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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尚则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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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尚则(?
—17世纪),字仪之号方训山东兖州府曲阜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孔尚则曲阜知县希大的八世孙,天启七年(1627年)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进士,获授洛阳知县
时值流寇充斥,他同时剿灭与招抚,使境内贼人收敛;李自成攻陷河南,有人盗取福王朱常洵的珍宝,官吏珍宝有价刻意追究,他却指出不会做出维护利益而积累民怨的事情,因此被知府郭载騋憎恨,以病辞官。
此后,孔尚则补任全椒知县,当地人民贫困,官员也多被谴谪,他请求减免当地赋税,又惩治魏国公徐弘基的犯法奴隶。
巡按御史王雷臣推荐,入为刑部主事
弘光年间孔尚则升任河南司郎中,与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共事。
刑部尚书解学龙对其相当赏识,曾说「「深文者,苛之属也。
」因被顾忌者举报,免职,不久回乡。
主要活动
  • 1640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黄国琦明至南明 1567 —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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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琦(1567年—1645年)字石公号五湖江西瑞州府新昌县天德乡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黄国琦年少游历南京,写下著《卖书买剑集》,文翔凤阅读后觉得惊奇,二人成为忘年之交,交游声誉传遍天下;崇祯九年(1636年)他中北闱举人第三名,次年(1637年)联捷进士,获授建阳知县
他在当地为政宽仁,荒年时捐俸建仓、积谷防饥;邻邑浦城县有流寇多名剽掠,朝廷命他摄理浦城事务,他用计单人匹马到贼巢谕降,地方因此安宁,浦城人民为他立祠祭祀。
之后他两次获推举卓廉,调任山东滋阳县五月,于十七年(1644年)二月召对时称旨,口头授官吏科给事中
北京失陷,黄国琦李自成,担任山东府尹
不久,弘光朝廷在阁部史可法山东巡抚王燮推荐下改任他为兵科给事中,兼任职方主事,与杨芬同为监军副使
不久他因母亲生病辞官,终身不仕,拒绝洪承畴徵召,督兵迎战清兵战死,年七十八岁;鲁王朱以海监国,追赠他为兵科给事中太仆少卿谥襄悯
主要活动
  • 1637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