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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古二篇合而考之可以识世变云
汉书宣帝纪地节四年二月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
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繇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
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繇事使得
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哀帝纪绥和三年六月诏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颜师古注宁谓/处家持丧服)
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九月诏曰自今长吏被考竟
未报(考谓考问其状/也报谓断决也)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
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
元初三年十一月初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案/从)
(刘恺之言也遂李贤曰文帝遗诏以日易/月于后大臣 以为常至此复遵古制也)
建光元年十一月复断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丧(案/从) (祝讽
孟布/之言也) …… (第 3a 页)
忠因此上言孝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屯及
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
依此制太后从之至建光中 尚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等
奏以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
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忠上疏曰臣闻之 (第 4a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