)初发。都亲故。或以器物赠别。得便缄录。后归。悉以还之。(本传云。长之一生。不侮闇室。所莅皆有惠政。)〇案此清士之行也。宜勉而效之。
南史 朱修之 为荆州刺史。去州之日。计在州以来燃油及私牛马食官草谷。以私钱六十万偿之。
蔡樊翁撰我先君子墓碣铭云 (第 616H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