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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卿明 1538 —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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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卿(1538年—1615年)字象贤号兰渚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人,隆庆辛未进士万历间官至户部尚书
嘉靖甲子(1564年)山东乡试第五十四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九十六名,三甲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
万历初年张居正当国,以严治政,州县学取士不得超过十五人;布政使按察使司以下的官吏,即便公事也禁乘驿马;死刑年有定额;征赋以九分为标准,如不及格有关部门要受罚;又屡次重责议论事情的人。
赵世卿上奏纠正当时的五件重要的事。
请求扩大取士的名额,放宽驿车的禁例,减少处死刑罚,延缓对科税的催征,而最后极力疏论应该广开言路。
因此得罪张居正,被调出京城,担任楚府长吏
二年的京官考核,又以不谨慎为名,撤职回乡。
张居正死后,赵世卿再次起用,万历十二年(1584年),任礼部仪制司郎中
万历十三年,任光禄寺少卿
万历十五年,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后担任通政使司右通政左通政
万历十六年,任光禄寺卿
万历十七年,任太常寺卿
万历二十年,任顺天府府尹大理寺卿兵部右侍郎,兼任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提督军务
万历二十一年,调任户部右侍郎,督理仓场。
赵世卿工于心计,凡是他所上奏的事,都斟酌分寸,军务国政有赖于此。
户部尚书陈蕖有病,侍郎张养蒙避身不负责事务,皇帝恼怒,将他们一起罢免,而提拔赵世卿尚书
赵世卿为人重节操,为官尽职守,深得皇帝倚重。
吏部尚书空缺,曾派他兼任,推举官员,毫无私心。
只是楚王府宗族的人与楚王相互攻击,赵世卿极力称楚王不是伪王,与沈一贯观点相一致。
李廷机辅佐朝政,赵世卿极力推举他,结果被朝廷大臣怀疑结党,先后为给事中杜士全邓云霄何士晋胡忻御史苏为霖、马孟祯等人弹劾,赵世卿便闭门在家请求去职。
他上书十多次,皇帝没有答复。
万历三十八年秋赵世卿就上疏出城等候命令。
二年十月,索性乘车径直离去,朝臣上报,万历帝亦没有怪罪。
家居住七年卒,赠太子少保
裴景福清末民国初 1854 — 1924
睫闇诗钞·序
余尝以为文章之成也有三:赋之自天者曰才,造之于人者曰学,惟境也者,天与人交致而不可一阙。
天予以特殊之境矣,人或不胜其艰困,无复聊赖,甚者堕其气而殒其身,不善于承天足以昌其才与学者,转自负之,是岂天之咎与?
天宝之乱,杜子美以稷、契自命,而流离饥寒,卒不得一效,故发为诗歌,冠绝有唐。
其后苏子瞻以命世之才,安置黄州七年,已老,犹为儋耳万里之行,故子瞻诗文,亦以海外为极盛。
向使彼二子者不能亨其心以顺受,则其境固非生人所堪,亦与寻常之夫叹息悲忧以至于死而已耳,乌得有鸿博绝丽之辞以至于今乎?
是故有境乃可成其才,亦必有学乃可用其境。
吾益以知义理之学之不可一日去身,即求之文章而亦然也。
霍邱裴伯谦先生,以名进士出宰粤东,才略颇见于世矣。
乃迕大府意,罗织之,几不测。
既不得其罪状,犹逼偿巨万金,且永戍新疆
行更寒暑,一仆又中道毙。
丙午到戍,戊申乃赦归。
归逾年,值国变,而伯谦已将六十矣。
是其境与子美子瞻略同。
余初闻伯谦肯堂伯谦亦因肯堂而知余。
今年初夏,乃相晤于马君冀平座上。
伯谦即出其生平所为诗,曰《吴船》《岭云》《西征》《化城》《东归》《风泉》诸集,以示余,且使为之序。
余读之,爱不能释。
因屏百务,穷十日力乃竟。
因叹曰:嗟乎!
伯谦之诗,可谓境不负才矣。
吾闻其家学,以宋贤为根柢。
其赴北庭也,著《河海昆仑录》,于山川道路、风俗政教,考之綦详。
而余之所服膺者,尤在能处忧患之中而不忘省察克治之功也。
然则伯谦之不负其境,不更以学乎哉?
伯谦于古大家诗,无所不学,至其得力,于杜、苏为多。
《吴船》《岭云》两集,才气已为极盛,至《西征》以后,光气发见,尤可喜可愕,足追并古人,惜乎肯堂已前死,不及见也。
余岂足以序伯谦之诗乎?
聊述所知以质之而已。
甲寅七月桐城姚永概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