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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库 佛部
三。以三冥一。亦
不另拟随类堕之等则。尊贵堕之差殊。故云此三
堕须明转位。是以先圣立法。竭尽无馀。搏 沙全

玉之功。函盖有藏锋之势。且曹山始云。直须回互。
末云将为堕。且不是同也。若使回而不涉。必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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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入水入泥婆心耳曾亲到波浪里捕
蚌峰顶上淘沙九死一生方才识得珠光金色到恁
么田地却依旧掷珠于海撒金于 沙全
无纤毫贵重
矣元来尽大地是个珠砌金妆的世界间有珠商金
贾百折千穷总不能谩他些子具眼人定要亲见一
番始 (第 0710c 页)
有十二支因果也。补注失详。
【■补】前际
伹说无明行因。则略去果。后际但说生死果。则略
去因。此是婆 沙全
略之义。】 (第 0803a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