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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概” 相关资源
古籍库 史部
桩钱以为雇直耆户长壮丁召
雇不得以保正保长保丁充高宗绍兴初参政李回言
于帝曰前诏官户役钱勿减半民户役 钱概
增三分官
给庸钱以募户长及立保甲未几废保甲起推割推排
之制民间纤微细琐皆得籍之唯江之东西以亩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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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酌量加给也现在内地运粮自雅至炉十三
   大站山程陡峻每夫背米五斗给脚价银一两
   三钱二分五釐其馀州县道路平坦者给脚价
   银五 钱概
无食米价值本无短少但各州县距 (第 24a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