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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昙崇南北朝末隋初 515 — 594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三 弘法科(三)
咸阳孟氏。
七岁入道。
循听讲肆。
久之依止禅师开公。
而摄念焉。
逮于受具。
其志逾清厉。
学僧祇。
十有馀遍。
而讲解之。
致徒三百。
京辅以为宗。
后以言说无益。
更脩前行。
形若槁木。
心如死灰
于是色想除。
而光明发。
六行偏精。
五门并达矣。
开公以上首称之。
众中同学归敬。
开亡。
遂以其徒二百馀人。
委之训导
声驰陇塞。
化满关河。
趋承下风。
千里相属。
周武帝尤加钦注。
诏曰。
崇禅师精悟独绝。
所领学徒。
淑于德义。
未闻有犯。
可为国之三藏。
并陟岵寺主
以职事滞淹。
假以他缘。
奏乞于免。
诏从之。
及废教。
徇俗不自异。
诏授金紫光禄
终无所屈。
大象初
隋文帝以潜德秉周政。
大法且复。
诏先度百二十僧。
预其数。
兴善寺
仍诏充寺主
固辞。
乃募缘创寺。
以酬宿愿。
盖以法运之否。
昔尝许之云。
帝登极。
卒营九寺。
以足十数焉。
常是时。
唐高祖
方以留守太原
亦割宅为清禅寺。
以致众。
炀帝居晋邸。
斥民七十户水硙碾等。
为寺基业。
开皇初
赐帛一万四千匹。
布五千端。
绵千屯。
绫二百匹。
锦二十匹。
上色米千石。
皇后钱五千贯。
毡五十领。
剃刀五十具。
其建浮图也。
仍以神尼智仙所授舍利六粒。
用助弘业
会教门载启。
深契帝心。
诏匠杜崇如法营治。
赐钱三千馀贯。
为砖瓦费。
又悉敛内宫。
及躬所御故服。
得一千三百袭。
使鬻之。
以资匮竭。
晋邸在杨越。
自其镇造露盘十一级。
开皇十一年
至十四年乃毕工致。
而冠之浮图之颠。
见者称叹。
其馀佛堂僧院。
皆王力焉。
出入禁籞。
无拥通宫籍。
以为常。
因为帝后。
述净土业。
帝每自称师儿
自称师女
其恩礼之重如此。
开皇十四年十月三十日
无疾卒于所居之房。
寿八十。
上哀恸。
诏所司营给丧事。
塔全身于终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