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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韵略五卷)王炳(宋史职官志祠部员外郎主判都省郎官/事丨丨上言尚书省宜备藏天下事物名)
(数之/籍) 冯炳(宋史刑法志帝谓侍御史知杂丨丨曰朕每读汉书见/张释之于定国治狱天下无冤民此所望于卿也赐金)
(紫以/勉之)
李炳(宋史丨沆传父丨知舒州太祖征金陵缘淮供亿惟舒/尤甚以劳加侍御史又金史章宗纪命吏部侍郎丨丨) (第 25a 页)
南  冯炳
撰皇祐平蛮记二卷(晁志云一卷) 知审刑院田
瑜条上用兵禦贼十事

熙宁平蛮记 平蛮杂议

元年狄青子 (第 35a 页)
又有左右
巡使分纠违失监察使掌祠祭廊下使掌入閤食监香
使掌行香(谓之五使)有四推(台殿)开宝六年九月 冯炳
为侍御
史知杂判台事十月雷德骧分判三院初三院多出外
任兴国三年命张巽为监察始正名举职天禧元年二
月八 (第 51a 页)
欲内寇石鉴等发峒兵
掩袭禽至都下以招智高久之传智高死遂并其二子
戮于市 余靖勒铭桂林归功于青 青之客 冯炳
(第 29b 页)
就崖石磨刻出师平贼受算凯旋
年月以宣示皇朝威令用肃远方 又撰京观记刻石于
邕州归仁铺蛮冢之侧 殿中丞 冯炳
掌机宜撰平蛮记
一卷
帝赫斯怒王师有征 寰海镜清方隅砥平 兵动若
神谋不再计 剪豺狼如拉朽扫欃枪如拾 (第 40a 页)
  心恻物(唐书刑法志高祖太宗致治之美几乎/三代之盛时考其丨丨丨丨可谓仁矣) 专事钦
  恤(宋史刑法志帝每亲录囚徒丨丨丨丨凡御史大理官/属尤严选择尝谓 冯炳
曰朕每读汉书见张释之于定)
  (国治狱天下无冤民此所/望于卿也赐金紫以勉之) 赐胎养榖(后汉书章帝 (第 42b 页)
所/诉深恐此弊未革卿等更宜商量)专事钦恤(开宝六年/上留意听)
(断专事钦恤御史大理官属尤加选择尝召 冯炳
谓曰/朕每读汉书见张释之于定国治狱天下无冤民此所)
(以望于汝赐/金帛以勉之)决狱感晴(淳熙三年进呈 (第 4b 页)
(理官属尤加选择尝召 冯炳
谓曰朕每读汉书见张释/之于定国治狱天下无冤民此所以望于汝赐金帛以)
(勉之并/同上)酌为条约(太宗淳 (第 11b 页)
诛叛录》一卷,赵协《广州牧守记》十卷,又《交阯事迹》八卷,曹叔卿《侬智高》一卷,滕甫《征南录》一卷, 冯炳《
皇祐平蛮记》二卷,刘敞《使北语录》一卷,《宋景文公笔记》五卷,〈《契丹官仪》及《碧云霞附》〉宋敏求《
卷〈钱信记太平兴国以后事〉,《嘉祐名臣传》五卷〈张唐英〉,《仁宗两朝列传》二十卷,《皇祐平蛮记》二卷 〈冯炳〉
,《征南录》一卷,《侬贼人广州事》一卷〈霍建中〉,《征蛮录》一卷,《元祐分疆语录》一卷〈游师雄〉,《
以后事。
《嘉祐名臣传》五卷,〈注〉张唐英撰。
《仁英两朝列传》二十卷。
《皇祐平蛮记》二卷,〈注〉 冯炳
撰。
《征南录》一卷,〈注〉滕甫撰。
《侬贼入广州事》一卷,〈注〉霍建中撰。
《征蛮录》一卷,〈注〉
非独欧公本末,而时事时贤之。本末亦大略可观矣。故以入传记类。

《皇祐平蛮记》二卷。
陈氏曰:殿中丞 冯炳
撰。记侬智高事。
《孙威敏征南录》一卷。陈氏曰:学士睢阳滕甫元发撰。言平南之功,皆本孙沔元规狄青之智
禁知兴化军。或云此书妄也。余在莆田视壁记,无怡显名字,恐或然。

《皇祐平蛮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 冯炳
撰。记侬智高叛,朝廷遣狄青平之。

《南蛮录》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熙宁间,交趾叛。朝廷议讨之。
志》:天彭笃人伦,修子职,菽水承欢,竭力无缺。父病割股,上台屡奖之。
冯天禄
按《江夏县志》:天禄为 冯炳
养子,事父孝,父病,天禄问人曰:人言割股愈疾,然否。人曰:不然。孝所感耳。天禄即焚香告天,割胁饲之,
一役引至墓前,见纯寝苫茔内,嘉叹久之,申闻于朝,岁给绢米。
冯天禄
按《武昌府志》:冯天禄,江夏人, 冯炳
养子也。事父孝。父病,天禄向人曰:人言割股愈病,然乎。人曰:孝所感耳。天禄即焚香告天,割胁肉烹以进,
朽。洗马街 南去县五十里。何昌期曾洗马于此。连山县古迹府县《志》俱缺,无考。
陵墓附南海县
户部尚书 冯炳
墓 在县何村。冯章靖公,元之父也。又有祖墓,在浔冈下。《旧志》误此为冯京者,非章靖公。后留葬开封。
遣,毋淹滞。自是,每仲夏申敕官吏,岁以为常。帝每亲录囚徒,专事钦恤。凡御史、大理官属,尤严选择。尝谓 侍御史知杂冯炳
曰:朕每读《汉书》,见张释之、于定国治狱,天下无冤民,此所望于卿也。赐金紫以勉之。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
牒。所在官司追毁之。其有经试举人。及历承乏视事之官。不用此制。庚午。宴射苑中。甲戌。以殿中侍御史钜野 冯炳。
为侍御史知杂判御史台事。上留意听断。专事钦恤。御史大理官属尤加选择。尝召炳谓曰。朕母读汉书。见张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