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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广慧
新续高僧传·杂识篇第十之三
释广慧字野愚嵩明人
幼习诗书,才情开敏,既通文理,尤契玄机。
后得法于水月禅师,便事游参,行脚江南数十载,始归滇。
胸怀廓落,居无定所,而学艺日进,雅望益崇。
著有《颂古百则》、《沤花集》诸编,其他题咏颇富。
有《鸡足山观风》一绝,云:“游遍苍崖尽法身,谁云门内更藏真。
相逢欲问拈花事,千古空传献笑人。
聚洲王太史以师礼事之,后于昆明示寂,阇维获舍利,手骨赤如珊瑚。
辞世偈云:“一句原无,踏倒太初。
非凡非圣,万象如如。”
刘道隆明 15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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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道隆(1557年—?
),字麟原号起南湖广承天府潜江县人,民籍。
万历十三年乙酉乡试八十一名,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三十六名,登三甲第五十九名。
都察院观政,任直隶江都县知县
兵科给事中,转刑科给事中,处言路四月,疏凡十数上。
以争拾遗,引嫌家居七年。
起补兵科,再转吏科,复去位。
神宗中叶以来,朝野之问局凡屡变,门户之说纷纭水火,工科给事孙善继拜疏竟去,道隆继之,王元翰顾天埈李腾芳陈治则先后去吏科,纠擅去诸臣,命削善继籍,道隆等各降秩。
泰昌改元,凡老成人起田间,除隆光禄少卿,迁通政参议,转右通政,疏荐高邑赵南星德清葛寅亮,温旨嘉纳,次第擢用。
疏救熊廷弼,谓司马左袒抚臣王化贞,妄引一二不根语,欲坐经略逆谋,与兵部驳击。
不报。
遂引疾致仕。
隆居乡严气正性,邑中兴除大故,不辞艰,不避谤,如条议浚河筑堤事宜,一邑永赖。
于立朝去就间,尤有古大臣之风。
卒年六十七,祀乡贤
刘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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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16世纪—17世纪),字九畹号秉吾湖广承天府京山县人
刘兰万历十九年(1591年)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进士,获授南充知县,举卓异而调任咸阳,入朝升为浙江道监察御史巡视下江,因母亲逝世归家数十年。
明光宗即位,再次召用刘兰监察御史,其时军需不足,户部加派,他上疏请求除了山泽、塘堰、屋庐之外,其他征收钱粮一律减五分之四。
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权,他提请客氏离宫不报;御史郑继芳和党羽刘文炳诬陷王元翰奸赃,他和史记事胡忻相继求情都没有回应。
之后他掌任河南道太仆寺少卿,奉差回乡时捐出千金修建学宫,七十九岁时去世。
石三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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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三畏字子知号钦承,回族,直隶交河(今河北泊头)人,同进士出身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进士
历任山东曹县文登县知县,为人徇私纳贿,以贪财著称。
御史陈九畴荐入京城递补,吏部尚书赵南星卑视其人,仅授王府长史职。
后依附魏忠贤,成为“十孩儿”之一。
官至御史,立即上疏攻击赵南星李三才顾宪成孙丕扬曹于汴汤兆京王宗贤张问达王图胡忻王元翰王淑抃王允成涂一榛王象春等十五人,“锻成杨、左之狱,咆哮特甚”。
后因醉酒时下令伶人演出《刘瑾酗酒》一剧,魏良卿将此事回报,忠贤大怒,削其职。
忠贤死后,石三畏反以此为功,官复原职,又被揭发真相,再被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