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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加户部郎中,复判三勾院。大中祥符二年,以本官兼侍御史知杂事。数月,授三司度支副使。祀汾阴岁,命与 鲍中和
同判留守司三司,加吏部郎中,俄拜右谏议大夫、知永兴军府。五年,再为河北转运使。琰勤吏职,所至以干集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