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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祐之” 相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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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靖
按《宋史本传》:熙靖,字子安,常州晋陵人,唐卫公德裕九世孙也。祖均、父公弼皆进士第。公弼,崇宁初通判潞州,以议三舍法不便,使者劾其沮格诏令,坐削黜以死。熙靖擢第,又中词学兼茂,选为辟雍录、太学正,升博士。以父老乞外,除提举淮东学事便养,命下,乃得河东;而为淮东者, 臧祐之
也。盖省吏取 祐之
赂,辄易之。或教使自言,熙靖曰:事君不择地,吾其可发人之私,求自便也。宰相闻而贤之,留为兵部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