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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浃(字说之南昌人正德进士历官吏部尚书忠诚直亮为太宰执法不阿因论箕仙不足为崇信)

(削籍卒隆庆间赠少保谥恭肃)

 熊兰(字天秀南昌人正德进士授行人擢御史逆濠将败密与 同年御史萧淮
言之遂发其谋濠果) (第 30a 页)
隆庆初,复官,予祭葬,谥恭肃。
熊兰
按《明外史·熊浃传》:宁王宸濠将为变,浃与同邑御史熊兰草奏,授 御史萧淮
上之。宸濠仓卒举事,卒无成,皆两人早发之力也。
熊应周
按《河南通志》:应周,新蔡人。父弦,正德辛未
。诸嬖人乘宏读廷试卷,取中旨勒宏致仕。宸濠益大恣。日与致仕都御史李士实、刘养正等谋不轨。正德十四年, 御史萧淮
疏言宸濠反形已具。帝遣驸马都尉崔元、都御史颜颐寿、太监赖义密往核察。宸濠闻元等且至,乃定计,以六月乙
库官吴纪盗库金,为御用监丘聚所发,纪言受永指,永坐閒住。武宗崩,永提督九门防奸制变著辑宁劳。世宗立, 御史萧淮
等奏谷大用辈,党恶为奸,并及永,降奉御,司香孝陵。嘉靖八年,起掌御用监,提督团营。卒。
张忠
按《明
谪之。外由是中外畏琼,不敢少忤,凡四方捷奏,上必推功琼。琼辄为优叙,缘此数承荫,赉加至少师。十四年, 御史萧淮
奏宸濠不轨谋,大学士杨廷和即欲发兵观变,琼不可及,反报至。琼又请覈,实乃发兵。是时,琼倚宁彬等表里用
卫,以免后患。上知濠差人留京师,令太监韦霖传旨故事,王府奏事人辞见有常,无愆期者,今故违非制应治之。 御史萧淮
劾奏宸濠潜谋不轨事情,敕差太监赖义、驸马都尉崔元、都御史颜颐寿往戒谕之,革其护卫。时南昌张仪官于京卫,备以其实告 御史萧淮,
淮遂疏:近奉敕旨王人,无事不得延留京师。臣有以窥陛下微意矣。窃见宁王不遵祖训,包藏祸心,招纳亡命,潜 ……张忠、江彬共言于上,将淮奏。令杨廷和票旨,谓朝廷处待亲藩自有常典,镇巡官如何辄行保奏,遂敕谕廷臣曰: 萧淮
所言,关系宗社大计,朕念亲亲,不忍加兵,特差太监赖义等往谕,革其护卫。元闻,遣问廷和,廷和曰:宣德中
踪迹大露,朝野皆知其必反。巡抚燧七上章言之,皆为所邀沮。诸权奸多得宸濠金钱,深匿其事不以闻。十四年, 御史萧淮
疏言宸濠反形已具,帝遣驸马都尉崔元、都御史颜颐寿、太监赖义密往核察,宸濠闻元等且至,乃定计,以六月乙
不甚省而中官谷大用、魏彬、张雄,义子钱宁、江彬辈,横甚。廷和虽不为下,然不能有所裁禁,以是得稍自安。 御史萧淮
发宁王宸濠反谋,钱宁辈犹庇之,诋淮离间。廷和请如宣宗谕赵王故事,遣贵戚大臣赍敕往谕,收其护卫屯田。于
熊浃
按《明外史本传》:浃,字悦之,南昌人。正德九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宁王宸濠将为变,浃与同邑御史熊兰草奏,授 御史萧淮
上之。宸濠仓卒举事,卒无成,本两人早发之力也。出核松潘边饷。有副总兵张杰者倚江彬势,赃累钜万,诱杀熟
发尽白明年,宸濠胁镇巡官奏其孝行,燧与巡按御史林潮冀,藉是少缓其谋,乃共奏于朝。朝议方降旨责燧等,会 御史萧淮
尽发宸濠不轨状,诏重臣宣谕,宸濠闻,遂决计反。六月乙亥,宸濠生日,宴镇巡三司。明日,燧及诸大吏入谢,
苏进
按《明外史·张锐传》:进侍帝于豹房,最为亲䁥,旦夕不离左右。首导帝巡幸,帝南征还,寝疾豹房,惟进及陈敬二人侍,语之曰:朕病不可为矣。尔等与张锐,可召司礼监。以朕意达皇太后,天下事重,其与辅臣议处之。前此事由朕自误,非若曹所能预也。世宗立,用御史王钧、 萧淮
等言,张忠、于经、苏进发孝陵卫充军,张雄、张锐等下都察院鞫治,悉革其弟侄爵荫,海内快焉。他若刘祥、廖 ……时,微永,江西几再乱。忠等屡谮守仁,赖永营救,始解。武宗崩,永提督九门,防奸制变,著辑宁劳。世宗立, 御史萧淮
等奏谷大用、丘聚辈蛊惑先帝,党恶为奸,并及永。永复閒住。未几,淮复劾永前在江西,擅权纳贿,故纵逆党,
太监钦,以太监满司香太和山兼分守湖广行都司等处,自内旨。诏自今,大汉将军试百户,五年实授,著为令。试 御史萧淮,
奏宁王宸濠诸图不轨状,遣太监赖义、驸马都尉崔元帅、御史颜颐寿往谕之。六月,义等行,未至,宸濠杀巡抚都
曰黄帝子大禹,时居武陵,未知孰是。
雷将军庙 即唐雷万春夏公母梦之生忠靖公,彭贵卿梦之生大参公,邑人 萧淮
传其事。文泾水府庙 在三十六湾。
横岭庙 在县治西北。
孚惠庙 在县东南袁州之仰山,祀二王。轩辕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