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吴弘” 相关资源
古籍库 子部
殡葬荐祭竭力,年七十馀卒。正统间,有司疏闻,旌其门。
廖惟熹妻吴氏
按《云南通志》:吴氏,廖惟熹妻, 吴弘
勋女,熹永平人。氏荆布自好,事舅姑以孝闻。夫亡,守节终其身。
董朝仪妻罗氏
按《云南通志》:罗氏,董
   江濠妻洪氏
  方滔妻吕氏        郑策妻方氏〈余氏附〉
  吴瓒妻郑氏         吴弘
瀛妻黄氏
  方胜祖妻汪氏       谢廷杲妻蒋氏〈罗氏附〉
  汪燧妻江氏        徐廷荣 ……妻。年二十而寡,子枋仅三月。贫甚,枋又跛,不能自衣食。婚娶一切皆郑苦办,诸孙赖以成立。年六十八终。 吴弘
瀛妻黄氏
按《歙县志》:黄氏石桥 吴弘
瀛妻。年十九而寡,姑老子甫半岁。氏养姑抚子,备历艰辛,年八十卒。
方胜祖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岩
运海妻秦氏
  夏长年妻许氏      张世俊妻顾氏
  朱大备妻张氏      孙开宗妻毛氏
   吴弘
泰妻顾氏      黄丹妻盛氏
  李若仪妻何氏      王尔从妻谢氏
  高位妻王氏       ……孙开宗妻毛氏
按《高邮州志》:毛氏,生员孙开宗妻。年二十二,夫亡,子未弥月,苦志抚育,年五十九终。 吴弘
泰妻顾氏
按《高邮州志》:顾氏,医 吴弘
泰妻。年二十,夫亡,抚遗腹子,苦守五十馀年卒。
黄丹妻盛氏
按《高邮州志》:盛氏,黄丹妻。年二十五,
妻童氏
  金学书妻焦氏       王三命妻万氏
  赵有引妻任氏       倪之仁妻徐氏
   吴弘
杰妻汪氏       胡必钦妻倪氏
  罗氏女          章女保贞
  田可登妻刘氏     ……按《安庆府志》:徐氏望江人,倪之仁妻。夫亡,氏年十九,守节四十馀年,姑聂氏亦蚤寡,守仁及是称双节。 吴弘
杰妻汪氏
按《安庆府志》:汪氏望江 吴弘
杰妻,年二十五孀居,苦节教子为诸生,年七十八卒。
胡必钦妻倪氏
按《安庆府志》:倪氏望江人,郡诸生胡

《刑部则例》:一、康熙四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准咨户部为呈报事,江西司案呈,查得直抚李咨称,江西解官 吴弘
谟,在任丘县鄚州黄明店失鞘一案,因弘谟不亲身管押,不按站住宿,以致被窃。此疏忽之咎,实在解官。应令赔还。等因,本部行令江抚查明报部。去后,今准江抚咨称, 吴弘
谟领解饷银,一路亲身押解,按站住宿。当晚查点二百四十鞘,次早点少一鞘。该县出有印结,等语。又准直抚咨称,江西解官 吴弘
谟失鞘一案,当署县之知县出结,不过结其失窃是真。但 吴弘
谟既不亲身管押,又不按站住宿,以致荒店窃失。查从前山东解官贾云,领解钱粮,至新城县县堂交卸,失少银鞘,曾经会议解官赔四分,地方官赔六分,完结在案。 吴弘
谟系在店疏失,非贾云可比。令解官赔六分,任丘县赔四分。疏防之官,应免揭参。等因前来。查 吴弘
谟失鞘之时,该地方官既出印结送部,失窃是真,不便照直抚所请,相应照贾云之例,地方官赔六分,解官赔四方
等本不乐远戍,故逼迫成贼。乌合之众,其势易离。敏请合率运兵,公分配众力,破之必矣。准乃益敏兵击之,破 吴弘
、石冰等,敏遂乘胜逐北,战数十合。时冰众十倍,敏以少击众,每战皆剋,遂至扬州。回讨徐州贼封云,云将张 ……,不出三世,运未盈百,归命入臣。今以陈敏仓部令史,七第顽穴,六品下才,欲蹑桓王之高踪,蹈大皇之绝轨, 远度
诸贤,犹当未许也。诸君垂头,不能建翟义之谋;而顾生俛眉,已受羁绊之辱。皇舆东轩,行即紫馆,百寮垂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