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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达可明 1541 —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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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达可(1541年—1621年)字叔行号安节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省宜兴县)人。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五名举人五年(1577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五十三名进士,授浙江会稽县上高县江西丰城县知县,为官有名声。
万历十四年(1586年),选为湖广道监察御史,曾经上疏请设立经筵勤学,并请万历帝与大臣、御史台的官员面议政务,万历帝称知道了。
大学士赵志皋久疾请求归乡,没有批准。
吴达可上疏力劝赵志皋,称其病老迈无能,应当罢免,万历帝没有同意。
万历二十八年正月,请求因始和布令,举行皇长子册立为皇太子、加冠婚娶的礼仪,选取内阁大臣,补充负责谏议的官员,撤除掌管矿税的宦官使者万历帝没有给予答复。
之后他改任河南道监察御史,去长芦视察盐政
当年收成歉收,他绘成并敬上《饥民十四图》,竭力请求赈济。
税务使马堂、张日华主张增加盐税,商人诡辩嘉靖中期大同用兵借走三万六千金,请求从盐税中补给,户部同意了请求。
吴达可直言相争,事情得以停办。
万历三十年(1602年),改任江西巡按御史税务官潘相殴打辅国将军朱谋圮肢体,并并且拘禁宗人宗达,诬陷他们抢劫税金,弹劾上饶知县李鸿暗中主使。
万历帝严厉斥责朱谋圮等人,免除李鸿官职。
吴达可称,“宗人无故遭到刑罚,又再加以斥责,将使宗室人人自身感到恐惧。
李鸿无罪,不应当削职。
希望尽快惩办潘相罪行,恢复李鸿职位。
”同为御史汤兆京也极力陈述潘相的罪行,而且说辽东高淮陕西梁永山东陈增广东李凤云南杨荣皆为元恶,是残害民众的官吏,不可存留一日。
万历帝均不予听从。
李鸿大学士申时行的女婿,万历十六年考中顺天乡试,被吏部郎中高桂所忌恨,过了七年后成为进士
此事上,李鸿同潘相相争,以耿直刚强著称。
潘相又请求开发广信铜塘山,采取大木,开发泰和姥山石膏,吴达可再次极力劝阻,内阁大臣也产生争执,事情最终作罢。
回京后,他掌管河南道事务。
协助温纯考察京都官吏,不久进言更改政要,恳请规劝内阁大学士沈一贯,奏折被留在宫中。
万历三十三年,提升为太仆寺少卿
万历三十六年,又改为南京太仆寺卿。
万历三十八年三月改任南京光禄寺卿
万历四十年四月,晋升为通政使
镇抚史晋因罪罢免,上奏折诽谤朝廷官员,吴达可弹劾他,不久后者获罪。
随后他进言请求纠正奏折的样式,摒斥邪恶之徒等建议,得到万历帝赞许同意。
万历四十一年六月,上疏请求归乡离去。
年八十一去世后,天启二年,赠右副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