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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承梵” 相关资源
古籍库 史部
  律历
东汉和帝永元十四年待诏大史霍融上言曰官漏刻
率九日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
夏历密诏书下太常令史官与融以仪校天课度远近 太史令舒承梵
等对案官所施漏法令甲第六常符漏 (第 1a 页)
  永元论历
永元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日增减
一刻不与天相应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密诏书
下太常令史官与融以仪校天课度远近 太史令舒承
等对案官所施漏法率九日移一刻不随日进退夏
历漏随日南北为长短密近于官漏分明可施行其年
十一月甲寅诏曰 (第 5a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