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刘松苓” 相关资源
古籍库 子部
    李恩妻赵氏
  李绪妻何氏〈鲁氏附〉刘维忠妻王氏
  郑昕妻扈氏〈李氏附〉李尔馨妻门氏
   刘九思
妻丁氏    刁可嘉妻黄氏
  孙惠妻盛氏     谢芳妻倪氏
  李柏妻贾氏     马驭贵妻佟氏 ……终,备尝辛苦,年九十八。
李尔馨妻门氏
按《故城县志》:门氏,李尔馨妻,夫亡抚继子成立,苦节终身。 刘九思
妻丁氏
按《故城县志》:丁氏, 刘九思
妻,夫亡年二十五,遗孤四岁寻殇,家贫,纺织养舅姑,始终如一。
刁可嘉妻黄氏
按《故城县志》:黄氏,刁
,延师训课。
北胜州儒学 明洪武十七年建。弘治、正德间,兵备吴球、焦韶、晁必登继修。万历十八年,知州 刘九思
迁城西。二十八年,知州罗好仁、学正王朝臣凿泮池建坊。万历间,知州孙台迁于城之东南。殿、庑、门、堂、斋
因,康熙三十七年十月十一日题。十三日,奉

旨:依议。
一、刑部为请严盐捕等事。该本部议得王连等致死 刘九思
等五命一案,先据直抚沈朝聘疏称,巡查私盐衙役王连等,于康熙三十五年七月十八日,前往北赵甫地方巡查私盐。适张进才等九人,王连等以为贩盐之徒,持械追赶。进才等疑是强盗,奔河逃避。以致 刘九思
、白文信、苏三道、高弘亮、王六等五人溺水身死。将王连、刘学礼均照威逼致死律,拟军,援
赦,具题前来。臣部以张进才等,俱买卖营生,并非
贩盐之徒。王连等持械追赶,以致 刘九思
等五人过河溺死,其中恐有借查私盐、截劫财物、致死人命,亦未可定。行令该抚确审定拟,具题到日再议,等因 ……据该抚于成龙覆审,无异,
将王连等仍照原拟,援
赦,具题。臣部正议覆汇题间,据吏科给事中陈诜
疏称, 刘九思
等五人仓惶奔避,渡河溺死,夫货既发卖,则担负已空,何得疑为贩徒。 九思
等实无私盐,使无行凶截劫情形,即遇搜查,有何畏惧,遂至涉水。且王连等骑骡, 九思
等徒步,以骑追步,行至一里有馀,明明无盐可知,而带刀赶逼不休,非截劫而何。 九思
等鬻货而归,岂无些小钱财,问官何以概不根究,使当日五人不死,则安然劫取其财。惟溺死五人,故又捏出私盐诬告,本县岂可以藉此为脱卸之由。 刘九思
等徒以王连等凶恶追挤,奔迸入河而死,与受杀者何异。竟以援免释放,五人怨气,何由得伸。请将王连等提至法 ……。况进才等见王连骑驴、带刀、吆喊,原未识为巡盐捕役,则疑其为截劫盗贼,而仓惶奔窜。王连等果系截劫,知 九思
等溺死,此时避匿不暇,何敢反行首报。但王连等获盐三袋半之处,研讯坚供获之路傍,是又难悬拟以入罪,将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