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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大立明 1517 — 1597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17—? 【介绍】: 浙江馀姚人号见海
嘉靖十七年进士
屡起屡谪。
隆庆二年命督河道,三年河大决于淮徐间。
大立乃上疏言治河事,言朱衡开新河运道之利,并请增浚回回墓至鸿沟,引昭阳湖水沿鸿沟出留城之水道。
又痛言民间愁苦之状,且绘图以献。
次年大立主持之各项工程次第告成,升工部侍郎
山东诸水复涨,河道复淤,被劾罢。
万历初起复,历南京兵部尚书
致仕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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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大立(1517年—1597年)字元本又字儒参道生号见海浙江余姚(今宁波)人,进士出身
嘉靖十三年甲午浙江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会试第七十八名,二甲二十八名进士
刑部主事,升刑部广东司郎中二十五年正月恤刑江西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正月河南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升湖广督粮参政三十三年十一月其职务被裁革,令赴部别用,三十六年江西按察使十二月广东右布政使,累官至山东左布政使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五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成为封疆大吏,三十九年三月礼科给事中曾濂弹劾,被令回籍听用。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起复为巡抚山东兼理营田,因母丧丁忧去官。
服阕,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翁大立奉旨接替朱衡,担任总理河道都御史
次年七月,黄河在沛县大决口。
京杭大运河中有二千多艘粮船,在台庄以南的邳州河段受阻。
翁大立上疏言:“臣按行徐州,循子房山,过梁山,至境山,入地浜沟,直趋马家桥,上下八十里间,可别开一河以漕。
”即所谓的泇河。
朝中廷议准奏,但不久黄河水退,京杭运河得以顺畅通行,翁大立的奏折建议就束之高阁彻底搁浅了。
隆庆四年(1571年)六月鸿沟、境山、淮河疏浚等水利工程竣工。
明穆宗非常高兴,想要擢升翁大立
但此时黄河、淮河同时发水灾,引发决口,不少河道被淤塞。
更严重的是,泰山庙到七里沟,十多里淮河被淤塞,淮河水从朱家沟满溢而出,居然改道至清河县河南镇,与黄河合流。
此时翁大立正在京师担任工部右侍郎一职。
隆庆皇帝下令让新上任的河道总督都御史潘季驯总管水利工程,负责防洪治灾。
不料,黄河在邳州大决口,睢宁水道被淤塞长达一百余里。
翁大立马上上奏,建议开泇口、萧县二河道。
翁大立并配合潘季驯的工作,重新筑造堤坝,弥补决口。
水灾不久消退,漕运得以再次畅通。
但事后翁大立孔昭等人仍因“迟误漕粮”遭削籍。
隆庆六年(1572年)锦衣卫指挥使周世臣在自己家中被杀,把总张国维前来捕盗,惟有死者的婢妾荷花儿及家奴王奎在,遂声称二人通奸弑主。
狱成,刑部郎中潘志伊对此怀疑,许久未结案。
翁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愤怒荷花儿弑主,强迫潘志伊尽快处决凶手。
潘志伊依然存疑,翁大立就委命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
两人竟无所平反,被置极刑。
数年之后,真凶被捕获。
京城人竞称荷花儿冤死。
明神宗大怒,欲重谴翁大立等。
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乃追夺翁大立职,调王一忠王三锡于外。
潘志伊已升九江府知府,亦贬为陈州知府
万历二年(1574年)起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南京吏部左侍郎
次年担任刑部右侍郎,不久升任南京兵部尚书
万历六年(1578年)致仕归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