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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行清 1652 — 1725
维基
张伯行(1651年—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又号敬庵河南仪封人(今河南兰考东)
清朝大臣,理学家。
张伯行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进士
历任内阁中书江苏按察使福建巡抚等职。
为官清廉,康熙五十一年(1711年)正月江苏省乡试,辛卯科场案发,总督噶礼考场舞弊,以白银五十万两,徇私贿买举人张伯行疏参噶礼
噶礼倒参张伯行“七大罪状”,即噶礼张伯行互参案。
康熙帝将此案先后交由尚书张鹏翮、总漕赫寿、尚书穆和伦、张廷枢审理
张鹏翮袒护噶礼,奏称事属全虚。
当时噶礼母亲向康熙帝直言噶礼贪状,并为张伯行伸冤,康熙帝说“其母尚耻其行,其罪不容诛矣!
”最后,噶礼革职。
康熙称其为「江南第一清官」。
张伯行虽然号称清官,但办事不力。
康熙也认为“张伯行操守虽好,而办事多糊涂执拗之处。
”,又说他“素性偏执,且短于才,封疆之寄不能胜任。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张伯行弹奏布政使牟钦元藏匿海盗张令涛,是年七月十七日李煦密奏张伯行“一怕海贼杀他,二怕仇人杀他”,漕运总督郎廷极也指出张伯行“才性短偏,多疑苛细”。
后来,发现张令涛根本不是海贼。
不久,入直南书房,署仓场侍郎,充顺天乡试正考官
户部侍郎,再充会试副考官
雍正元年(1723年),擢礼部尚书,赐「礼乐名臣」榜。
次年,命赴阙里祭祀崇圣祠。
雍正三年(1725年)卒,年七十五岁。
赠太子太保谥清恪
光绪初年,从祀文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