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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亨” 相关资源
古籍库 子部
  始用粘初每盘高二尺用荔枝圆眼一百二十斤
  以上枣柿二百六十斤以上旧制各衙门堂上官
  皆支光禄寺酒馔正统七年以 光禄寺卿奈亨

  始罢之六科给事中办事科中每日支用如故写
  抄监生每人日给米一升五日一支 (第 10a 页)
 宋
  郐士龙      郐唐
 奈姓部汇考
  凌迪知万姓统谱〈奈姓〉 奈姓部列传
  明
   奈亨       
奈永祯
 会姓部汇考
  郑樵通志〈以国为氏〉
 会姓部列传
  汉
  会栩
  明
  会同
  ……樵·通志》:唐,越州人。
奈姓部汇考
《凌迪知·万姓统谱》
奈姓
奈,见《姓苑》。
奈姓部列传
奈亨
按《奇姓通》:亨,字彦通,香河人。宣德初,户部左侍郎,有才干,克举职务。
奈永祯
按《万姓统谱》:永
右侍郎,学士如故。久之出莅部事。尚书胡濙悉以部政付直,直处之若素习者。八年代郭琎为吏部尚书。户部侍郎 奈亨
附王振,搆郎中赵敏,词连直及侍郎曹义、赵新,并下狱。三法司廷鞫,论亨斩,直等赎徒。帝宥直、义,夺亨、
送北京者,限以八月,物不及时,多致损坏。上从周铨言,计产地勿拘先后,亦勿关南寺。景帝时,言者奏,寺卿 奈亨,
诈称上皇旨,日给太监王振酒馔,当以诈传诏旨罪。凡诸司传奉上旨,必覆奏施行。惟光禄寺但附录文簿,故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