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古籍库 集部
     牴□赞 西溪真赞
     雪堂普仁真赞 中书左丞许公真赞
     医学教授赵仲康真赞
      王子明
传赞 手植夏万像赞
     田仲德先生画赞 柏溪主人张仲和真赞
     赵瓠瓜写真赞 耋杖图赞 (第 66b 页)
为有吏坏公所宝砚石匿不敢见公召吏谕之曰物
皆有坏吾未尝惜此慰遣之于时卿大夫雅量推公第
一知者盖比公于 王子明
韩稚圭之度其在上前所言
必归仁厚临政必酌大体其预宥密虽泯然无迹盖有
阴受其德者矣故不问贵贱疏戚识不识 (第 9b 页)
好文墨谦谦士大夫间行
身扬其先美此殆刘氏义烈之报时方念功岂无知之
而为之言者祥卿静俟之
   题双溪 王晦
仲读易笔记后
易以象为书而理附焉亦犹人之有是耳目口鼻四体
然后可以论其视听言动云尔而世之言理者先去象 (第 30b 页)
之有孙庶其似之礼重易名士
当论世考之国典职在司存谨按谥法清白守节曰贞
文武可法曰宪请谥曰贞宪
    王晦
谥文靖作室之材求之邓林成器之金出于丽水故才之萃聚 (第 7b 页)
必以其地而见之奋发亦以其时乃若东原实望全鲁
方至元之极盛群英乂以偕升由上有作人之君则下
多自致之士然而众君子维持之不足一小人猜阻之

有馀兴言及兹良可重嘅故广平路总管 王晦
奋由孤
孑秀出辈伦拔于其乡遂陟东曹之掾少展其用已动
当轴之知佐画礼闱乘骢宪府仪文序正章疏指陈皆
能焕 (第 8a 页)
  暮春期潘徵君不至
风林惊宿雨涧户落残花芳月忽已晚幽期良恐赊黄
鹂念求友鹦鹉呼煮茶犹候犊车至心亲宁惮遐

  义兴 王子明
以竹菌馈余口占谢之
竹下拾烟菌筠篮初送将亭亭似三秀楚楚异众芳犹
带雨露气更怀泉石乡此日山中客笋蕨得新 (第 8b 页)
   跋夏忠靖公遗事
右少保兼太子少傅户部尚书赠特进光禄大夫太师
谥忠靖长沙夏公遗事一通其郡人宁乡袁侍御公大
伦得诸其孙通政公廷章而刻公集后者也福获读而

叹曰公其社稷臣哉我太宗尝谓以房玄龄处公而福
观公谏太宗亲征沙漠处有以兼魏徵沮高丽之直杨
文贞公谓比公于 王子明
韩稚圭之度而福观公劝宣
宗亲讨汉庶人之叛有以兼寇准伐澶渊之毅解大绅
公称其有德有量而不及其口应手判之 …… (第 50a 页)
为有吏
坏公所宝砚石匿不敢见公召吏谕之曰物皆有坏吾
未尝惜此慰遣之于时卿大夫雅量推公第一知者盖
比公 王子明
韩稚圭之度其在上前所言必归仁厚临 (第 59a 页)
为有吏坏公所宝砚石匿不敢见公召吏谕
之曰物皆有坏吾未尝惜此慰遣之于时卿大夫雅量
推公第一知者盖比公于 王子明
韩稚圭之度其在上 (第 17a 页)
草堂志昔游也于是筠庄宦河东文舫则与星岩昕夕
歌啸其中燕饮属客余时时在坐而是岁十月 王晦

适至信宿草堂乃去当君兄弟昔日咏觞之时岂意十
五六年之后来为斯园主人而余与悔生十年之间南
北奔走适 (第 7b 页)
右后令富阳为中堂乡县以礼至
邸第一投谒而中堂辱存之侍坐之顷妄测渊雅之衷宏
通之量盖庶几唐之张子寿宋之 王子明
者是用益不敢
苟然致获咎于大君子盖十五年之间未尝一日忘未尝
一事干此则敬之所以自立于天下士大夫而中堂 (第 25b 页)
  寄张德常

卜宅近溪西云烟只尺迷昼眠同野鹤晨类候林鸡
旧种松三径春栽菊满畦来禽与青李囊致不封题
  三月十日义兴 王子明
送竹箘赋诗
竹下拾烟菌筠篮初送将亭亭似三秀楚楚异众芳
犹带雨露气更怀泉石乡此日山中客笋蕨得新尝
   (第 6a 页)
懈。盖本分所当为者。不当以祸福而劝沮也。诸公笑而然之。
吕端小事糊涂而大事不糊涂。 王子明
不知其仆之面而善措置天下事。君子之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如此。然亦是其偏滞不通处。使更加以学力。精粗巨细 (第 544H 页)
其于时议。亦何可诿以漠然不相及耶。固知时议以此为祸福所关。而古人岂不曰富贵易得。名节难保耶。想人必以 王子明
事劝台。而此非君子之爱人。且以今时势。台虽宛转屈曲于此。恐终难享 (第 160L 页)
子明
之完福矣。弟于此等事。宜不敢复言。而于台义不容越视。故此冒烦覼缕。幸望勉旃。亦以是勉宾刚。
答李判府 (第 160L 页)
已为 圣上言。何可不竭其愚忠。以避烦渎之嫌谤议之来也。君虽以我为不中。我恐君不早立脚。拘牵逼迫。终有 王子明
之叹矣。秋又设厅。铨曹复以公差提调。右相与尹,赵及闵镇厚,崔重泰入对。论公前疏之非。力请内宴与用乐。 (第 605H 页)
为 圣上言。何可不竭其愚忠。以避烦渎之嫌。谤议之来也。君虽以我为不中。我恐君不早立脚。拘牵逼迫。终有 王子明
之叹矣。秋又设厅。铨曹复以公差提调。右相与尹赵及闵镇厚,崔重泰入对。论公前疏之非。力请内宴与用乐。  (第 427H 页)
  择交语人第四
凡诈险可畏者。固不可近。轻薄浮诞之人。尚气凌人之徒。皆不可交。惟端厚平正。识理好善之人。真可交。我得志则越次趋附。我失志则见陵者。当慎之于初而不可近也。
古人诗曰。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非忠信知己。则勿语心事。
○凡同僚密议之事。不可语人。史官之笔。不可授人。使下人传语于他处。则当再三丁宁言。
  绝谒应请第五
大国法。大君,王子君。人不得谒。兵吏判决事之门。有奔竞之禁。故宋谏议师德。诣 王丞相子明
之门。子明 (第 214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